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786/2024-06363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22日 |
标 题: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0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786/2024-06363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22日 |
标 题: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04日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一级项目)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规划、政策;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 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开发建设,建立全市统 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 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 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 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 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 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 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 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 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 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 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开发及信 息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 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 和培养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 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全 市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 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 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九)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 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 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指导和协调政 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十一)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以下政府 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负责公务员登记、备案工作; 承办市政 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十二)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等职责。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人社部门内设20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规处、劳动监察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处、人才开发处、人力资源市场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审计监督处、调解仲裁管理处、绩效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下设9家预算单位,分别为:
1.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 吉林市就业服务局
3. 吉林市劳动监察支队
4. 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5. 吉林市职业鉴定开发指导中心
6. 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7. 吉林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8.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9. 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说明:
1、“2024年预算数”的单位范围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 9 个预算单位。
2、“2024年预算数”的实有人员 342 人,其中:在职人员 342 人,离退休人员(不含社保局开支人员) 1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项目名称 |
人事人才管理服务 |
|||||
项目级次 |
一级项目 |
|||||
主管部门及编码 |
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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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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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634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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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绩效目标 |
|
|||||
年度绩效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阶段性指标值 |
指标值 |
权重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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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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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成本指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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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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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事人才考试及招聘 |
1场 |
9场 |
30 |
|
质量指标 |
执行实施方案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启动项目及时性 |
100% |
100% |
10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优化人才结构 |
提升初中高级专业人才占比 |
提升初中高级专业人才占比 |
3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各用人单位满意度 |
95% |
95% |
10 |
财政拨款委托业务费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 项目名称 |
委托事 项内容 |
财政拨款收入 |
是否政府购买服务 (是/否) |
是否政 府采购 (是/否) |
特殊情况说明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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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126 |
|
|
|
|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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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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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费 |
2023年法律顾问费 |
12 |
12 |
|
|
|
|
|
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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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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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创新创业大赛 |
创新创业大赛 |
109 |
109 |
|
|
是 |
是 |
|
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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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项目名称2 |
事业招考及专技考试经费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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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结余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024年收支总预算6898.09万元,其中:当年预算4904.19万元;上年结转1993.89万元。2024年当年预算比2023年预算增加1631.32万元,主要原因是含上年结转。
二、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6898.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04.2万元,占71.1%;上年结转1993.89万元,占28.9%。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04.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1993.8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0万元,占0%;单位资金结转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689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9.34万元,占67.4%;项目支出2248.75万元,占32.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98.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04.2万元,上年结转1993.8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3.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03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9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9.34万元,占67.4%;项目支出4649.34万元,占32.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951.23万元,占84.9%;公用经费698.11_万元,占15.1%。
额外需要说明的是,2024年度委托业务费(30227-委托业务费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29万元。
农林水支出772.87万元,占11.2 %,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_5558.95万元,占80.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运行、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3.78万元,占3.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住房保障(类)支出352.49万元,占5.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49.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51.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98.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68万元,其中:当年预算7.68万元。2024年当年预算数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减少4.8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其中:当年预算0万元。2024年当年预算数比2023年预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业务需求。
2.公务接待费3.18万元,其中:当年预算3.18万元。2024年当年预算数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5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预算里的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其中:当年预算4.5万元。2024年当年预算数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中:当年预算4.5万元。2024年当年预算数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其中:当年预算0万元。2024年当年预算数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公车购置需求。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就业服务局、劳动监察支队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4.3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39万元,下降0.66%,主要原因是节约机关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土地_4287.47平方米,房屋27662.18平方米,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实有数2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土地0平方米,安排购置房屋0平方米,计划新增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计划新增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实有数0台/套。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2248.75万元,其中:一级项目15个,二级项目41个;使用本年拨款63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1614.75万元。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24年确定1个一级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向社会公开,涉及金额63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付的资金。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九)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六)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