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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358R/2021-07512
分  类: 财政方面、金融方面、审计工作 ; 报告
发文机关: 审计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12日
标      题: 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6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358R/2021-07512 分  类: 财政方面、金融方面、审计工作 ; 报告
发文机关: 审计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12日
标      题: 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6日

关于2020年度吉林市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的总要求,着力“查问题、防风险、促改革”,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注重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部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保持了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

    ——经济保持平稳运行。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开展“三抓”、“三早”行动,深入落实重大项目推进机制,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等项目资金,全面开展精准招商。有力维护了经济平稳运行。  

    ——全力以赴打好三大攻坚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全部实现脱贫,109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两不愁三保障”任务全部完成,防返贫长效机制有效运行。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全面完成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年度整改任务,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水体水质有效改善。有效防控重大风险,全力推进债务平滑,拉长债务期限降低债务成本,助力市属国有企业清收欠款,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

——聚焦主责服务大局,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审计力求审慎客观反映问题,发挥好“经济体检”作用,推动“治已病”“防未病”,向相关部门移送37条违法违纪线索。按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整改、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取得较好成效。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及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市本级决算草案情况。2020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2.24亿元、支出 312.24亿元,收支平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02.14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56.79亿元,年终结余45.35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财政预算管理及市直部门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了基本支撑,各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日趋完善,违规问题的数量和金额逐年下降。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1.部分部门编制的项目预算未细化。6家单位编制的2020年部门预算中,存在“2020年经常性业务经费”等项目,无法体现项目内容,易造成项目执行中缺乏约束。

    2.部分部门收入决算与预算差异较大。1家单位编制的2020年部门预算中,预计与万信联合办学当年取得管理收益收入110万元,当年实际收入为0。

    3.在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基本支出。6家单位编制的2020年一般预算中有部分基本支出以项目支出的名义安排,容易引起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混淆。

    4.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截至2020年末,55个部门的77个项目资金向下年结转超过两年,金额4220.31万元。    

    (二)12个市直部门及32个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存在的问题

   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5207万元,7家单位未及时上缴存量资金707万元,4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354万元,1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222万元,1家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15万元,2家单位无预算列支35万元,1家单位虚开发票套取资金12万元,1家单位涉嫌国有资产流失3万元,5家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二、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审计情况  

对桦甸市和永吉县医保基金的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够落实参保资助政策,通过总额付费、单病种付费等方式使资金平稳运行,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体制改革等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审计发现以下问题:财政补助资金未拨付到位5718万元;少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3065万元;53名低保人员参保未获资助;由于监管措施局限,医保中心违规向19家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不应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32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重复收费多结算医保基金20万元。另外还发现,5家药店通过篡改实际销售药名明细、虚构药品销售记录涉嫌骗取医保基金249万元,1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开医疗项目涉嫌骗取医保基金102万元。

(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对桦甸市、磐石市和永吉县养老保险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 各市县能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落实各项政策制度,基本能够按时完成养老基金征收、发放工作,但由于地方财政支撑能力较弱,存在基金穿底风险。发现的问题如下:由于资金紧张未及时拨付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576万元;270名困难群众及被征地农民未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22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104万元;由于经办机构审核不严,违规向2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部分事业单位未纳入正式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三)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为加快推进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带动有效投资的作用,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对2020吉林市本级及桦甸市等五个县(市)91.8亿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进行了审计,共涉及桦甸市健康产业园、磐石市大健康创新创业服务平台77个项目。坚持边审边促、边审边改、边审边建,把推动整改贯穿审计全过程。通过审计,促进7个项目开工涉及资金4.36亿元,2个项目及时完工涉及资金2.4亿元,促进及时拨付资金2791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对新增财政资金进行了跟踪审计。至 2020 年底,吉林市本级及桦甸等五个县(市)实行直达市县基层管理的70亿元中,已下达到预算单位52.5亿元,尚未下达的均按程序结转下年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力保障了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到位,促进了市场主体的生存发展,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特别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但也发现8个项目未按时开工涉及资金34511万元、12个项目进展缓慢涉及资金9523万元等问题。相关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截至目前,8个未按时开工项目全部开工、通过重新分配等措施加快资金拨付8591万元。

(二)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吉林地区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共抽查资金6793万元、项目42个。结果表明,各县(市)区能够按照国家和吉林省的要求,制定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积极开展指导、调度和督查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截至2020年末,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全部实现脱贫,109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但仍存在个别项目运行管理不到位,造成项目亏损无法持续经营等问题。

通过对永吉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共抽查了涉农专项资金56831万元、项目29个。存在以下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不佳,农村公路绿化不到位,乡镇自行组织建设的道路项目未经验收存在安全隐患,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未做到日清日净以及车辆和人员配置不达标等问题。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通过对蛟河天岗石材产业园区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相关单位能够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扎实推进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及时推进园区规划编审工作造成环境保护缺位;缺乏有效监管辖区内存在非法占地行为;石材加工企业在环保不达标情况下违规生产造成环境污染;未合理有效保护辖区内水资源。

    (四)优化市场环境、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为优化营商环境,对市场主体保护、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公开透明度不高、专项资金申报环节把关不严;对企业降费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向相关企业多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动产登记、施工图审查等费用659万元;落实惩戒制度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未推送给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一件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数未达到要求标准。

    四、企业审计情况

    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对吉林市医疗健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投公司)、吉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实施了审计。

    (一)医投公司审计情况

    在经营管理方面:未完成与国资委签订的主营业务收入等重要责任目标,董事会自行决定投资成立的4家公司严重亏损2021万元;未行使公司正常权利造成资产损失和潜在损失共418万元;以低于成本的利息将资金出借给个人股东343万元。在财务及内部管理方面:无依据乱报销出差款项,招待费列支额度过高,不合规发票入账,违规将库存药品出借给本单位职工。

    (二)担保公司审计情况

    在担保运营方面:超标准向被担保人提供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担保业务中支小支农占业务比例未达标,平均担保费率高于规定标准,未及时向法院申请实行追偿手段。财务管理方面:违规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未对1.85亿元逾期的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未按规定对4.51亿元应收代偿款进行核销。

上述四个大方面的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据法定职责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或出具了审计处理意见,事涉县区、相关部门、企业按审计处理意见,正在积极整改。   

    、审计建议

    (一)继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一是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促进预算管理规范化;二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扶贫、环境保护、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三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压减无效低效开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细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聚焦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领域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巩固脱贫成果,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提升政策实施效果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和投资项目清理规范力度,优化各类资本投资主体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和法制条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确保中央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和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运营和监管机制,建立科学的资产风险评价制度,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使用安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重大影响、不良后果的相关人员给予追责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