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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2786/2021-10207
分  类: 就业创业;劳动关系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25日
标      题: 关于发放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 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人社发〔2021〕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2786/2021-10207 分  类: 就业创业;劳动关系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25日
标      题: 关于发放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 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人社发〔2021〕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工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社厅、工信厅和财政厅《关于做好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14号)文件精神,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效降低疫情对工业经济影响,保证全市就业形势基本稳定,现就发放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且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6%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中的省外户籍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省外户籍员工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每户企业最高30万元。

鼓励企业先行垫付,春节期间为省外户籍员工先行发放“留岗红包”,有条件的企业可匹配资金提高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标准。

三、申报时间

202141日至430日。

四、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请。

区工信部门审核是否符合补贴重点工业企业标准,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

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1.《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报表》;

2.《在吉过节省外户籍员工名册》。

(二)补贴审核。

区工信部门对企业审核无误后,区人社部门审核留吉过节外省市户籍员工人数、身份、补贴金额等,确认无误后,报上级工信、人社部门终审。

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报表》;

2.《在吉过节省外户籍员工名册》;

3.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4.员工工资表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明细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

(三)社会公示。

市工信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终审认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拨付补贴。

公示无异议的,市人社部门将相关材料报送市财政复核,无异议后,市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位,企业用于发放留岗红包,发放后将发放凭证上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复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同配合,明确工作分工。各地人社和工信部门负责摸清企业底数,掌握当地外省人员务工情况,财政负责统筹安排好落实政策所需的资金。人社、工信部门要共同把好审核关口,确保政策有效落地。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深入企业开展对接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知晓度。

(三)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人社、工信部门要协同配合,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对企业及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冒领补贴的,一经发现,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6204753162049703

市人社局联系人:王傲雪

市工信局联系人: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