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786/2022-11986 |
分 类: | 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18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人社发〔2022〕8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29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786/2022-11986 | 分 类: | 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18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人社发〔2022〕8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29日 |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复耕,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和高校毕业生择吉留吉就业创业,保证全市就业形势基本稳定,现将《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省人社厅下发的《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和《关于开展支持复工复产复耕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复耕,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和高校毕业生择吉留吉就业创业,保证全市就业形势基本稳定,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孙春兰副总理部署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积极应对疫情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以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为着力点,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全力保障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复耕,促进充分就业。
二、工作目标
全面满足企业复工复产复耕的政策需要和用工需求,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保障和人力资源服务。
三、服务对象
(一)受疫情影响造成缺工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返乡入乡创业基地等各类用人单位。
(二)以驻市高校2022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失业人员、下岗(待岗)职工、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求职人员。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服务需求调查,摸清供需双方诉求。
加强与国资、工信、农业农村、科技、工商联等部门的协调联系,了解各行业企业因疫情造成的缺工情况;组织就业和人才服务专员通过走访调查、电话沟通等方式,深入企业详细了解企业招用工情况和服务需求;组织基层平台摸清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意愿,特别是了解掌握因疫情导致失业的人员服务需求;与教育、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密切配合,摸清实名登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求职就业需求。
(二)落实包保联动机制,进行点对点帮扶。
开展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行动,发挥吉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指挥中心和工作专班作用,依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就业和人才服务员与重点企业进行对接,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大的房地产、住宿餐饮、商贸、教育、文化旅游和交通运输等行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企业缺工情况、减员情况和政策需求,建立包保制度,“一企一策”,挂图作战,销号管理。
(三)落实创业就业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
落实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税收减免、初创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就业见习补贴、人才分类认定,优秀青年人才创业创新团队扶持等积极就业政策,简化补贴申请方式和申报流程,主动服务,做到各类补贴资金应发尽发,应补尽补,发挥政策整体效应,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复耕的痛点和难点,让企业在政策的扶持下度过难关。
(四)强化就业服务,搭建双向对接平台。
根据企业招聘需求,依托“96885吉人在线”、吉林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吉林市人才网、微信小程序(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平台,围绕重点企业、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民营企业、服务类企业,组织行业性、专业性、急需紧缺工种等5场大型网络招聘会;根据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群体求职需求,组织网络招聘会和直播带岗活动;对因疫情导致无法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开发县域内就业岗位,组织就地就近就业,必要时组织“点对点”输送。同时,在满足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逐步恢复线下招聘活动,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开通企业复工复产招聘绿色通道或专区,及时为企业推荐员工,解决企业用工问题。
(五)加强职业指导服务,提高供需对接成功率。
在联系企业过程中,就业和人才服务专员要积极向企业推送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政策措施,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要协助申请相关政策;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合理制订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提高招聘针对性;强化劳动者职业指导服务,帮助劳动者分析失业原因、了解求职方法、提升就业能力;广泛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宣讲就业政策、分析就业形势、讲授求职技巧。加大创业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创业指导,推荐创业培训(实训)信息。
(六)分类援助施策,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深入校园开展“一建三送”活动(建清单、送培训、送政策、送岗位),促进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跟踪服务,全面摸清其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及培训意愿,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创业就业孵化园”,有针对性开展“1311×N”闭环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介绍、人才推荐、档案管理、组织关系管理、求职登记等精准服务。组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为企业储备人才。启动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发挥“96885吉人在线”指挥中心作用,及时受理劳动者通过热线电话、网站和服务窗口提交的帮扶申请。按属地原则,组织就业服务专员与服务对象对接,分级分类开展就业帮扶。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强化就业援助服务,确保不挑不拣20个工作日内解决其就业问题。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开发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组织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挖掘县域内就业岗位,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及有用工需求的企业进行对接。巩固提升“吉林大米农技工”、“长白山菌类园艺工”劳务品牌,打造新的可持续的劳务品牌,注重劳务经纪人作用发挥,强化带动作用,积极推动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组织化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七)加强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就业。
开展重点群体人员培训意愿调查,摸清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建立培训工作台账。深入企业了解技能需求,精准掌握产业发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围绕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发展,积极引导培训机构采取“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和“校企合作”“送培训下乡”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开展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工作目标,促进重点群体人群不断提升就业能力,实现高质量就业。
(八)强化返乡入乡创业基地服务,鼓励和引导农民工留乡创业。
加强省、市、县三级返乡创业基地建设,了解基地企业用工需求及技术需求等,一对一开展“线上+田间”的“三送”服务,即整合资源送政策、多措并举送用工、解难答疑送专家,切实帮助基地提质增效。利用疫情期间农民工返乡在乡时机,破解招工难用工难问题,积极鼓励返乡创业基地吸纳更多人才就业创业。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18日—4月20日)。
制订工作实施方案,梳理服务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动员部署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4月21日—5月26日)。
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四级联动,整体推进,为企业复工复产复耕提供政策和人力资源支持。
(三)评估验收阶段(4月27日—5月31日)。
对《方案》提及的服务事项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跟踪调度机制、抓好责任落实。
建立跟踪调度机制,对各地工作情况实行每周调度,定期督促检查,通报检查情况。将各地保证企业复工复产复耕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年就业工作整体评价,鼓励先进,督促后进。
(二)注重县区作用发挥,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复耕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负全责的工作机制,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发挥各级就业和人才服务专员作用,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任务完成。
发扬“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沉下心去做工作,一心一意求实效。在工作中做到宣传发动到位、调查掌握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活动总结和“支持复工复产复耕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报市局。
联系人:
市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 黄艳华
联系电话(传真):0432-62047586 13894218186
市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樊曦阳
联系电话(传真):0432-62507840 15981113401 0432-62507855(传真)
附件:支持复工复产复耕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支持复工复产复耕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
项目 |
数量 |
1. 参加专项行动的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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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民营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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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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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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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岗位信息数(招聘需求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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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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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举办招聘活动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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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线下活动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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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活动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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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岗活动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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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专项活动的就业和人才服务专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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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用工指导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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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职业指导劳动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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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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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高校毕业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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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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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农民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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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