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606F/2018-06172 |
分 类: | 权责事项;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12月06日 |
标 题: | 吉林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管题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年12月06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606F/2018-06172 | 分 类: | 权责事项;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12月06日 |
标 题: | 吉林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管题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年12月06日 |
司法部于11月30日公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为做好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吉林市司法局现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司法部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为 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吉林省使用朝鲜文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合格分数为89分。
二、考试成绩发布与核查
(一)成绩发布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3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分数核查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分数核查申请。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告接受应试人员分数核查申请的期限,超过公告期限的不予受理。
三、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等工作方式。全国统一网上申请时间为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吉林市现场受理申请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现场受理地址为:吉林市政务大厅一楼司法行政服务窗口。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申请的,可在12月20日前,与市司法局联系,另行确定申请时间和地点,联系电话:65155085。
(一)申请人本人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其中3张贴在申请表上,2张贴在报名表上,制作证书照片由省司法厅统一印制)。
4.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网上申请结束后,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将申请人的学历信息,统一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核验,并于12月19日前将核验结果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通知各地。现场审核期间,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毕业证书与申请表填报信息、本人身份信息的一致性。对于已通过教育部统一核验的,可不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于未通过教育部统一核验的,应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学历查询结果,没有学历查询结果的须书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二)对于具有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四种情形,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12月5日至12月14日向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逾期不予受理。
(三)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资格申请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司法部对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报送的材料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做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资格申请人必须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不得交由他人代办;申请人出国留学或确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直系亲属办理,需提交委托函、护照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并告知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领取;除出国以外的其他情况,本人不能到现场申领证书的,如临产、病重、骨折等,需考生向市(州)司法局提供相关证明。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吉林市司法局咨询联系电话:65155085。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