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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606F/2021-0231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江城公证处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28日
标      题: 吉林市江城公证处周六值班制度
发文字号: 吉市公证字【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606F/2021-0231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江城公证处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28日
标      题: 吉林市江城公证处周六值班制度
发文字号: 吉市公证字【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30日

吉林市江城公证处周六值班制度

 

根据市整顿办通知要求,市江城公证处在学习教育阶段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认真梳理在为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出5+1周六延时办公模式,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实际困难,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为解决上班族工作时间与公证服务窗口办公时间重合,日常办事与工作相冲突,出现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公证,下班时间没处办公证的突出问题,确保公证服务不断档、效能再提升。

第二条  处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制作科学合理的值班表,并指派专人进行登记、汇总、上报,确保值班人员明确、清晰值班任务。

第三条  值班人员要坚决服从领导安排,在值班期间按要求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如有特殊原因可与他人换岗,但需要报备。

第五条  值班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接待当事人做到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认真接转电话,做好记录妥善处理有关事务,作好值班登记。

第六条  值班人员接待当事人时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迅速办结,属于其他窗口办理的事项应将当事人送至其它窗口,如工作人员休息根据事情紧急程度决定是否当场联系工作人员,并说明相应情况。

第七条  值班人员遇有紧急、重要事务,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不得延误和擅自处理。

 

第八条  对于节假日急需办理公证的,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适情形而定是否赶到现场进行办理。未能赶到的要说明原因,确保不丢证、无损失。

第九条  对于一些急事、大事或者其他确实急需办理的公证,一定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第十条  值班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能够随时取得联系保障办公区安全,应对紧急、突发事,防范各类案件发生。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