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786/2023-15910 |
分 类: | 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05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23年吉林市人社局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人社发〔2023〕31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786/2023-15910 | 分 类: | 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05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23年吉林市人社局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人社发〔2023〕31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吉林市人社局工作安排意见
一、总体布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以“创建人民满意人社部门”为目标,突出政治引领、以人为本、规范管理、创新服务、争先创优五项原则,重点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人才驱动创新创业、人事改革“放管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五项工程,全面推动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政治引领
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领域重要论述融会贯穿人社工作全过程。
(二)坚持以人为本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深化人文关怀,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干部人才成长、成才需求,保障改善民生,创建人民满意人社部门。
(三)加强规范管理
严守纪律底线,健全规章制度,消除风险隐患,树立风清气正人社形象;严守政策标线,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严守程序动线,建立系统流程,简化审批层级,推进“阳光”服务。
(四)优化创新服务
转变思想观念,破除特权思想,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破除衙门作风,强化“快、准、严、新、实”,做到“马上办、精准干、严要求、新招法、求实效”。转变管理模式,破除“找人”规则,推行集中审批,“见文不见人”,“最多跑一次”。
(五)推动争先创优
积极争取资金、项目、政策,助推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指标,重点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梯队(前三名)。
三、年度目标
(一)就业工作方面。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
(二)人才工作方面。新增1万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在吉就业,举办各类线上线下引才活动150场,建立健全产业与人才融合发展的引才育才机制,制定人才新政。做优做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师徒工作间”“江城工匠”等品牌。
(三)劳动关系工作方面。根治欠薪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欠薪案件“动态清零”。
(四)社会保障工作方面。按照省厅统一要求,贯彻落实提高养老、工伤等保险待遇。
四、重点任务
(一)高质量充分就业工程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稳就业促创业为核心,以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劳动力为重点,深入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强化就业政策落实。抓好积极就业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推进就业补贴 “直补快办”,做到各类补贴资金应发尽发、应补尽补。强化高校毕业生择吉留吉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行动,通过开发政策性岗位、举办双选对接活动、开展实名登记和就业见习活动、提供精准“1311×N”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选择吉林市、留在吉林市就业。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分级分类精准援助,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四季春”行动,引导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发挥就业帮扶载体作用,帮扶脱贫劳动力就业;落实省“春暖农民工”服务活动,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强化就业平台建设。规划建设吉林现代人才服务产业园;推进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引导人力资源机构、猎头行业发挥作用,加强对制造业等实体经济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强化创业促进就业。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加大对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扶持更多的城乡劳动者创业兴业;加快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建设。强化就业能力提升。大力开展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重点群体就业能力,促进其素质就业、高质量就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九解一协调”和人社干部进企业活动,推广使用“96885吉人在线”平台,推进零工市场建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社区(村、屯)一线服务,促进供需对接。
(二)人才驱动创新创业工程
聚焦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人才支撑需要,出台符合我市经济和人才融合发展具体措施。全面提升人才工作质效,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在我市就业创业。继续加强高校毕业生择吉就业工作力度,使用市县两级编制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加强与域内外高校联系,举办各类线上线下、域内域外系列招聘活动,力争完成高校毕业生择吉留吉就业1万人。注重培养留住本土人才,打造适合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认真做好各级人才项目推荐和各类人才选树工作。继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职称评审选才育才的激励作用。大力实施“江城工匠锻造行动”,组织开展“技兴江城”职业技能大赛、“技能大师工作室”“师徒工作间”评选,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技术精湛、适合新时代发展的高水平技能人才队伍。重点打造实用人才服务品牌,围绕市场需求,结合吉林实际,重点打造化工技师、铁道技师、护工技师、通航技师等特色实用人才品牌,组建“政校企”服务产业联盟。
(三)人事改革“放管服”工程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突出简化人事管理行政备案、明确责权关系、提升服务质量等重点工作,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人事改革“放管服”行动。
1.持续激发人才活力,权力下放到位。
下放职称评聘权限,继续推进全市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制度,中小学校副高级以下职称评聘权下放至学校。向条件成熟的民营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授权企业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赋予国家级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区内专业技术人员密集的重点企业、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项目组等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科技人才离岗创业备案权限,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单位同意,即可带科技成果离岗创业、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下放自主招聘权限,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促进人事人才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下放绩效奖金审批权限,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将“事业单位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的绩效资金”审批下放至主管部门。下放市直事业单位续签聘用合同备案权限,将原先由市人社部门负责的续签聘用合同备案权限,下放到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续签备案。
2.提升人事管理效能,程序监管到位。
加强退役士官安置到管理岗位监管工作,对全市事业单位接收服役期满12年及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官,由原先聘用工勤岗位调整为直接聘用到管理岗位。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制度监管,制定《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工作的通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应坚持的原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办理的程序,为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打牢基础。加强记功审核备案工作监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的条件、权限、程序、监督等进一步规范,不断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内在动力。
3.全面推进作风转变,优化服务到位。
优化荣誉退休服务。通过举办欢送会等多种形式的荣退仪式,体现组织关怀,传递组织温暖,让新退休干部安享退休生活。优化专项招聘社区干部服务。根据编制批复,为优秀的社区干部提供专项招聘平台,优化考试程序,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将优秀的社区干部选进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业务办理服务。采取集中培训、分批审档、网上业务提交等多种形式,提升事业单位工资经办、岗位聘用等业务办理效率、简化办理程序,不断畅通服务渠道,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做到业务办理只跑一次。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程
持续开展劳动关系监测。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规范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全市国有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加强劳务派遣监管,摸清劳务派遣机构底数,建立全市劳动派遣单位管理台账。加强重点企业用工指导和劳动关系用工普法宣讲活动,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持续深化根治欠薪工作。加强“吉林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的监管和使用,促进工资支付全过程动态监管,提高工程项目正规化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工程担保公司先行履行农民工工资代偿制度。争取政法机关支持,依法快速解决欠薪难题。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和欠薪案件督办工作力度。坚持有案必查,限时办结,“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结案率保持95%以上,劳动监察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99%以上,欠薪案件“动态清零”。持续推进调解仲裁机构建设。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创新办案模式,提升办案质效。实施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全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清零”专项行动和重复访治理交办案件化解工作,精准研判、一案一策,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化解任务。
(五)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提升工程
提升企业退休审批管理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部署,有效衔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做好2022年退休审核省级复检工作,积极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待遇调整机制,促进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升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保障服务效果。推进企业特殊工种数据库报录工作和企业信息完善工作。发挥好“机关保”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不断化解影响改革落地的问题。推进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制度落实,推进新业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巩固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基金监督力度,提升社保基金监管信息化水平,开展劳动能力鉴定档案核查。提升社会保障卡基层服务能力。新建乡镇社保卡服务站点6个,协调各合作银行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窗口。持续开发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和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等领域拓展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开设“人社学堂”,组织全系统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学习之风,学理论、学政策、学技能,建立实行市局领导班子和局机关各处室包联基层、企业和人才“三联系”制度体系,全市上下“一盘棋”“一条心”。
(二)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人社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倒排工作进度,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检查指导,务求工作实效。全面开展“1+7”专项重点整治行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狠抓关键环节,补齐问题短板,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序进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