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更好地服务我市的经济社会大局,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现联系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审计项目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服务百姓、服务社会”的现代理念,按照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十一五”审计工作规划,围绕地方经济工作中心,对事关经济建设全局的重大事项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以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作风,努力提升审计项目的质量,强化“精品”意识。为保障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建立节约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吉林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二、“十一五”期间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目标是:继续坚持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以揭露严重损失浪费、效益低下、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为重点,以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主要目标,全面推进效益审计,每年投入效益审计的力量占整个审计力量的一半左右,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适合我市市情的效益审计方法体系。
三、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科学合理地安排各年度的审计项目计划。
(一)财政审计。以促进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制度为目标,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以支出审计为主,实行本级支出审计与转移支付审计并重,全面提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层次和水平。注重整体性,对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作出评价;注重效益性,检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注重宏观性,对一些涉及宏观政策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注重建设性,对关系财政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一是要抓住审计预算执行这一主线,由收支审计并重向以支出审计为主转变,要服务和促进我市财政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关注和分析财政支出的投向以及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效益。在对本级财政、地税审计的基础上,要重点加强对本级支出的审计以及对补助下级支出和转移支付的审计;并将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使用情况、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重要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对市属2个开发区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纳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范围。
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审计,要结合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进行。根据我市财政财务核算实行“统收统支”核算的改革情况,从2007年起,全面实行报送审计。要以工业口、农业口、建设口、商业口、教育口、政法口等为单位,重点把握部门预算的细化编制、调整、执行结果,分析和评价资金的使用效果。市局拟每年安排1—2个归口类单位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通过对归口类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整体分析,促进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本级部门预算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促进本级部门预算管理走向规范。
三是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按照三年轮审一遍的要求,市局每年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适当安排。
(二)企业审计。全力服务“工业立市”战略,推进企业审计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审计与服务,把财务收支审计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审计调查的形式,关注企业的资产质量,分析企业的管理和效益状况,帮助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各项改革发展措施。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企业年薪制和股权期权制考核工作,核实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分析企业盈利能力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注意发现和分析其在体制、管理、效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其及时调整、改善、提高,增强市场竞争力。
要针对企业盈亏的真实性、营销费用、企业改制资金等专项内容,积极地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和商业贿赂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要严肃查处对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对中外合资企业要寓服务与监督之中,以专项审计调查为主,提高服务品质,维护投资各方的合法权益。
要切实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地方金融机构规范经营,防范风险,提高金融资产质量;要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和部署,开展对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审计,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支持吉林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三)涉农资金审计。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涉农资金审计,是“十一五”期间的一个重点。要坚持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在总体把握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情况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审计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新农村建设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要从涉农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主要环节入手,按照涉农专项资金的流向,实行上下联动、互相沟通配合的审计方式,保障涉农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重点检查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揭露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推动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市本级2007年计划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全市涉农资金基本情况的审计调查,摸清涉农资金的内容、范围和主要项目,并拟每年安排2—4项涉农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各县区要结合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和乡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积极开展对涉农专项资金的审计。要通过对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与服务,规范涉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农民群众真正受益;要及时反映“三农”方面的焦点、难点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为有关部门制定农业宏观政策提供依据,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投资审计。服务“大建设”,按照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目标,强化重点建设项目审计。一是认真执行《吉林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加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力度和覆盖面。市本级拟每年安排4—8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并逐步扩大审计面;各县区要积极地开展和拓展这项工作。
二是改变投资审计的思维方式和组织形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促进建立“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真正分离”的政府投资运行机制。要科学地整合审计资源,合理地利用内审、社审的技术力量,做到建设资金审计与建设项目审计相结合,促进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市本级拟每年安排3—5个重点工程项目的决算审计。三是强化投资管理审计、效益审计。通过项目审计评价政府投资管理政策及其执行效果,促进投资管理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提高财政资金投资效益。市本级拟每年开展1—2个建设项目或建设资金的管理、效益审计或审计调查,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四是对引进外资项目和外国贷款项目按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部署安排审计。
(五)专项资金审计。围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积极开展重点专项资金审计。要以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针对领导关心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教育、科技、医疗、住房、扶贫、公路、环境保护、土地、水利、林业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本级拟每年安排2—5个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各县区拟每年安排1—3个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重点是检查资金管理情况,监督资金合规使用,评价资金使用效果。
(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大环境”,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审计署“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方针,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审计评价体系,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要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经济责任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新路子,向管理绩效审计延伸。增强计划的主动性,以任中审计为主。按照五年对市管干部轮审一遍的目标,市本级拟每年安排8—20个单位;各县、区拟每年安排4—12个单位。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法人业绩考核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注重实际、提高绩效、廉洁自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吉林投资环境的优化。
四、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一)各县区审计机关、市局各业务部门在制定和提出具体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要增强大局意识,紧密围绕党委、政府的年度经济工作目标和中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工作规划,明确审计工作的思路和发展方向。要保持对重点问题的持续关注,搞好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衔接。要以实现审计目标的实际需要为基础,努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要本着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控制项目总量,以随时接受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审计任务和上级审计机关追加的审计项目。
(二)要以促进发展为方向,充分发挥审计的“经济卫士”、“经济谋士”作用。要充分利用审计调查宏观性强、作用范围大、工作方式灵活的特点,大力拓展审计调查项目。要把促进整改作为主要目的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始终,积极稳妥地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并逐年增加审计结果公告项目数量,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
(三)要科学整合审计资源,合理调配审计力量。一是加强审计系统内部的协调配合,树立全市审计机关“一盘棋”思想,实现审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二是合理利用内审、社审的技术和力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优势。在审计技术创新方面,以“金审”工程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动态跟踪审计、计算机审计、联网审计,提升审计监督服务的水平和效能。到2010年,全市对具备开展计算机审计条件的项目开展计算机审计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