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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606F/2018-06171
分  类: 权责事项;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04日
标      题: 吉林市司法局推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发展6举措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606F/2018-06171 分  类: 权责事项;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04日
标      题: 吉林市司法局推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发展6举措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04日
      
  吉林市司法局推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发展6举措 

  

  

 

   一是抓好对接,全力包保我市重点民营企业。组织县(市)区司法局积极与本区域工信局、工商联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掌握我市民营企业数量及分布情况,确定重点民营企业范围,区分不同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有针对性的组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由县(市)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律师服务团与民营企业对接,开展“一对一”法律服务,同时与民营企业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微信群,随时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

  二是抓好调研,创新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格局。积极会同工商联、企业协会商会联合开展调研,通过开展“律师走访民营企业”活动,对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组建以市律师协会主要领导和专业委员会主任为主的“律师法律服务流动诊所”,对法律服务团解决不了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进行问诊把脉,为民营企业量身订做服务方案,帮助他们及时发现、解决经营与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完善有关危机处理的法律预案,提高他们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三是抓好培训,提高律师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针对民营企业的法律需求,举办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法制讲座和法律培训活动,认真分析、归纳和总结律师服务民营企业的措施和办法,为律师开展服务提供指导。通过以会代训、上法制课、网上互动等多种形式,向律师传授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实务技能,以提高律师行业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四是抓好宣传,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开展集中宣传和个别宣传等多种形式,使民营企业了解、支持、主动配合参与体检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工商联、企业协会商会、律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的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作用,利用《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江城律师工作月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对典型案例和重大活动进行跟踪报道,为活动开展营造有利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

  五是抓好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送上法制大餐。以各律师服务团为核心,以专业律师为主体,深入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服务。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分析民营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对民营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预警预测预防。同时重点围绕政策宣讲解读、法治环境保障、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进行法律宣讲活动,解读与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使他们了解掌握民营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促进民营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六是抓好稳定,为民营企业发展搭建法律服务平台。组织市、县两级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对严重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稳控、优先化解,引导企业和职工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防止经济问题与社会问题聚合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