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人社发〔2017〕46号 关于选派人员参加2017年度全国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全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 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全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20日、21日进行,因这两项考试同时进行,需大量监督、考务人员,需全体人社系统全员动员,选派人员参加监督和考务工作,为做好此次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范围和数量 参加考试工作人员(监督员、巡考人员)统一由市人社局在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人社系统内抽调。县(市)区选派人员数量分配: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各15人;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各25人;经开区和高新区各5人,在选派的人选中须含一名副局级领导。 二、主要工作 (一)参加考前培训及工作部署会,开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考试监考等考务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人社局要积极支持人事考试工作,高度重视这次人员选派工作,选派肯负责、有能力、守纪律人员参加监督、考务工作,由一名副局级领导带队,确保监督、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是各县(市)抽调人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由县(市)区人社局承担。 3本着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因故不能参加考前统一培训的人员,请提前向市人社局人事处请假并说明原因,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另行安排培训。 四是各县(市)区请于5月15日16:00前将抽调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人事处。 四、联系人及电话 市人社局人事处 联系人:方宝双 联系电话:0432-62049312 附:参会人员报名表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0日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