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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358R/2016-10055
分  类: 财政方面、金融方面、审计工作 ; 报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16年11月15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358R/2016-10055 分  类: 财政方面、金融方面、审计工作 ; 报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16年11月15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5日

关于吉林市2015年市本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5年市审计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依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促进发展的原则。主要对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和其他财政收支,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以及国有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审计。 

2015年,全市各预算执行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困难矛盾集中显现的复杂环境,按照“三个率先” 发展和加快推进“6411”产业体系建设的要求,强化了稳增长措施,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54.9亿元,比上年增长2.5% 

——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围绕实施民生保障工程,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市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45.8亿元,比上年增长11.9% 

——全面审计,突出重点。2015年审计共查出违规资金8.5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4.1亿元,挽回损失浪费资金0.4亿元,全年为财政增加可用财力1.1亿元。 

——强化整改,建立审计整改检查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结论进行整改,并积极鼓励“边审边改”。2015年共督促整改落实有问题资金13.7亿元,审计建议被采纳267条,建立完善制度16项,有19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目前已有13起案件处理完毕,其中2人调离岗位,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有6起案件正在调查当中。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市财政局以预算法修定为契机,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的规范化和公开程度不断提高。 

在落实惠民政策、保障重点支出的同时“三公”经费支出持续缩减,全年支出12704万元,比201413313万元减少609万元。 

预算管理及收支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预算批复不完整。未将人大批复后的预算全部下达给预算单位,如少向市教育局下达预算6.04亿元、少向市民政局下达预算282.6万元。 

 

二是以项目支出名义安排基本支出的内容。2015年一般预算中有2081.8万元的基本支出以项目支出的名义安排。 

 

三是预算批复口径不一致。在对上年结余结转资金的抽查中发现,此项资金的批复不统一。对市民政局结余结转资金642.9万元,全部未予批复;对市教育局结余结转资金2188.7万元,批复1558.8万元,未批复629.9万元;对市农委结余结转资金268万元,全部予以批复。 

四是对涉密不予公开的预算事项,审批程序有待规范。市信访局因涉密事项,仅经口头请示后未公开预算资金1012.2万元,其中涉密事项金额960.9万元,未涉密事项金额51.3万元。 

五是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于64日缴入非税专户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87万元,市财政局超过十个工作日,在 629日才将该笔资金缴入国库。 

 

(二)税收征管方面审计情况。 

税收征管工作中,地税局以税收收入为中心,逐渐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税收服务,完善相关制度,有效堵塞了各项税收征管的漏洞。2015年全口径税收收入91.2亿元,为全年计划的107.91% 

审计在关注税收征管合法合规的同时,还加强了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提前征收税款189.6万元;二是少征滞纳金17.2万元;三是应征未征税款12.2万元;四是多征小微企业营业税4.5万元;五是代开发票过程中少征税款3.8万元;六是多征企业所得税3.7万元;七是延压税款0.1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市地税局正在积极进行整改。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实现 “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 的审计全覆盖,结合预算部门行业特点,通过建立中长期审计计划,坚持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无死角、无盲区监管,做到有重点、有成效的全覆盖。通过对40个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看,上述相关单位能够认真执行预算,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完善财务和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通过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截留财政收入和应收未收财政收入的问题7个单位非税收入712.8万元未上缴财政,直接用于补充经费不足或在往来款中挂账;个别单位应收未收广告收入55.3万元。 

 

2.滞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个别单位滞留中央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619.6万元,3个单位挤占挪用城市亮化美化、城市规划、物业管理专项资金157.2万元;4个单位违规发放补贴72.9万元。 

 

3.财务核算及资产管理的问题。6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3.77亿元;12个单位存在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等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涉及资金1.47亿元;6个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涉及资金2715.2万元;还有个别单位负担职工个人损失、资金账外管理、应收未收国有资产出租收益、财务决算报表与财务账不一致等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三公”经费其他经费管理中的问题。 

 

一是“三公”经费方面。12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超预算120.8万元,个别单位长期无偿占用其他单位车辆;12个单位公务接待费超支53.9万元。 

 

二是其他经费管理问题。7个单位不合规发票列支,涉及资金2565.8万元;5个单位超范围支出201.8万元;个别单位未履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了落实审计建议的具体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对违法违纪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移送有关部门进行问责处理。 

 

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审计部门对国家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通过审计,推进了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了资金拨付进度,促进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一)吉林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和农村危房改造审计情况。 

2015年,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1亿元,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棚户区居民家庭2.6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贫困家庭600户。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明显增加,覆盖城乡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规范的问题: 

 

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方面,有19个项目和10条道路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违规建设;二是住房保障分配管理过程中,部分家庭或人员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三是存在145套保障性住房欠缴租金4.4万元的问题;四是有1012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进展缓慢,影响使用效益的问题。 

 

(二)吉林市“暖房子”工程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部分工程审计情况。 

2012年至2014年,市整治办共收到省、市财政专项工程资金13.9亿元。全市共完成外保温工程869.3万平方米,为计划的124%。截至目前,共支付外保温工程13.1亿元。 

从审计结果看, 我市能够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制定暖房子工程改造计划,并超额完成改造计划任务,对改善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发现一些需要规范的问题: 

 

一是存在设计招标未在工程交易中心进行、项目应招标而未招标,涉及金额610.4万元、施工单位串通投标金额221.6万元、被取消投标资格企业仍中标等问题;二是存在超付工程款62.1万元的问题;三是存在节能诊断机构不具备资质问题;四是项目存在使用材料质量不达标问题。 

(三)“稳增长”项目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一是2个单位无依据擅自收取企业强拆费、摊位费、停车费和收取学校、县区科研所资料费,涉及资金563.9万元;二是项目资金1267.4万元,滞留在项目单位二年以上,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某村干部涉嫌截留变卖粮油高产补助物资的问题,已依法进行了移送处理。 

 

三、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积极发挥审计在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是今后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我们对吉林市水务集团进行了资产负债以及企业效益的审计。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应缴未缴财政污水处理费收入457.7万元;二是违规分包水表安装工程168.2万元;三是应收未收水费、房屋租赁等收入75.6万元;四是应计未计租赁收入22.5万元;五是超范围经营获取收入15.7万元;六是公款私存4.2万元;七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0.8万元;八是票据管理不规范;九是对外投资存在国有资产损失风险的问题。 

四、强化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税监管,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一是继续加强重点税源管控,深化综合治税;二是继续挖掘非税收入增长潜力,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三是继续加大清理在预算单位闲置的财政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政府性资金使用效益。 

 

(二)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以新预算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预算体系,规范预算程序、细化预算内容,加强预算安排与市政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同时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和财政预决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的细化程度和可读性。 

 

(三)创新工作方法,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大简政放权和投资项目清理规范力度,优化民营资本投资环境,创造

各类投资主体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和法制条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确保中央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和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四)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对一些单位和个人财经法纪意识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查屡范、拒绝或拖延整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严格落实单位主要领导遵守财经法纪的主体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