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786/2022-03412 |
分 类: | 就业创业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2月08日 |
标 题: | 关于组建吉林市就业服务专员队伍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人社发〔2022〕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02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786/2022-03412 | 分 类: | 就业创业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2月08日 |
标 题: | 关于组建吉林市就业服务专员队伍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人社发〔2022〕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02日 |
关于组建吉林市就业服务专员队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平台职能作用,将“想就业找人社、缺人才找人社”创业就业服务创新工程落到实处,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吉发改社会联〔2021〕865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关于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就组办字〔2022〕1号)要求,经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组建就业服务专员队伍,为城乡求职者提供零距离、精细化和专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配备与管理
遵循“统一规划、以岗定人、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在街道(乡镇)设立就业服务专窗,在社区设立就业服务驿站。按照街道(乡镇)1人、社区2人标准,从现有编制内人员和社工岗人员中择优选定建立就业服务专员队伍,从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工作。
街道(乡镇)选定的人员,接受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同时接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业务指导;社区选定的人员,接受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领导,同时接受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业务指导。
二、岗位职责
(一)街道(乡镇)就业服务专员。
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并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社区(村)平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组织开展就业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2.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就业统计、动态管理工作;
3.负责受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工作,组织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指导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
4.负责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组织辖区内劳务输出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5.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6.受理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认定初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其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公示;对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分类动态管理、日常就业援助、协助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帮扶;
7.受理享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初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情况进行核实;
8.做好创业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创业服务工作;
9.承担上级人社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服务工作。
(二)社区(村)就业服务专员。
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上门入户的公共就业服务,承担就业服务工作的基本职责,主要包括:
1.开展就业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2.开展人力资源调查、就业统计,建立基础台账,并及时更新信息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3.负责受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和初审,承担登记失业人员常态化管理,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
4.负责返回原籍的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调查统计;
5.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6.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组织推荐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
7.受理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其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公示;对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日常就业援助、协助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8.受理享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情况进行核实;
9.做好创业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创业服务工作;
10.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服务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月10日至15日)
各街道(乡镇)、社区从现有社工岗人员中选定就业服务专员,将实名制台账上报市就业服务局备案。
(二)岗前培训阶段(2月16日至28日)
市就业服务局组织县(市)区业务骨干开展岗前培训,再由县(市)区就业服务局对辖区内所有就业服务专员开展岗前全员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支过硬的就业服务专员队伍是做好公共就业服务的基础,对推进“想就业找人社、缺人才找人社”服务创新提升工程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工作领导小组,选派精兵良将抓好人员选定工作的落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把人员质量。各街道(乡镇)、社区要严格把关,确保选定出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就业服务工作,避免人员选用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三)加强考核管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建立考核机制,量化工作标准、细化考核标准,定期对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考核督查,对执行力强、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督导和批评,不断完善和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质量。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市民政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