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2786/2021-10224
分  类: 就业创业;政务服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市劳动力市场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人社发〔2021〕2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2786/2021-10224 分  类: 就业创业;政务服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市劳动力市场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人社发〔2021〕2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人社局相关处(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

现将《吉林市劳动力市场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96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市劳动力市场监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提高服务企业能力水平为核心,以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坚持从严监管与柔性执法相结合、优化服务与加强指导相结合、保障需求与促进发展相结合,从根本上实现政府有力、市场有效、企业有利、群众有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强化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为劳动者实现公平就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二、 工作任务

(一)加强企业用工服务。重点从加强企业配套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引进人才、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强化要素保障;引导企业改善用工环境、规范用工行为、建立完善稳定的工资增长机制,从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吸引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增强企业用工主体责任。通过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畅通企业用工信息、组织招聘活动、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等为企业用工、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人才开发处、就业局)

(二)全面启用“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202111日起,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全部应用吉林省就业信息系统经办业务,各类统计报表网上生成,提升就业创业工作的信息化、数据化程度。(责任单位:就业处、就业局)

(三)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特困人员援助帮扶措施,建立就业困难人员数据库,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对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分类实施帮扶,对零就业家庭成员优先推荐就业和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强化精准服务。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初创补贴等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助力创业的职能,解决创业者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就业局、人才服务中心)

(四)推进四级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遵循“均等化、精细化、标准化、智慧化”的基本原则,全面加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就业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让服务对象最多跑一次。加强行风建设工作力度,改进窗口单位作风,打造一体、高效、便民的服务平台。让广大城乡居民就近享受全链条、“零距离”的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就业局)

(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一是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格审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申请。加强劳动力市场巡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招用职工,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活动,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劳动者就业创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二是开展双随机抽查。按照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创新市场监管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三是实施信用监管。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落实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劳动用工的违法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促进企业守法诚信自律。(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处、劳动监察支队、市场处)

(六)积极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质效。一是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基础作用,本着“先调后立、不调不立、调裁结合”的原则,与总工会联合建立调解工作站,由工会派驻人员在仲裁机构提供劳动关系领域的法律咨询、调解疏导和援助服务,推动裁调对接,提高争议案件调处质量和效率,到2021年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组织开展“线上普法“、“送法到企业”等活动,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助力企业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二是积极探索建立调解仲裁工作新模式。加大市、县(区)两级仲裁办案系统推广应用,提高各级仲裁机构“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工作效率,开辟线上调解仲裁工作模式。三是积极推行劳动人事争议要素式办案模式。简化优化办案程序,降低当事人仲裁成本,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质效,及时妥善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做好要素式办案准备工作。(责任单位:仲裁处、仲裁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推进机制,动员全系统力量共同推进。定期研究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细化、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各相关科室要根据本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实际问题,列出清单、挂账推进。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细化落实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劳动力市场监管全过程督查问责机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级人社部门重点督查事项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建立年度考核、明察暗访、督查督导长效机制,实施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并建立健全工作成效与奖励挂钩的激励机制,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跟踪开展研究和评估评价,按年度发布全市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评价报告。

(三)注重典型宣传。及时总结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定期开展经验交流。各地各单位要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宣传解读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政策,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按受企业和群众监督。各地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市人社局相关处(室)和局属相关事业单位于每年度630日前和1220日前,将开展劳动力市场监管书面总结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郑宇飞   62048917   18643223940

邮箱:67942079@qq.com

 

附件: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

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金    市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栗卫东  市人社局副局长

  员:张文波  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处处长

            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

        王也刚  市人社局市场处处长

            市人社局就业处处长

        谭学民  市就业局副局长

        宋文国  市人社局仲裁处处长

        金昭存  市人才开发处处长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郑宇飞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处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