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786/2024-06329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30日 |
标 题: | 2023年度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0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786/2024-06329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30日 |
标 题: | 2023年度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04日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开发建设,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开发及信息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20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规处、劳动监察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人才开发处、人力资源市场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审计监督处、调解仲裁管理处、绩效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纳入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吉林市劳动能力鉴定指导中心
3.吉林市劳动监察支队
4.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5.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6.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7.吉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8.吉林市就业服务局
9.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没有国有资金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30062.32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99.37万元,增长 3.6 %。主要原因:部分2022年支出当年未支付成功的结转资金,且下属单位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人员有新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82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181.38万元,比上年增加1140.66万元,增长3.6 %,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21万元,比上年增加1.97万元,增长27.43 %,主要利息收入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88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2.63万元,比上年增加644.11万元,增长15.18 %,主要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25646.9万元,比上年增加518.57万元,增长2%,主要是支付上年未成功支付项目;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037.91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97.41 万元,增长3.6 %。主要原因:部分2022年支出当年未支付成功的结转资金,且下属单位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人员有新增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87.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5.8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87.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39.95万元,占 95.49%;卫生健康支出167.62万元,占0.56%;农林水支出933.04万元,占3.12%;住房保障支出246.75万元,占0.83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89.78万元,支出决算为2988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7.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84.0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4%。决算数大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45.8万元,支出决算为25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部分项目经费未成功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36.4万元,支出决算为2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单位经费,控制行政成本。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537.4万元,支出决算为56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年支出于当年支付成功。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单位经费,控制行政成本。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91.01万元,支出决算为95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变动较大。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4万元,支出决算为86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年支出于当年支付成功。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年支出于当年支付成功。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3.45万元,支出决算为3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年支出于当年支付成功。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职业年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78.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为转移支付,用于社保补贴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81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为转移支付,用于支付公益岗位工资。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 就业见习补贴(项)。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27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为转移支付,用于就业见习补贴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204.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为转移支付,用于促进创业补贴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72万元,支出决算为210.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年支出于当年支付。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22.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用于机关干部残保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114万元,支出决算为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县区老兵补贴,人社局只支付外县老兵补贴,其他资金由社保处支付给各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186万元,支出决算为4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转移支付项目增加。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科目调整独生子女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94.3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8万元。决算数大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61.36万元,支出决算为6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决算数大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四舍五入有结余。
22.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993.04万元。该项目预算为金融处统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4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4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决算数大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42.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34.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救济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7.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31万元,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预算的30.7%;较上年增加0.62万元,增长1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和省厅调研接待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无变化。全年共有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8万元,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预算的31.55%;较上年减少0.64万元,下降34.97 %,主要原因节约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经费。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计划;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3万元,主要是用于公车加油维修维护。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51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的29.8%;较上年增加0.64万元,增长32.98 %,主要原因是国家、省厅接待比较多。决算数大于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团和人数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 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厅领导调研。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1个、来宾1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
十、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预算人事人才管理、公共就业服务、就业创业管理、人社综合业务事务管理项目等4个一级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92.72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人社综合业务事务管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6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3.72万元,执行数为255.62万元,完成预算的47.01%。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执行率不高,原因是申请指标未及时全部下达,下一步改进措施是积极与财政沟通协调。
2.公共就业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2.15万元,执行数为89.95万元,完成预算的68.07%。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执行率不高,原因是申请指标未及时全部下达,下一步改进措施是积极与财政沟通协调。
3.人事人才管理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86.5万元,执行数为900.46万元,完成预算的82.88%。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执行率不高,原因是申请指标未及时全部下达,下一步改进措施是积极与财政沟通协调。
4.就业创业管理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5.69万元,执行数为46.69万元,完成预算的26.58%。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执行率不高,原因是申请指标未及时全部下达,下一步改进措施是积极与财政沟通协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万元,比上年减少60.19万元,降低26.63%,主要是节约行政经费,控制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支出。
十二、就业补助:用于反映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
十三、残疾人事业:用于反映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其他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十五、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六、计划生育事务: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八、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十九、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初审初校:牛宇
复审复校:张震宇
终审终校:范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