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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358R/2018-08489
分  类: 财政方面、金融方面、审计工作 ; 公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审计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22日
标      题: 关于对《吉林市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358R/2018-08489 分  类: 财政方面、金融方面、审计工作 ; 公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审计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22日
标      题: 关于对《吉林市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吉林市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以及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财政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稳增长收到实效,调结构步伐加快。通过国家和省市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18.2亿元;规模工业利润实现155亿元,增长31%;全市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50%;对外贸易同比增长21%。经济结构进一步完善,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进展顺利,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水平提升,现代农业建设稳步推进。 

——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惠民生成果丰硕。国资国企改革、市场体系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的有力推进,驱动了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有力保障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环境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持续巩固。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全面履行监督职责。2017年审计工作,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完成当年预算执行审计的同时,22个市直单位项目支出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落实“三个区分”,坚持客观求实,以助力“三大攻坚战”为主旨,聚焦“6411”产业体系和“双十”项目工程,着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审计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各涉事部门能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审计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市审计局建立审计整改信息系统,实现整改事项“挂号、“销号”管理全覆盖和整改进度动态管理。对标对表,确保审计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审计中共发现376个问题,应整改金额89855万元,已整改金额86596万元,整改率达96.4%。审计提出的197项建议被采纳,通过审计为市财政新增可用财力9981.3万元。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37.5亿元,支出总计237.5亿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38.1亿元、支出32.6亿元,结余5.5亿元。从审计情况看,财政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立存量资金清理长效机制,盘活了闲置资金;地方级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逐步提高,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能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下降9.5个百分点,有效保障了民生等重点支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足额批复预算。 

经抽查发现,有1532万元人大批复后的预算未下达给预算单位,导致相关部门无法精细安排当年的预算支出。 

(二)在项目支出中安排基本预算支出。 

2017年一般预算中,市财政局通过14个项目安排基本预算支出308.7万元。 

(三)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 

缴入非税专户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366.38万元,未在十个工作日内缴入国库。 

(四)未及时清理存量资金。 

部分全额拨款单位仍保留的事业基金与专用基金余额以及部分项目结转超过两年和部分已执行完毕的项目等按规定应上缴财政的资金9799万元。 

(五)我市扶贫政策中相关规定与上级要求相悖。 

我市现行的扶贫政策允许各单位留用存量资金进行扶贫工作,与上级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相悖,极易造成部门资金闲置与管理失控。 

市财政局对上述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并协同有关部门对扶贫政策相关规定进行修正。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7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市审计局依法对47个单位的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结果看,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务内控制度日趋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违规问题的数量和金额逐步下降。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部门存量资金未上缴、滞留非税收入,金额947万元。其中:7个单位722万元部门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统筹使用;两个单位滞留非税收入225万元。 

(二)预算支出管理中存在不合规发票列支、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和挤占专项经费等问题,金额2625万元。其中:3个单位使用不合规发票列支费用1454万元;3个单位大宗采购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1163万元;1个单位挤占专项经费8万元。 

 

(三)财务管理中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往来款长期不清理、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资金32913万元。其中:6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27038万元;4个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5168万元;7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707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制定落实审计意见的具体措施,正在进行整改。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为确保中央和省市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审计局将政策跟踪审计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审计力度,重点对“放管服”改革目标任务落实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延伸调查了市总商会、市快递行业协会、市房地产协会等17家市级行业协会商会。 

 

(一)“放管服”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 

通过对投资审批改革、收费清理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三个方面改革审计发现:个别部门仍然存在多收费加重企业负担、收取企业的保证金未及时清退到位等问题。 

 

(二)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未按上级要求制定脱钩试点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对172家社会组织年检管理不及时、个别单位违规在协会商会列支费用、应缴未缴房屋出租收入、将单位资金长期存储在个人账户中造成内部管理严重失控、部分协会职能弱化等典型问题。 

依据法定职责,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出具了处理意见。 

四、民生保障项目审计情况 

  我市能够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统一制定民生保障项目开发规划和工作计划,市领导带头抓协调抓调度,确保矛盾及时化解,项目顺利推进。所辖县(市)区能够认真履职尽责,结合各地实际状况,贯彻落实上级民生工作部署,扎实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吉林地区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 

一是扶贫措施落实不精准。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中有1176人不符合标准,应退出未及时退出;143人次未享受学杂费免除、免费午餐等优惠;建档立卡信息不准确或填写内容不完整15161人次;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名单公示不到位;已确定脱贫的贫困人员中有528人不符合脱贫退出标准。 

二是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涉及1338万元的8个扶贫项目资金闲置;将应收回的90万元扶贫资金直接列支出;有50.5万元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已完工扶贫产业项目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投入扶贫资金之前未按协议约定办理抵押登记;两个县(市)14个项目未独立设账核算。 

三是扶贫项目绩效不达标。涉及14个产业扶贫项目的资金1048万元,因管护不到位、养殖成活率低等原因无法实现预期效果;有3个扶贫项目进展缓慢,无法在预期时限内完工达效。 

(二)失业保险基金发现的问题。 

33169家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539家单位欠缴失业保险费3755万元、部分企业少缴失业保险滞纳金102万元。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发现的问题。 

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135万元;16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有328套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1年;部分保障性住房后续维护管理不到位。 

五、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22个部门项目支出中发现的问题。  

资产管理使用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时未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二是挪用项目资金弥补日常经费不足;三是支付大额款项未履行政府采购、超预算超范围列支费用。 

项目核算管理方面:存在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费用、先施工后签合同、不相容岗位未分离等情况;还有部分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及未经审批直接委托施工图设计单位。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由于业务主管部门在日常跟踪监督使用环节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1户获得专项资金企业存在违规使用资金问题,现违规资金已追回,相关人员受到追责处理。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审查方面存在已审核通过的项目任务书前后内容不一致问题;项目管理环节存在由于项目管理制度缺失,没有对9个中止实施的项目及时采取清算等措施;企业提供虚假验收材料通过了专家组验收;验收通过的项目档案缺少要件等问题。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照法定职责,对相关单位依法给予了处理。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为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市审计局代政府起草了《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两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并据此对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吉晟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实施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两户国有企业能够围绕市政府确立的企业定位,规划企业发展。企业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内控制度不断加强,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未经市国资委核准投资、收购支出10.93亿元;违规出借资金2597.2万元并且未取得质押手续;未按规定收取12个已代偿项目保证金1290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收取3个项目担保费75万元;有17项土地、房产等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等问题。  

 

(二)市吉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专项资金3809万元;少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413万元;未申报缴纳契税196万元等问题。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处理情况 

  根据法定职责,市审计局全年共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47起,已有32起得到处理,相关人员被追责问责。其中: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警告2人、诫勉谈话6人、通报批评22人。 

八、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督。一是依法加强预算收入的征收和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准确、足额上缴;二是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切实保障各项重点支出;三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四是加强对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推进财政监管体系建设,促进预算管理规范化。 

 

(二)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二是加强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统筹协调,推进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效能;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确保重大政策及时落地、发挥效应。 

 

(三)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建议财政及项目资金管理等部门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针对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重点关注申报项目不真实、资金分配不合理、项目实施过程缺少控制以及项目进展迟缓、质量不达标、后续管护机制不健全、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情况,确保专项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做好国有资本运营工作。坚持把公司化、市场化、专业化作为企业发展目标,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强化企业自身造血功能,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同时围绕市政府确立的企业定位,明确企业发展方向,防范资金风险的同时,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切实抓好国有资本运营工作,保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