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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2786/2022-12401
分  类: 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3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2年吉林市营商环境人才流动便利指标跃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人社发〔2022〕3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2786/2022-12401 分  类: 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3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2年吉林市营商环境人才流动便利指标跃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人社发〔2022〕3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5日
 关于印发《2022年吉林市营商环境人才流动 便利指标跃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营商环境人才流动便利指标专班成员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2022年吉林市营商环境“跃升年”实施方案》部署,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推进营商环境跃升总目标,形成《2022年吉林市营商环境人才流动便利指标跃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

 

2022年吉林市营商环境

人才流动便利指标跃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推动我市“人才流动便利度”指标优化提升,引导人才顺畅有序流动,更好的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依据2022年吉林市营商环境“跃升年”实施方案》,《关于调整吉林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指标专班成员机构的通知》(吉市营商环境组2022〕1号),《关于做好迎接2022年吉林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市营建办发2022〕8号)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人才发展理念,以深入实施“想就业找人社,缺人才找人社”服务创新提升工程和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新服务专项行动为主线,以提升服务效能,建立高效顺畅的人才动体制机制为重点,不断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人才机制。聚焦“四六四五”高质量发展战略人才需求,持续放活机制,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吉林市实际的人才政策。(市委组织部

(二)按照省人社厅部署开展人才认定工作,细化人才分类。将各类人才细化为五类:国内外顶尖型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型人才(B类)、部级拔尖型人才(C类)、省级高层次人才(D类)、基础实用紧缺型人才(E类),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市人社局)

(三)开展市县两级使用事业编制开展招录(聘)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实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优先满足艰苦边远、重点帮扶、少数民族乡及沿边地区对高素质人才的补充需求;鼓励和引导专项人才到基层从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市人社局)

(四)开展事业单位人才回调工作,落实高端人才配偶随迁政策。按照“工作对口、空编进入、总量控制、待遇对等”原则,每年事业单位回调人才100人左右。凡经认定的高端人才其配偶有随迁意愿的,采取组织安置、单位协助和个人联系相结合的方式妥善安置。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安排,或在全市有空余编制单位进行安置。(市人社局)

(五)支持科研人才向本地企业流动。科研人才可带科研成果离岗创业,离岗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2次,在同一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期限累计不超过9年。离岗期间由原单位发放基本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离岗期满返回后,所聘用岗位不能低于原岗位等级,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鼓励科研人才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支持选派科研人才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市人社局)

(六)推行企业职称自主评审。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自行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按规定须由相关部门评定的职称,开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对高层次科技人才破格评定职称。(市人社局)

(七)推动人才向农村一线流动。鼓励引导各方面专技人才到乡村振兴一线发挥作用,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引导教育、卫生等专业人才向一线流动。落实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服务经历要求。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有累计1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鼓励企事业单位人才服务基层,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组团式”帮扶活动。(市人社局、市农委、市乡村振兴局)

(八)组织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评选活动。对评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的领办人授予吉林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评定的“工作室”和“工作间”直接认定为吉林市劳动者素质培训定点机构,优先推荐国家和省级“工作室”和“工作间”的评选。(市人社局)

(九)鼓励企业组织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企业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由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给予企业每人每年5000元职业培训补贴,“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相应上浮15%。(市人社局)

(十)改革完善技能评价制度,构建技能人才企业自评和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自主设置评价标准和实施考评,建立岗位技能与待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市人社局)

(十一)继续执行创业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合伙创业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2万元,合计贷款额度不超过220万元。地方政府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市人社局)

(十二)畅通渠道搭建平台,按企业需求招聘人才。搭建高校毕业生生就业服务平台,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现场和网络招聘会。建立校企联动机制,组织企业到高校定向招聘。定期征集企业继续紧缺岗位信息,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公开发布。(市人社局)

(十三)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注册创业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仍在经营的,可申请5000元初次创业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域内外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对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见习期内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于回吉大学生优先推荐优秀创业团队选拔,享受10万元—50万元创业资助。(市人社局)

(十四)积极争取省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支持,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向省争取给予30-50万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积极向高新科技及重点产业倾斜。并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市人社局)

(十五)强化薪酬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薪级工资激励。事业单位人员被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且未获得一次性奖励的,薪级工资可比照规定标准上浮2级;被授予省部级荣誉称号且未获得一次性奖励的,薪级工资可比照规定标准上浮1级。(市人社局)

(十六)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搭建事业发展平台,推动技术、人才等优势资源与吉林产业体系深度融合,实现事业留人。依托吉林大学吉林市研究院协助优势企业谋划建立研发机构,鼓励驻吉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校企合作、促进校城融合。(市科技局)

(十七)精准落实“1+6”人才政策。充分发挥人才政策的叠加效应和示范效应,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规范流程运行,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上下呼应、相互衔接的政策体系,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能落地落细落实,每一个环节都严丝合缝、衔接顺畅。扎实开展万名学子助企兴业行动、乡村人才振兴行动、重点产业高端人才引进行动、民营企业家培育行动、江城工匠锻造行动、吉人回吉行动“六个行动”,推进人才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十八健全“一站式”人才服务机制。探索推进人才政策实现免申即享。推动实现人才补贴申请审核、人才数据统计等业务“一网通办”,实施“政策直通车”服务,绘制创新人才地图。市人社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30日至92日)

组织传达市工作方案,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各责任单位细化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组织动员、预定工作场所、确定人员设施设备等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展开阶段(95日至99日)

各责任单位按计划开展工作,于99日前向劳动力市场监管专班汇报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阶段:攻坚阶段(912日至10月31日)

各责任单位按计划完成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

11月8日前,各责任单位将工作总结及迎检材料报劳动力市场监管专班。

第五阶段:迎检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按照省厅计划安排,参加迎检评比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2022年吉林市营商环境“跃升年”实施方案》是由市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实施的重要工作方案为保证人才流动便利指标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成立以静辉市长为组长的人才流动便利度指标提升工作专班。市营商环境办主动作为,强化与各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各责任单位加强层级领导,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重要工作落实进展及相关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到专班。

(二)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办法举措。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切实摸清现实底数、掌握一手资料。倾听基层、企业呼声围绕集中反映的问题,参照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做法,有效推动人才流动便利度指标提升工作落实。

(三)发扬优良传统,合力攻坚克难。强化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扬上下齐心、团结协作的优良传统,坚持上下联动、前后互应、横向协同,确保疫情期间不打烊、不掉队,打好这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四)注重建章立制,推进工作落实。要紧跟工作进程建章立制,着力在“长”、“常”二字上下功夫,抓好长效机制建立和常态化制度落实。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督导和考评办法,随时迎接上级的督导考核。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总结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和做法,做好舆论宣传,及时推广成熟经验举措,向社会传递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