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人社发〔2017〕97号 关于对吉林市高新区教育局、高新区人社局、高新新北实验小学未按文件要求 开展职称工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社局、教育局: 在吉林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聘工作期间,高新新北实验小学未按《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高级和中级教师评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49号)文件“各学校应按照核定空岗使用数额1:1.2的比例评审确定推荐人选”的规定推荐参评人员,擅自更改推荐上报人员比例,按照1:1比例等额申报。高新区教育局、高新区人社局亦未严格把关。职称评委会按省吉人社联字〔2017〕49号文件要求进行了差额评审,致使被淘汰人员对政策不理解,矛盾激化,出现上访情况。 经市人社局、教育局研究决定对高新区教育局、高新区人社局、高新新北实验小学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深刻反省并认真处理好许晓梅同志上访问题,避免上述情况再次发生。 希望各部门和单位要引以为戒,在各项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省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增强做好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扎实认真、公平公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为全面推进全市各项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吉林市人社局 吉林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8日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