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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2786/2021-10230
分  类: 专项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人社发〔2021〕3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2786/2021-10230 分  类: 专项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人社发〔2021〕3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围绕吉林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主要成绩

“十三五”期间,吉林市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打造创业促就业新模式,全面提升公共就业信息化服务能力,大力强化就业援助,着力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就业环境,统筹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发展。 

在充分就业社区建设、重点群体就业、公共就业信息化服务、品牌化劳务输出和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等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共为1.1万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6亿元,直接带动3.52万人实现就业;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在80%以上;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保持在年60万人;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一)推进就业实现更充分更有质量。

1.进一步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强化创业载体,多渠道、多领域发掘创新资源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政策,加大对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扶持力度,为我市的“双创”工作注入了强大的驱动力。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打造1家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9家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累计孵化企业1200余户,涵盖农业、交通运输、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多种行业,带动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者、小微企业以及科技研发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村户口人员等18000余人就业。

建设8家大学生创业园,在孵大学生创业企业110余家,创业及参与创业大学生人数330余人,吸纳和带动1300余名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劳动者实现了就业。2016年以来,仅云耕智慧农业产业孵化园一家大学生创业园就成功孵化企业36家,企业涉及农业技术、设备开发、计算机设计、动漫软件设计、电子商务等各个层面,孵化企业投资约6000万元,累计上缴利税约100万元,吸纳和带动就业240余人。

加大创业培训力度,通过开展“跨境电商培训”等项目,为我市培养了大批电商等平台经济领域人才。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创业网络化建设,结合《吉林市“双创”升级行动实施方案》,建设了吉林市创业就业综合服务主题网站。网站下设吉林市创业就业服务云平台、微型创业乡镇(社区)平台和社区优享平台三个子平台。平台整合相关互联网创业类项目产品近4000种,微型创业社区建设和运营覆盖全市124个社区,培养和发掘了近500名社区创业带头人(合伙人),社区创业带头人(合伙人)月均收入达2000元左右。云平台在2019年全国“双创活动周”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中荣获优秀项目奖。

2.有效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举办专门针对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86场,提供各类岗位约18万个(次),累计组织我市158家重点(骨干)企业携带人才需求岗位2702个进场招聘。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力度。通过完善各类就业措施,带动我市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共12723人。组织开展“三支一扶”基层服务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制定实施了《吉林市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细则》,共招募“三支一扶”应届毕业生198人。

3.就业援助取得新成效。建立了吉林市就业援助中心,成立社区就业援助协理员、街道就业援助员和区援助督办员三支队伍。对就业困难人员采取自下而上援助、自上而下督导的方法,实施就业援助八步法,将援助政策落实到位。采取开发岗位援助、落实政策援助、自主创业援助、技能培训援助等有效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有效援助。十三五期间,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38万人。

4.提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水平。培育劳务输出品牌,与上海、江苏昆山、浙江衢洲和安徽滁州等多个省市建立稳定的劳务合作关系,在长三角地区和环渤海区域建立劳务输入基地。先后打造了“江城护工师”、“烟台海员”和“天津钻井工”等吉林劳务品牌。抢抓上海养老护理员出现缺口的有利契机,建立吉林市劳务输出上海工作站,为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开辟了新路径。

5.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网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村(社区)四级联动,就业帮扶和就业政策宣传全覆盖;流动人员档案实现电子化、标准化管理,档案管理数量超过25万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实现行政许可管理,核发许可机构89家次;诚信建设纳入机构年度考核,诚信联盟经验获得省厅肯定和推广;诚信评选和重点项目实现零突破,获评国家级诚信示范机构1个、省级诚信示范机构3个、市级诚信示范机构10个、诚信标兵9个,获得省级人力资源服务重点扶持项目13个、补助资金274万元;从业人员通过经常性业务培训和以赛代训,参训、参赛累计超过500人次,业务素质显著提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收入连续三年翻番,2020年超过40亿元;“十三五”期间服务就业总人数超过90万人次。

6.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快速提质扩容。家庭服务、居家养老、社区照料、月嫂育婴和病患陪护等家政服务业迅猛发展。康养中心、母婴会所等一批高标准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应运而生,家政一网通、家政110等信息服务平台相继投入使用。

“十三五”期间,家庭服务业每年新增就业3000人以上,从业人员已全部实现持证上岗。五年累计培训家政服务人员5.9万人次,培训就业率达到80%以上。通过技能培训和竞赛,一大批星级服务员活跃在家政服务舞台上。截至2020年底,全市家政服务行业各类机构达到3000余家、从业人员超过9万人。吉林市家政行业协会获评五星级社会组织。

7.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为城乡融合发展奠定基础。“十三五”其间,吉林市制定和采取了《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吉林市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细化了各类补贴资金的拨付流程,加大了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力度,将城镇积极的就业政策向农村扩展,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每年筹集就业补助资金约2.4亿元,全部用于促进和保障就业,做到了各项补贴应发尽发、应补尽补。

(二)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1.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及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鼓励和促进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扩大“新农保”和“城居保”人群覆盖范围,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并逐步向“新农保”过渡。

2.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作用,加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力度,缩短失业周期,把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最小程度。结合我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对符合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予以一定比例的稳岗返还,使失业保险金稳定就业作用最大化。

3.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全力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基本实现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职工全部覆盖到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之内。切实做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制定更加科学的行业费率和更加有效的单位浮动费率调整机制,大力提升工伤保险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

4.强化社会保障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社会保障监督制度体系,更好的发挥行政监督、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及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作用,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基金收支、管理、调剂和结余等情况实施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推进。

“十三五”期间,人才政策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取得成效,人才作用得以发挥,人才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人才总量不断扩大。至“十三五”期末,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数达63215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797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3463人。培养、选拔和推荐各类高层次人才118人。其中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43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1人,省拔尖人才42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2人。全市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7个,其中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项目1个,省级首席技师工作室3个,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家,市级师徒工作间4个。不断强化技能培训,积极储备高素质技能人才,全市共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55102人次,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4179.4万元,初级工、中级工、高级技能人才现有比例达到32.7%38.3%28.9%。新增高技能人才22000人,现有高技能人才14.4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9.6万人。连续3年承办吉林市“技兴江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破格晋升职业资格待遇。组织开展企业职工竞赛,有效推动职工技能提升。开展国家职业技能鉴定10万人,向省推荐青年技术能手2293人。建立职业技能专家人才库,储备化工、机电、电力、机械制造等行业专家880人,涉及行业40余个,为我市在化工、汽车、医药、食品加工等支柱产业及重点领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基本建立,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实现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全面建立聘用制度,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实行竞聘上岗制度,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全面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

(五)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形成。

按照控高、扩中、提低的原则,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本地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和监督。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得以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稳妥推进。

(六)构建起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十三五”时期,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和根治欠薪等专项系列行动,建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全面推动落实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调解机制,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在全省率先开展裁审衔接工作机制试点,积极推动劳动人事仲裁规范化和专业化,加大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力度。“十三五”期间,实现实体化仲裁院建设达到市级100%、县级80%的目标。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5000余件,立案调查1500余件,处理突发事件245余起,共为1.8万人讨回工资5.3亿元。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到90%,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98%。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率达到98%。各类投诉、举报、上级转办案件结案率达到98%,企业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现全部缴纳。

(七)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

“十三五”期间,吉林市精心打造了“一网、两端、三平台、四系统”的“互联网+人社”全新的服务模式,搭建吉林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吉林市公共就业信息平台、吉林市创业就业服务云平台,使公共就业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建立智慧“电子地图”服务平台,在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和部分社区设置了自助服务终端。研发了失业人员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公益岗位出勤监管系统、远程面试互动系统,公共就业服务更加规范化。吉林市公共就业服务网总访问量达到170万人次,“口袋”里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尖”上的公共就业服务已走进寻常百姓家。累计采集社会保障卡信息405.85余万人次,成功制卡394.16万。已建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83个,一般性服务窗口197个,累计铺设社保卡便民服务终端225台。

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打造城镇15分钟就业服务圈和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建设农村就业创业信息超市401个,将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自然屯,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全覆盖、均等化。强化城镇劳动力就业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企业用工监测,编制高质量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供需对接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是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吉林市在原有的三个城市定位基础上,新增了“创新创业高地”这一城市发展定位,并重新制定实施“四六四五”发展战略,为人社工作创新提出全新的课题。同时,东北振兴与长吉一体化机遇的叠加也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提供新机遇、新挑战,也赋予人社部门新目标、新任务。但是也应看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也面临以下困难和问题:

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老工业基地体制改革遗留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新兴产业发展人才支撑不足,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不断上升,特殊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工作压力较大。 

人才引进比较优势弱化。人才引进力度与投入同全市发展任务目标要求相比明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才工作创新和高水平发展。

社会保险扩面难度进一步加大,基金运行面临压力。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巨大,养老金支付负担不断加重。各城区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功能设置、人员结构与现实服务需求相比仍有差距。

三、“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深层次矛盾,推进改革攻坚,着力解决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瓶颈和难题。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促进政策间的衔接平衡,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坚持筑牢基础,提升服务水平,健全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软环境建设,加快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振兴与民生同步原则。锁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发展新战略,加强供需关系统筹协调,既兼顾不同层次的人力资源开发,又兼顾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需求,通过不断完善政策衔接与举措创新,全面实现发展与民生的统一。

坚持创新与稳定同步原则。围绕吉林市新振兴的总体战略,以创新举措不断放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作用,继而完善公平可持续的创业就业环境与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就业援助,做好托底工作。

坚持服务手段与质量同步原则。利用数字吉林建设的有利契机,强化新技术的应用,全面提升平台服务水平。结合脱贫攻坚,城乡融合发展,完善精准就业帮扶体系,协调推进社会就业创业服务组织,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三)主要目标。

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健全有利于更充分就业的促进机制、实现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建立更加公平、水平适度、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留住用好人才、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健全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动新时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市创造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贡献力量。

(四)具体目标。

1.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45万人以上,“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率达到100%;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和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人数达到25万人;继续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促进各类人员创新创业;制定实施保障性、援助性兜底政策,为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对就业的冲击提供保障。

2.人才支撑力更强。高素质人才资源总量达17.05万人,新增高级专业技术人才0.16万人,高技能人才1.1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从28.9%提高到30%。到“十四五”期末,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达到1.55万人,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扩大;高技能人才增至15.5万人。加大高校毕业生引进力度,力争每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吉林市就业超过8000人,年均增长15%以上。

3.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法定人群社会保险全覆盖,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功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明显提高。

4.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全面优化。“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优化岗位结构比例,推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拓宽各类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完善聘用制度,加强合同管理,推进能上能下用人机制的真正形成。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出台适应市、县层级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的招聘办法,实现人事管理制度化、信息化。

5.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健全。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机制不断完善,推进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分配激励机制。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城乡居民收入渠道不断拓宽,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收入稳步增长,努力实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高于GDP增幅。

6.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调处仲裁机制和劳动监察执法机制更加完善,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到“十四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规模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9%,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9%

7.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机构比较健全、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服务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在系统建设基础上稳妥有序地应用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410万人,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5%以上。

四、“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

(一)实现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1.加强风险防范兜牢就业底线。加强就业形势的分析研判,健全更加完善的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制度,完善企业用工监测,做好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制定应对预案,做好各类就业补贴资金稳就业的支持工作。制定并实施保障性、援助性兜底政策,竭力化解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对就业的冲击,将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做在前面。

2.建立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的良性互动机制。立足城市的发展定位和全市“十四五”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健全促进就业责任制度,把解决好就业问题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稳定经济增长和新兴产业壮大、传统产业升级增加就业岗位,有效建立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

3.建立健全公平就业体制及劳动协调机制关系。健全公平就业的法律体系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反对就业歧视的法规政策,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积极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面,推动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劳动条件改善机制。健全并落实劳动标准体系,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进劳动定额标准化管理,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

4.全面推进技能提升行动。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推动新型学徒制培训。充分利用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培训政策扶持,提高就业补助资金对职业培训的促进效果。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支持企业设立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鼓励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鼓励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广泛开展技能大赛,促进技能人才培养。

5.全面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企业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开展学徒培训工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6.精准施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针对高校毕业生,开展青年群体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推进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健全政校企互动合作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组织实施“三支一扶”基层服务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到“十四五”期末,实现1000名大学生到基层就业。针对农村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实施返乡创业工程,加强农民工返乡创业载体建设,加强返乡创业联盟建设,强化创业培训和劳务对接,不断提高组织化输出程度和返乡农民工创业质量。对失业人员实行分级分类服务,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专项帮扶,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兜底作用。做好失业人员实名信息登记制度,加大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力度,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及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优先提供就业帮扶。

7.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标准化水平。继续加强四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网建设;加快流动人员档案数字化、电子化、标准化建设进程;大力执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制度;加强诚信建设和诚信联盟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丰富人力资源服务业态,开展分类指导、规范管理、

培树标杆,打造一批标志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品牌企业。通过政府鼓励和扶持,有效增加产业发展动力,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服务就业人数、社会产值、产业贡献率均实现20%以上增长。到“十四五”末,全市各级各类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就业人数突破200万人次、年产值超过95亿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在全市现代服务业中的产业贡献率达到20%以上。

8.实现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规模化发展。细化家庭服务专业,提高居家养老、社区照料、月嫂育婴和病患陪护服务等家庭服务业社会影响和市场占有;引领康养中心、母婴会所等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驶入标准化发展快车道;加大家政一网通、家政110等信息服务平台知晓和利用率。“十四五”期间,家庭服务业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和竞赛等活动,全面提升家庭服务从业者素质。

9.完善创新扶持创业体制。整合各方资源,搭建创业平台,通过建设创业创新实训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基地等载体,为创业者提供创业的舞台,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精准施策,加大对创业人员的激励力度,提供创业服务指导、创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等跟踪服务。大力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形成以创业孵化、技能培训、专家指导的培育模式,引领农民工、退役军人、大学生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就业。

积极推进S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跨境电子商务培训等服务项目,为创业者创业提供支持。继续积极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以创新引领、助力地方企业发展为主线,依托园区搭建筑享创业服务平台,举办新一届社交新零售产业赋能大会,开展校企合作,培养新零售电商人才。进一步推广使用“创业就业服务云平台”,发挥线上服务功能,强化“云平台”线上培训,将“云平台”与微型乡镇(社区)线上线下资源互通互融,实现在“平台上”开展创业服务。

(二)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1.落实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逐步向全国统筹过渡。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老待遇平稳过渡办法,落实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深入推进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逐步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体系,确保失业保险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失业动态监测。建立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制度,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2.合理确定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失业保险待遇和保险费率调整机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确定政策,规范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

3.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系,全面提升基金监管能力。全面创新监管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数据比对核查,建立常态化非现场监督机制。严厉打击侵害社保基金安全行为,推动实施约谈制度,加强基金风险警示提示。

(三)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助推实施“四六四五”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系列文件,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壮大人才队伍,提升人才活力,在吸引政策、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实施新举措、取得新突破。

1.开发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人才。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认真研究符合吉林市经济和人才队伍现状的人才激励政策,研究制定享受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的评定办法。在创新创业扶持、人才安家、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二是加快开发引进区域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开发汽车、化工、医药、装备制造、冶金建材、化纤、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冰雪旅游、生物产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三是实施以吸收高校毕业生为主,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的引才战略,大力引进国内外各类人才,逐步形成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人才群体,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四是充分发挥开发区、园区、大型企业、驻吉高校等单位在吸引人才方面的作用和优势,尽快形成以用人单位为主导、政府部门搭台引导、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引才的新局面。

2.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完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充分依托现有职业教育资源,鼓励企业开展岗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民办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努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公办职业院校为基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储备拔尖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有针对性地选择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开展竞赛,为发现和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

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加强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师徒工作间建设。对评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师徒工作间的领办人授予吉林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予以挂牌。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及激励机制,有力促进工作室在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技能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3.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聚焦人才作用发挥。注重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建设一批专家服务基地、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院士工作站等,对人才作用发挥和人才培养提供支撑作用。落实和提升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第三方评价体系。改进培养模式,创新支持机制,增强人才培养的精准性、实效性。广泛开展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智力帮扶、参政议政工作,充分发挥人才作用。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优化职称扶持激励政策,放宽对人才流动的职称评价限制。以人才分类为基础,促进高技能人才与职称评价相贯通。最大限度的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

优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优化岗位结构比例,按国家和省政府要求推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拓宽各类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完善聘用制度,加强合同管理,推进能上能下用人机制的真正形成。完善公开招聘制度,为事业发展集聚各类人才。完善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申诉、交流、监督、回避等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制度化、信息化。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深入推进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健全三方组织机构,拓展社会对话范围,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推动落实《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以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试点为依托,以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调为重点,积极探索以体制制度创新、机制整合和要素集成为重点,推进具有地域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逐步引导具备条件的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及相关行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促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完善协调劳动关系新机制的总体框架、建设标准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工作,以推动非公经济组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有效发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作用。

2.稳步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制度,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和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指导企业参照工资指导线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加强对调查数据应用工作的探索和研究。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一体化监控信息平台,实现工资支付监控信息市级集中,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规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欠薪“黑名单”管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秩序。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挥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合力,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欠薪隐患风险防控,建立欠薪零容忍制度体系,健全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效能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4.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部门联动、整合资源、规范程序,积极打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平台。加强基础保障,深入开展“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积极推动数字仲裁庭和智能仲裁院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工作格局,深化调解与仲裁、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简化优化办案程序,适时推行劳动人事争议要素式办案模式。继续开展裁审衔接、仲裁评议、研讨交流等活动,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工作质效。

(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1.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制。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扩大服务供给,创新运行机制,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进智慧化、便民化服务,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拓展网上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渠道,构建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平台,完善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打造互联互通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购买基层公共服务政策,探索建立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措施办法。

2.实施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计划。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结构,指导基层平台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专业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专业化、均等化、智慧化的公共就业服务。

3.大力扶持灵活就业。将灵活就业供需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按需组织专场招聘,送岗位进基层、进社区,提供职业指导等服务,支持劳动者灵活就业。依托吉林就业创业网零工招聘和灵活就业求职平台,免费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信息,帮助快递、家政等企业高效匹配人力资源。

(七)完善人社电子政务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1.推动一体化人社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以“吉林智慧人社”为依托,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化为基础,结合“数字吉林市”建设方向,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人社”建设步伐。整合现有分散的信息系统,统筹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县级网络接入平台建设,贯穿覆盖街道、社区、乡镇等各类基层服务网点,适时与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业务系统实现网络联接,基本实现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一网一门一次”办理。

2.推进人社信息共享应用。统筹考虑人社业务系统对外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共享逻辑区域和对外信息共享集中库,提高信息汇聚能力,稳步拓宽对外信息共享的业务范围,努力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信用惩戒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增加人社部门宏观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提升人社精准服务能力。

3.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深化服务和应用拓展。全面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拓展应用进度。在确保社会保障卡主体地位不变、主要功能不变、标准规范不变、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稳步推动社会保障卡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拓展。为群众在社会保险、公共就业、惠民惠农、公共交通、兵役登记管理、金融信贷等公共服务领域提供便捷、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实现“一卡多用,全国通用”和“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