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358R/2017-11400 |
分 类: | 财政方面、金融方面、审计工作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7年09月12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年09月12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358R/2017-11400 | 分 类: | 财政方面、金融方面、审计工作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7年09月12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年09月12日 |
关于吉林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6年,市审计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依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审计方式方法手段创新,首次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分析方法,对本级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民生资金进行审计,初步实现数据管理、自主分析、专用软件的一体化应用,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审计质量,审计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的进步。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政府各部门认真落实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经济质量持续提升。面对国内深层次矛盾的交叉叠加,未来发展面临的困难仍然严峻,我市能够坚持把握发展主线,按照“6411”产业体系要求,强力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政策的落实,结构调整迈出了新步伐,全市经济运行质量持续提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54.3亿元。
——民生项目保障有力。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和扶贫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乡就业稳步扩大,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2.2亿元。
——履职尽责服务大局。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在审计实践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作为重要指导,审慎对问题进行定性和提出处理意见,认真研究和客观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2016年共揭示问题资金7.14亿元。其中,违规资金1.82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5.32亿元。审计为财政增加可支配财力3706万元。
根据法定职责,审计全年共向有关部门移送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28起,已有20起案件得到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1人受到免职处分、1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人受到通报批评,尚有8起案件线索正在调查当中。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在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项目支出的同时,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全年支出“三公”经费1.04亿元,比2015年1.27亿元减少2276万元,减幅18%。
全市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足额批复预算。经抽查发现,有1659万元人大批复后的预算未下达给预算单位,导致相关部门无法精细安排当年的预算支出。
二是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未使用,影响资金使用效果。如“市级水利工程建设”等16个项目,总金额2604万元,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无法开工,造成资金闲置。
三是未及时清理存量资金31276万元。其中:369个单位历年形成预算结余25288万元、136个项目4721万元资金结转超过两年、15个单位19个已完成项目资金结余158万元,上述资金在预算单位滞留;2 个项目1109万元资金没有实施,在市财政局预算内结转下年。
四是全市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历年累计结余7909万元。2016年末,全市107个参公管理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账面共有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7909万元,上述资金处于闲置状态。
五是超范围代管资金2151万元。市财政局专户管理4项资金,超出代管范围,造成资金闲置。
针对上述问题,市财政局已制定专门措施,积极整改。
(二)税收征收管理审计情况
市地税局能够做到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税收服务,税收质量持续提升。2016年完成全口径税收收入82.01亿元,剔除营改增因素,全口径税收收入同比增加5.1%。
税收征收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应征未征税款3615万元;二是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多征小微企业税款;三是个别企业未按税法计提房产税;四是个别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未及时汇算清缴;五是征收应免缴的小额税款3279笔;六是个别企业减免税款未备案。
上述问题,市地税局根据审计意见,已经整改。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6年,市审计局依法对46个单位的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结果看,多数单位能够认真执行预算,预算管理和财务内控制度日趋完善,违规问题的数量和金额趋势性减少,预算执行完成情况较好。但通过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应缴未缴财政收入、滞留专项资金和违规发放补贴福利,涉及资金133万元。其中:3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60万元;1个单位滞留规划编制专项资金50万元;3个单位违规发放补贴福利23万元。
2.财务核算及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涉及资金5710万元。其中:13个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理3890万元;15个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871万元;11个单位闲置资金518万元;3个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涉及资金256万元;11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73万元;1个单位公款私存1.54万元;2个单位违规占用其他单位车辆2台和超编制使用公务用车4台;2个单位企业领导干部工资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定。
3.“三公”经费和其他经费支出存在问题,涉及资金426万元。其中:3个单位使用不合规发票列支出369万元;3个单位超范围支出47万元;2个单位公务接待费超支、接待费支出程序不合规,涉及资金10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制定了落实审计意见的具体措施,正在进行整改。
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2016年的各项审计均着重关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审计局实时开展了财政存量资金、水资源资金使用、“抓项目”推进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审计中坚持服务监督并重的原则,边跟踪审计、边督促整改,有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一)市本级贯彻落实国家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2816万元未及时统筹盘活;二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三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一般预算统筹使用比例未达标。
审计结束后,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与市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清理盘活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对存量资金分类别提出盘活要求,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已收回存量资金1498万元。
(二)市本级水资源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未及时征收水资源费54万元;二是未对超计划用水单位征收水资源加价费27万元;三是未对拖欠水资源费的单位加征滞纳金和罚款;四是超许可下达取水计划;五是未及时办理取水许可变更手续;六是2个水利项目未及时开工建设;七是防洪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八是地方性水资源管理、节约、保护等政策制度还需完善。
通过审计,规范了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确保了水利项目建设有序进行。共追缴水资源费54万元,督促项目开工2个。
(三)市本级“抓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上半年,市审计局举全局之力,对市本级投资5000万元至1亿元和吉林地区投资1亿元至10亿元,概算总投资947.02亿元的323个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投资额与发改部门提供的数据不符;二是总投资16.59亿元的5个项目,项目法人表示不再实施;三是市区两级重复上报项目3个。
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推进项目进展情况。
三、民生保障项目审计情况
(一)就业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4至2015年,全市就业专项资金支出6.39亿元,提供新增就业岗位23.42万个。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由于超年限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2681人,造成多发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7113万元和社会保险补贴2047万元;二是相关部门滞拨就业专项资金1620万元;三是为灵活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追加社会保险补贴1512万元;四是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培训补贴27万元。
(二)扶贫资金使用及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为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保证扶贫资金安全。市审计局开展了对省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审计。2014至2015年市财政共收到上级专项扶贫资金118.9万元,上述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扶贫项目按照计划及时完工。
四、探索性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的安排,市审计局开展了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通过审计,完善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增强了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
审计发现八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违规列支育林基金420万元;二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171万元;三是应收未收矿产资源补偿费53万元;四是滞拨森林植被恢复费53万元;五是个别砂石厂无证开采;六是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七是未及时清查越界开采情况;八是未按规定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开展了吉林市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未及时收回借款7409万元;漏缴税金2238万元;违规以租代征集体土地18.2公顷,支付租金1196万元;承担非本单位债务875万元;收购的资产评估价偏高;未按协议约定收回投资款及利润等问题。
二是融资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存在改变贷款用途41.44亿元;违规为民营企业、域外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等问题。
三是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投资收益未入账380万元;管理不当造成损失278万元等问题。
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同市国资委共同起草,于2017年4月以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吉林市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若干意见〉实施办法》。
六、完善整改制度,加强审计整改
2016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为落实《意见》,市审计局制定了《吉林市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审计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问责主体,并实行挂销号制度,对审计问题整改实行动态管理、时限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整改结果表明:截至2017年3月末,应整改问题金额5971万元,已整改问题金额5072万元,整改率84.93%,对审计提出的97条建议逐项予以落实。
七、强化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确保收入平稳增长。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强化预算管理,细化和规范预算编制,加大整合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挖掘非税收入的增长潜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营改增税制改革为契机,依法加强税源跟踪管控,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应收尽收。
(二)注重促进经济发展环境,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大简政放权和投资项目支持力度,优化各类资本投资主体公
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和法治条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确保中央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和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三)强化国有企业监管,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机制,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建立科学有效的资产风险评价体系,健全规范的运营和监管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抓好国有资本运营,提高发展质量,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注重加强审计整改,严肃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落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对财经法纪意识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查屡犯、拒绝或拖延整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