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786/2021-10236 |
分 类: | 职业能力建设;人事人才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29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推荐评选第四届吉林工匠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人社发〔2021〕41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786/2021-10236 | 分 类: | 职业能力建设;人事人才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29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推荐评选第四届吉林工匠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人社发〔2021〕41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激励技能人才立足岗位、干事创业、开拓创新,促进更多的工匠不断涌现,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第四届吉林工匠评选表彰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第四届吉林工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1〕18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推荐对象面向全省各行各业在职职工,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重点关注基层、一线、操作岗位职工,不受性别、学历、技术等级、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在吉林省工作两年以上的非吉林籍职工也可参评。
二、表彰人数
第四届吉林工匠全省30名(已获吉林工匠称号的不再重复表彰)。
三、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的吉林工匠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二)践行工匠精神。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并取得了优异工作业绩。应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创新成果。
(三)掌握高超技能。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技能技艺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工作中的疑难和实际问题。曾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技术能手或吉林省技术能手等称号(至少一项)。
(四)体现领军作用。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善于向职工传授技能,帮助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成长进步,积极开展“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曾荣获市(州)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省政府、国务院特殊津贴等称号(至少一项)。
(五)做出突出贡献。为企业在实现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提高效率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重要成果,并能在群众性技能练兵和技术创新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国家和省以上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
四、推荐评选程序
吉林市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格按推荐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由市评选机构筛选、审核后,向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5-10名人选。
(一)基层推荐。各推荐单位按照基层推荐、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的方式,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所有推荐对象均需征求公安部门意见并在其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核查。
(二)逐级审核上报。各推荐单位在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对象及其主要事迹等相关材料上报吉林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核把关后,逐级上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家评审。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推荐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核,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审。
(四)领导小组审定。专家评审结果由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确定吉林工匠候选人人选。
(五)社会公示。吉林工匠候选人名单通过省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发布表彰决定。公示无异议人选由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提请省委、省政府审定,发布表彰决定。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发布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第四届吉林工匠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把好审核关,指导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的职工严格按《第四届吉林工匠推荐审批表》进行如实填写,杜绝漏报、虚报等情况出现。
(二)要认真提供相关推荐材料,为审核打分提供依据。材料的原件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审核后将复印件盖章上报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内容包括被推荐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反映技术成果、发明专利、表彰奖励、业绩贡献、体现领军、掌握高超技术等。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第四届吉林工匠推荐申报工作,务于2021年12月3日前将申报审批表一式五份、汇总表一份(附电子版)加盖公章及推荐材料报送吉林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联系人:李长和 电话:69922023
邮箱:2437171789@qq.com
附件:1.吉林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市总工会
2021年11月29 日
附件1
吉林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范雅杰 吉林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刘 靖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洪 岩 吉林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刘秋伟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张宝石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彰办主任
谷朝阳 吉林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办公室:
主 任:谷朝阳(兼)
张宝石(兼)
成 员:李 歌 吉林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副部长
王鲲鹏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彰办副主任
李长和 吉林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一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