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人社发〔2017〕61号 关于2016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和聘用制度推行情况统计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4﹞37号)关于实行“年报告”制度的要求,现就2016年全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推行情况统计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推行情况统计结果的通报》(吉人社办字﹝2017﹞20号)的统计结果,到2016年底,全市共有事业单位2129个,有1515个完成了岗位设置工作,占总体比例的71%(含市本级)。 从各县(市)区情况看: 蛟河市共有事业单位239个,其中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204个,占85%,完成岗位设置未完成聘用的有28个单位,占12%; 磐石市共有事业单位272个,船营区共有事业单位135个,昌邑区共有事业单位144个,丰满区事业单位125个,均已完成岗位设置,未进行岗位聘用。 龙潭区有事业单位129个,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的6个单位,占5%,完成岗位设置未完成聘用的123个,占95%。 桦甸市共有事业单位291个,其中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66个,占23%,完成岗位设置未完成聘用的有91个单位,占31%,未进行岗位设置的134个,占46%。 永吉县223个事业单位,舒兰市有240个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均未启动。 本次统计不含高新和经开区。具体详见《2016年吉林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统计情况一览表》(附件)。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011年以来,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工作进展缓慢, 按岗聘用工作推行率较低,工作任务仍然艰巨等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县(市)区对改革政策理解不到位,依法管理意识不强,攻坚克难能力不足,工作推进不得力; 二是部分县(市)区工作不务实、不作为,回避问题和责任,等待观望、横向攀比思想较重; 三是部分县(市)区财政支撑能力弱,历史遗留问题多,解决问题办法少,影响了改革实施进程; 四是部分地区公务员与事业编制人员混岗现象严重,借调人员多,人员结构不合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依法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基础,也是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好牵头部门职责,克服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勇于担当,迎难而上,把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这两项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影响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改革任务尽快落实到位。 (二)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实施工作。尚未启动岗位设置的地区,要在6月底前全面启动岗位设置工作,力争在9月底前基本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已经进行岗位设置的地区,要加快实施岗位聘用工作,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各项任务。各要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重在确立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制度,把握好实施范围、结构比例、岗位条件、“双肩挑”、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等重点问题,从全局出发,使绝大多数工作人员先进入岗位,确保面上工作顺利推进,从而实现主体“入轨”;转入正常后,都必须按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要求执行。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推进改革和维护稳定的关系,正确把握好改革力度、节奏和地方财力可持续保障的关系,对一些情况复杂、需要其他制度改革相配套,一时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暂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不要因为个别问题影响整体工作进程;对各类人员所任职务已超新核定岗位结构比例数的单位,通过设置临时岗位自然减员、调出等办法逐步消化解决,努力保持人员队伍总体稳定;对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数额的单位,要合理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因素逐年逐步到位。同时,要全面推行聘用合同签订工作,年底前所有事业单位都要做到应签尽签,不留“死角”;聘用合同期满继续聘用的,要及时续签聘用合同。 (三)加强领导,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做好与财政、编制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深入开展政策学习、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充分借鉴其他地区有益经验,提升工作能力,努力破解难题,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妥操作,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实施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今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4﹞37号)要求,正式报送由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情况统计表。对两项主体入轨工作仍未完成的,要同时提交专项报告。 附件:2016年吉林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 员聘用统计情况一览表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2016年吉林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统计情况一览表 地区名称 事业单位数量 (个) 岗位设置完成情况 聘用合同签订情况 已完成新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A类) 已完成新岗位设置 未完成岗位聘用 (B类) 未进行新岗位设置 (C类含未填) 签订聘用合同 (A类) 未签订聘用合同 (B类含未填) 签订聘用合同人数(人) 总体 数量 (个) 占总体 比例(%) 总体 数量 (个) 占总体 比例(%) 总体 数量 (个) 占总体 比例(%) 总体数量(个) 占总体 比例(%) 总体数量(个) 占总体 比例(%) 永吉县 223 0 0 0 0 223 100 223 100 0 0 4654 舒兰市 240 0 0 0 0 240 100 240 100 0 0 10345 磐石市 272 0 0 272 100 0 0 265 97 7 3 8533 蛟河市 239 204 85 28 12 7 3 231 97 8 3 7403 桦甸市 291 66 23 91 31 134 46 286 98 5 2 8296 船营区 135 0 0 135 100 0 0 128 95 7 5 3749 昌邑区 144 0 0 144 100 0 0 144 100 0 0 3085 龙潭区 129 6 5 123 95 0 0 124 96 5 4 3742 丰满区 125 0 0 125 100 0 0 125 100 0 0 2690 总计 1798 276 15 918 51 604 34 1766 98 32 2 52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