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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606F/2013-08860
分  类: 权责事项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3年01月23日
标      题: 律师执业申请初审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1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606F/2013-08860 分  类: 权责事项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3年01月23日
标      题: 律师执业申请初审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1月23日
  

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律师执业申请初审 

审批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司法局48号窗口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十条 律师执业许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执业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 

审批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5-13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67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二)经所在单位同意。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前置审批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审批时限 

  (律师法规定20个工作日办结)承诺15个工作日(省厅审批时间除外)办结。 

申报材料 

  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执业申请表一式四份; 

  2、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及实习结业证; 

  4、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身份证(军队离退休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退休人员应提供离退休证;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需提供申请人在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证书(教师证、工作证和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原件和复印件; 

  6、实习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有过执业经历的提供曾经执业的有效证明); 

  7、实习所和执业所不为同一所的出具与原实习所债权债务关系结清证明; 

  8、律师事务所聘用协议; 

  9、离任的检察官、法官需提供2年内不办理诉讼案件的保证书(法官、检察官申请执业免实习); 

  10、首次工作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的无工作证明; 

  11、律师事务所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关于律师的资质、品行证明; 

  12、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律师的资质、品行证明; 

  13、申请人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1张; 

  14、保证书。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16、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人事档案存放情况和允许其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17、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的还需提供法律援助机构关于申请人的资质品行证明;申请人为法律援助机构在编人员证明;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书及 

电子表格 

  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审批流程 

步骤 

  办理事项 

  时限 

执行人 

第一  步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 

 

 

第二步 

  窗口接待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 

  2 

 

第三步 

  行政审批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按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查 

  10 

 

第四步 

  审查合格的上报省厅审批 

  3 

 

  咨询电话:0432-65126338  

            0432-65155080 

  监督电话:0432-64820110  

            0432-65155027 

   

  律师执业申请初审 

   

  问:律师申请执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律师法》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品行良好。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二)经所在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答:《律师法》第十二条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问:申请律师执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律师执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执业申请表一式四份; 

  2、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及实习结业证; 

  4、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身份证(军队离退休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退休人员应提供离退休证;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需提供申请人在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证书(教师证、工作证和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原件和复印件; 

  6、实习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有过执业经历的提供曾经执业的有效证明); 

  7、实习所和执业所不为同一所的出具与原实习所债权债务关系结清证明; 

  8、律师事务所聘用协议; 

  9、离任的检察官、法官需提供2年内不办理诉讼案件的保证书(法官、检察官申请执业免实习); 

  10、首次工作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的无工作证明; 

  11、律师事务所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关于律师的资质、品行证明; 

  12、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律师的资质、品行证明; 

  13、申请人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1张;14、保证书。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16、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人事档案存放情况和允许其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17、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的还需提供法律援助机构关于申请人的资质品行证明;申请人为法律援助机构在编人员证明;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问:办理律师执业申请初审需要多长时间? 

  答:《律师法》规定“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 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省厅审批时间除外)。 

  问:办理律师执业申请初审需要办理其他前置审批事项吗? 

  答:不需要办理其他前置审批程序。 

  问:办理律师执业申请初审是否收费? 

  答:办理律师执业申请初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问:办理律师执业申请初审流程? 

  答:第一步由申请人提出申情并提供申报材料; 

  第二步由窗口接待人员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 

  第三步行政审批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按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查; 

  第四步审查合格的报省厅审批。 

  咨询电话:0432-65126338 0432-65155080 

  监督电话:0432-64820110 0432-6515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