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786/2022-12402 |
分 类: | 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市总工会 吉林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吉林市工商业联合会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05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吉林市供电系统第一届劳动关系 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人社发〔2022〕3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05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786/2022-12402 | 分 类: | 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市总工会 吉林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吉林市工商业联合会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05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吉林市供电系统第一届劳动关系 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人社发〔2022〕3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05日 |
国网吉林供电公司:
按照《吉林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吉林市人社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经吉林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市供电系统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吉林市供电系统第一届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市总工会
吉林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吉林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9月5日
附件
吉林市供电系统第一届劳动关系协调员
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供电系统第一届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劳动关系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竞赛发现行业人才,鼓励岗位成才,加强我市劳动关系协调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贡献。
二、竞赛组织
吉林市供电系统第一届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总工会、吉林市企业家联合会(吉林市企业家协会)、吉林市工商联主办,由国网吉林供电公司承办,吉林省知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协办。为做好竞赛组织实施工作,成立劳动关系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工作小组和专家仲裁组,负责具体落实竞赛协调、仲裁解答、技术实施、卫生健康、安全保障等工作。
三、竞赛内容
竞赛按照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四级及以上相关要求确定竞赛标准,编制技术工作文件。题目结合市场主体下如何保护好劳动者权益实际应用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以吉林地区电力系统劳动关系构建为设题背景,以情景模拟分析、个人特色观点展示等方式,立体化、多样化考核选手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竞赛试题由竞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竞赛决赛阶段按照技能大赛相关要求,采用模块化、结构化模式命制。
四、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为个人赛和团体赛并行,参赛对象为:全市电力系统各单位工会主席、工会(或人力资源)专兼职工作者和一线班组长,每单位由上述3类人员组成代表队。
五、竞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7日。
(二)报名方式
通过国网吉林供电公司内网系统报名并进行初核,确认后上传吉林省知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报名系统。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近期1.5寸白底证件电子版照片。
3.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需填写证书信息。
六、竞赛实施
本次竞赛设选拔赛、决赛二个环节。各环节采取入围制,选拔赛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产生个人赛名次;团体赛入围资格按本单位所有参赛人员上一环节分数累加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选拔,每个环节名单确定后在国网吉林供电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
(一)赛前培训
时间:2022年9月15日—9月19日。
形式:线上学习平台在线培训(http://zynlrd.com)
内容:培训课程主要为劳动关系协调员课程。
时长:赛前培训不低于12课时。培训时长不足的,取消参赛资格。
(二)赛程安排
1.选拔赛:9月17日上午8:30-12:30
形式:线下参考,如疫情防控另有要求,改为线上机考。
内容:报名成功且完成培训的参赛选手,可在9月17日,统一前往考试地点参加选拔赛。
参赛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每位参赛选手仅有一次作答机会。选拔赛为系统自行计分,按选拔赛成绩选取选手进入决赛。
2.决赛:2022年至9月30日。
形式:现场答题。
内容: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案例分析题)。
3.大赛命题以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四级)为内容。
七、竞赛奖励
(一)个人奖项按成绩从高至低取前10名(金牌1人、银牌2人、铜牌3人、优胜奖4人)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团体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二)授予荣誉称号。对竞赛第1名并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身份选手,按程序优先推荐申报“吉林市五一劳动奖章”。对前5名的职工身份选手,按程序优先推荐申报“吉林市技术能手”,同时对35岁以下的选手按程序优先推荐申报“吉林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对前10名中的女选手按程序优先推荐申报“吉林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已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
(三)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对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的选手,可申报劳动关系协调员技师(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选拔赛前5名选手,符合条件的可获得由市劳动关系协调三方会议办公室授予的“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网吉林供电公司所属单位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公平、公正、公开组织本单位选拔赛,遴选优秀参赛选手。
(二)营造良好办赛氛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大对赛事活动的宣传力度,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提升劳动关系技能大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三)精心组织大赛实施。要加强竞赛活动指导,承办(协办)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赛事组织工作,各地要树立全局观念,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配合工作。
(四)做好疫情防控。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近一个月是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以及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不能参赛。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赛前做好健康申报。
(联系人:王姝婷 电话:13943288800)
附件1: 吉林市供电系统第一届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2:吉林市供电系统第一届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附件3: 吉林市供电系统第一届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疫情防控方案
附件1
吉林市供电系统第一届劳动关系
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一、竞赛组委会
主 任:邵剑铭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刘春明 吉林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
傅玉民 吉林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侯国良 吉林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孙振胜 国网吉林供电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李 智 吉林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
成 员:马海龙 吉林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刘志君 吉林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综合部
部长
李劲松 吉林市工商联调研部部长
卢 泳 国网吉林供电公司工会副主席
三、技术工作组
主 任:李跃庭 吉林省知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副主任:李胜男 吉林省知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成 员:杨贺旭 吉林省知行职业技能信息化服务平台
运维部主任
四、专家仲裁组
主 任:张 朕 吉林省HR经理俱乐部理事长
成 员:周 睿 吉林省HR经理俱乐部秘书长
五、会务保障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主 任:卢 泳 国网吉林供电公司工会副主席
成 员:王姝婷 国网吉林供电公司工会组织民管委员
李 婷 国网吉林供电公司工会女工委员
隋吉红 国网吉林供电公司工会生产生活委员
徐伟洋 国网吉林供电公司工会宣教文体委员
附件2
吉林市供电系统第一届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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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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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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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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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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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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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职业(工种) |
劳动关系协调员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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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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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职业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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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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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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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1份、2.两寸白底照片3张、3.白底电子照一份。
附件3
吉林市供电系统第一届劳动关系
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疫情防控方案
为全面落实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确保本次大赛顺利圆满举办,特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适用前提
本方案基于现阶段下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策略制定,具体措施视疫情形势变化和国家、省防控策略调整而及时更新。
二、疫情防控措施
(一)竞赛前准备
1.健康筛查。大赛牵头承办单位和承办培训机构负责搜集参加人员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对参加大赛人员报到前30天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面摸排。近28天有境外旅居史的、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市区旅居史的,近一个月是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以及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不能参赛。所参赛选手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赛前做好健康申报。
2.健康申报。所有参加比赛人员应主动申报,如实填写健康申报表,提交至会务组。
3.在赛场的入口处设置自动测温设备,对进入人员自动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且核验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
4.参加比赛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5.对举办地点的室内场所,在比赛开始前和结束后,各开展一次预防性消毒工作。竞赛期间保持空气流通,优先采用自然通风形式,单体式空调可正常使用,中央空调无回风的经清洗、消毒和检测合格后使用,应确保新风来源清洁。
6.在比赛场所安排一处相对独立的房间,作为临时观察点,并配备一定的防疫物资。
(二)竞赛期间
1.除上台参赛等场景可不佩戴口罩外,其余均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参加竞赛人员之间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2.参加竞赛考务人员应避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应急处置
1.异常“健康码”处置。对参加竞赛人员在核验“健康码”过程中如发现红码,立即实行“点对点”运送,并全程严格封闭管理;如发现黄码,由工作人员按规定核验后,符合参会条件的改佩戴N95医用口罩参会;不符合条件且无法排除异常情况的,按规范要求转送至定点医院留观。
2.出现症状人员处置。参加竞赛人员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将相关人员转移至临时观察点,通知驻点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人员作进一步排查,排除流行病学史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乘专车(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能排除流行病学史的,由120 救护车转送至定点医院,按规范要求做好诊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