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07-04786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07年01月01日 |
标 题: | 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07年01月01日 |
索 引 号: | /2007-04786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07年01月01日 |
标 题: | 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07年01月01日 |
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
一、培训的原则与形式。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培训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授课与自学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讲求实际,重在效果。采取培训班、讲座、研讨、会议等形式进行。
二、培训对象。本市各级人防办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从事行政执法的在编人员、新录用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市法制办统一组织的执法人员上岗培训班,通过考试办理执法证件后,才能进行行政执法工作。
三、培训内容。基础法律知识、人民防空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政治理论。
四、培训组织。培训的具体组织由市人防办法规处负责,法规处每年应做好年度培训计划。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经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