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林水利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
春耕在即,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农业生产的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耕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各地实际统筹安排,全面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农机安全工作相关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机具准备充足、技术培训到位、服务措施落实。要保持清醒认识和高度警觉,科学分析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农机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周密部署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做好技术指导服务
要重点关注农民购机难、作业服务难等问题,积极引导广大农机驾驶人员、家庭农场、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做好农机具检修、维护和零配件储备,确保农机具以良好的状态投入春耕生产;引导家庭农场、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各类农机社会化服务,提高农机利用率和使用效益,尤其要确保小农户的春耕生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机具调度,备齐春耕所需各类机具、配件、油料等。引导农机具产销企业备足零配件等物资,保证农机装备供应,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畅通物资运输渠道,为运送农机具提供便利。疫情期间,提醒农户通过官方网站学习了解与农业机械有关的政策、维修使用技术、安全管理等信息;拖拉机驾驶人员要有良好生产作业习惯,应遵守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规定。
三、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面对2022年疫情与春耕叠加情形,各地应更加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公告、电视、广播、微(短)信等方式,利用视频讲座和电话咨询等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推送农机维护检修和安全驾驶操作知识,增强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指导农户在家中对自有农机具进行检修和保养,坚决杜绝出现拖拉机非法驾驶和违规操作行为,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疫情缓解的县(市)区,要提醒农机操作人员分轻重缓急申请办理业务,对备春耕生产急需的机具牌证管理业务,采取预约申请、错峰办理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播风险。对因疫情暂缓牌证办理等业务造成逾期的,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督促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按要求配备防疫物资,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强化机库棚、油料储备库、农机具的安全检查和操作者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农机操作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自身防护能力,制定计划错峰开展作业。另外,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处置保障。
四、强化安全专项整治
疫情期间,可利用的交通工具减少了,各地要严防出现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通过发放《备春耕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温馨提示》、利用村广播、建立微信群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广大农民不乘坐拖拉机到田地务农,或者外出购置生产资料。结合疫情防控,集中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在村屯出入口设置卡点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超载等违规行为。同时,也要发动各级农机管理人员,开展线上技术讲座,提倡增加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内容,指导农机春耕作业,严格要求农机驾驶员遵守农业机械操作规程,防止出现农机伤人事故。要加大推广反光标识粘贴力度,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拖拉机运输机组应灯光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鼓励其他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粘贴反光标识或插挂反光警示旗,消除夜间道路行驶、作业的安全隐患。还要加强农机维修经营者管理,保证维修质量。
五、落实应急值守制度
疫情防控、春耕生产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公开事故报告电话,保障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加强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掌握了解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对农机事故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按规定对农机事故情况进行通报。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