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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358R/2010-07502
分  类: 财政方面、金融方面、审计工作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10年05月13日
标      题: 吉林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及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5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358R/2010-07502 分  类: 财政方面、金融方面、审计工作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10年05月13日
标      题: 吉林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及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5月13日

各县(市)区审计局、开发区财审局:

 
  为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结合我市《关于对中央、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工作的方案》和审计署《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各县(市)区要保证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的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监督服务到哪里。具体要求是:
 
一、各县(市)区审计机关按项目级次负责本辖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服务
  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正在陆续下达。各县(市)区审计局及高新区、经开区审计部门要及时到县(市)区发改和财政部门了解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下拨情况,并逐个对本辖区内扩大内需所涉及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服务,吉林市审计局主要负责市本级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二、加大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力度
  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本辖区内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服务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优化和整合审计资源,统筹安排和部署中央投资项目审计任务,注重发挥审计机关的服务职能。一是深入开展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要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和企业、事业的实际状况,开展促进内需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积极为党委、政府掌握情况、调整措施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强化工作作风,提高审计效能。要区分不同行业做好跟进服务工作。积极与发改等有关部门配合,主动提供规划、设计和工程造价审计方面的服务,做到真心帮办,真诚服务,为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另外,在工作中,所有参审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严格纪律,依法审计,提高审计质量,注意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三、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重点项目实行跟踪审计服务
  各级审计机关要把项目公告、跟踪审计作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重点项目审计的主要方式,将项目审计关口前移,对中央投资重点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建设阶段、竣工交付使用阶段等按时点、分阶段,采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告的形式,以使中央投资确能发挥应有的拉动效应。通过对中央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减少损失浪费,规范建设秩序,提高投资效益。
 
四、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重点内容的审计
  一是重点规范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检查建设项目的前期手续是否齐全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招投标、合同签订是否合法合规,各参建单位是否具备资质;二是重点规范项目的资金到位、使用及流转程序。检查各级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吉林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流转程序,项目建设资金(特别是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工程结算(决算)金额是否真实;三是重点规范项目内部监督程序。检查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和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重点建设项目是否实行了“四制”,项目重大决策有无分级管理制度和必要的审批程序;四是重点关注项目的运行质量。检查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完善有效,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和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项目参建单位是否严把质量关,工程竣工是否经过相关部门验收;五是注重项目建设的社会经济效益。检查项目设计是否经济合理,是否存在为套取国家建设资金而盲目投资的行为,中央投资有无用于“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等情况。
 
五、注重中央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
  各级审计机关要转变观念,端正思想,把中央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特别是跟踪审计项目,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减少损失浪费,达到跟踪审计的目的,确保中央投资专项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切实为吉林市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对以上工作情况,市局将定期听取汇报,以利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