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总体要求,根据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统一安排,制定《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学法和普法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学法和普法工作安排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7日
附件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学法和普法工作安排
按照《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吉林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吉林市法制宣传教育“七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学法普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目的
进一步推进人社系统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服务民生和化解矛盾的能力。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提升人社业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人社工作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学法工作
(一)学习内容。
1.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
2.学习党内法规;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4.学习十九大报告及相关文件;
5.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6.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内容;
7.法律学习班学员学习司法考试相关课程。
(二)具体安排。
采取开会学习、课件授课、个人自学、法庭观摩、撰写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优秀文章将向《江城法学》等期刊推荐发表)等方式进行学习。学习安排详见附表。
三、普法工作
(一)普法内容。
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二)具体安排。
1.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在专项行动、执法检查、业务工作及扶贫攻坚中,宣传本处室(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2.做好主题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重点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各处室由局机关统一组织,各直属事业单位自行安排。
3.扎实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结合国家宪法日、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和依法治理活动关键时段和特殊节点,采用多种形式和宣传手段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在执法工作中,主动向当事人告知执法程序、执法依据、违法事实和法律责任等,公开执法办案结果,主动向当事人讲清事理、阐明法理,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4.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运用报刊、微信、微博、客户端、微电影、LED屏幕、局门户网站等载体和技术加强宣传,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5.按照市法宣办要求,充分发挥局普法志愿者作用,积极参加市里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人社业务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知晓度。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处室负责人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处室(单位)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学法和普法工作列入日程,端正态度,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二)加强组织。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以处室(单位)为单位,撰写1篇以上学法体会或调研文章。全局干部职工要按时参加学法会议和培训,每人撰写2000字以上学法笔记。局机关学法和普法安排由法制处负责,事业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科学设置学习内容,加强学法会议记录、学法笔记材料和普法相关音视频资料的档案管理。局法制处要做好学法和普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撰写向相关部门的汇报材料和迎接检查工作。
(三)搞好结合。学法工作要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要与依法行政工作有机统一,要与服务发展和民生重点工作相互促进。学法工作要力求实效,不走过场,要促进个人素质的提高,促进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的形成,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普法宣传要目标明确,持之以恒,抓好基础工作,为我局“七五”普法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