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606F/2016-08630 |
分 类: | 权责事项 ; 报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6年02月19日 |
标 题: | 吉林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年02月19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606F/2016-08630 | 分 类: | 权责事项 ; 报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6年02月19日 |
标 题: | 吉林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年02月19日 |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3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特编制吉林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布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门户网站(http://www.jlzwgk.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七个部分。联系地址:吉林市司法局办公室(船营区光华路98号),联系电话:0432—65155020,电子邮箱jilinsfj@sina.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将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践行群众路线、树立“三严三实”标准的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年初,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焦方伯任组长,纪委书记吕树森任副组长兼新闻发言人,各相关处室处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落实责任。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工作会,会议明确了由主要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督导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各相关处室及时提供需公开的内容。三是配齐配强人员。专兼结合,选配4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到政务公开工作岗位,负责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政府信息网站更新维护及政府信息报送。各直属单位也分别确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承担政府信息的报备工作。全局自上而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配合抓、直属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司法局在市政务公开网予以公布,增加了监督投诉、工作动态、便民服务项目等公开事项。2015年,市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31条。公开的内容:1.机构职能信息。2.政策法规文件、重大管理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工作监督信息、信息公开年报、承诺办理事项等。1.通过市政务公开网站公开;2.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3.通过召开局全体干部大会公开;4.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揭示板公开;5.通过听证会和征求意见会公开。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5年度本部门没有举办新闻发布会、在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无解读政策文件及微博微信事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5年司法行政系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和举报诉讼事项。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2015年本部门在自身基础上建立查询(局办公室)办公室,有一名兼职工作人员、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实行免费公开政务信息及免费政务信息人员培训。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在信息公开形式上“单一”,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有的信息员身兼数职,工作质量上有待于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加资金、人员投入,充实门户网站各项功能;二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和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工作,组织人员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信息员对此项工作的思想认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做到应公开的及时公开。
吉林市司法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