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606F/2024-0181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报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22日 |
标 题: | 吉林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文字号: | 吉市委〔2024〕18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07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606F/2024-0181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报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22日 |
标 题: | 吉林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发文字号: | 吉市委〔2024〕18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07日 |
吉林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吉林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引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积极为加快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贡献法治力量。在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中,我市被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小时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组建市县乡村四级一体化城乡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解决基层治理问题6.8万余件。我市城市信用指数最佳排名全国第16位,东北第一位。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九解一协调”工作,开发“吉林市助企服务平台”,解决企业发展难题6466项,重启“双停”企业153家。扎实开展“解司法援助难题”工作,开通62012348企业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00余项。
三是深化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编制《吉林市行政检查执法备案底数清单》并动态管理,出台落实行政检查执法备案督察20条,推行执法部门“一把手”公开承诺,发放《行政检查执法备案致广大市场主体》宣传资料24.6万份。全市共有241个行政执法部门、5913项行政检查执法事项、7377名行政检查执法人员纳入管理,实现应覆盖全覆盖。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地方立法质效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开展立法工作,确定立法项目11个,组织起草《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条例》《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法规草案2部,清理发布政府规章55部,对《吉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立法后评估。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质量提升年活动,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16件。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共清理市本级、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文件1200余件。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2023年,受理市政府本级依申请公开66件,答复率、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未引发行政诉讼。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照《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2023年,审查各类政府决策事项110余项,书面反馈意见200余条。公开发布《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是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统一编发评估工作指南(第二版)、评估报告内容清单,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指导监督等6项制度机制,对50余个重大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对其中35个决策事项进行审核备案,确保重大决策顺利实施。
三是统筹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法律监督,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69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06件,面复率、办结率均为100%,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方位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23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7814次,“吹哨报道”执法903次,以乡镇、街道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64件,实行行政强制505件。高质量承办吉林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司法部领导对我市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进行现场监督24次,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147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市直部门300余册行政处罚(许可)卷宗,发现问题4类35个,督导相关部门完成整改。
三是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编制包容审慎“四张清单”291项,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审核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抽查计划230余项,有效避免重复检查干扰企业生产经营。
五、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努力提升全社会法律素养
一是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3年,举办法治讲座、培训200余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60余次。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和“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市直机关干部和社会群众两万余人参与。
二是着力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公证+不动产登记”联办、周六延时服务和“仲裁+医疗调解”等便民服务举措,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2023年,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立案、咨询等11000余人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79000余件。
三是扎实做好法律援助保障工作。创建开发“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实现妇女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建立同级检察院与法援中心衔接机制,法律援助机构配合检察机关处理认罪认罚案件8000余件。2023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0余件。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护社会稳定防线
一是深入推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2023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11736件,成功调解11520件,调解成功率98.2%。打造“枫桥经验”吉林特色品牌,舒兰市“创新发展‘百姓说事点’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吉林样板”获评吉林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磐石市法院诉源治理“联动融合”工作法入选中央政法委“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扎实成效。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见警率达到100%。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开展“打侵财、防电诈、护民安”、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等专项行动,资金预警见面劝阻1.3万余次,止付资金8.83亿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健全完善76项常态化运行制度,巩固扫黑除恶工作成果。
三是积极构建行政争议化解新格局。召开府院联席会议16次,2023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21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市县两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受理行政争议案件342件,推动实质性化解324件,行政争议化解率达94.74%。
2023年,我市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有一些实际问题需要加以解决: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系统深入,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二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不充分、合法性审查时限执行不规范。三是行政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有的部门包容审慎执法意识不强。四是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024年,吉林市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动地方立法,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大力提高法治吉林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水平,为我市加快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