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畜牧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农发〔2021〕88号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 高新区农林水利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局:
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落实畜牧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财发〔2021〕129号)要求,为推进我市畜牧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引领发展绿色畜牧业,提升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制定了我市落实《畜牧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实施目标
到2025年,在品种培优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产品品质得到明显提升,品牌培育打造取得突破,产业质量效益持续提高。建设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4个,打造企业品牌10个、畜牧产品品牌15个,建设国家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2个、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3个。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瘦肉精”监督抽检进一步提高,食用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追溯体系融合并行,合格证制度试行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品种培优。全面完成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开展畜禽遗传资源基础情况普查,以县域为单位开展畜禽、蜂遗传资源普查,摸清当地畜禽和蜂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开展畜禽遗传资源特征特性评估和抢救性收集,完成具体品种的基础信息登记,影像采集,以及体尺体重、生产性能和繁殖性能的测定工作;组织专家对新资源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后上报省局。
(二)加快推进品质提升。提升培育推广能力,积极引导畜禽育种企业与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农科院等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高科技企业实施“高位嫁接”,整合全市科研院校技术力量,以我市特色畜禽资源为基础,以育种企业为载体,建立企业主体、政府扶持、多方参与的品种培育机制,围绕适应市场需求的畜禽新品种开展联合育种,鼓励支持桦牛、吉林花猪、雷猪、吉林芦花鸡等新品种、配套品系的培育,按照国家畜禽新品种审定技术规范要求,依托省级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技术咨询、决策作用,进一步优化技术路线,加快培育进度,提高自主品种的制种和供种能力。提升引进品种消化利用能力,鼓励支持普康农业、中新正大、金牛牧业、德生牧业等企业根据省内畜牧业发展实际需求,从国外引进优良畜禽品种,加快现有种源更新进度,不断提高供种质量和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推动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要求,加快养殖环境、投入品管控、兽药残留、产品深加工、运输冷藏、品牌打造、产品分级、质量安全、疫病防控等关键环节标准的制修订,推动构建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选择生猪、肉牛等主要畜种,开展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5个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培育一批畜牧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以肉牛产业为重点,培育一批家庭牧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畜牧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总结推广“公司+农户”带户增收模式,发展一批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家庭牧场和专业合作社跟进、广大中小养殖户参与的产业化联合体,全面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鼓励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健全完善冷链物流体系。
(四)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培育知名品牌,结合“秸
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产业集群建设等中心工作,打造一批国内知名品牌。加强对“拱e 拱”“鼎e 鼎”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公共品牌的打造和培育,努力提高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标准化、品牌化程度,逐步实现由产品竞争向品牌竞争的跨越,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强品牌管理,定期对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公共品牌、“三品一标”开展全面普查统计和跟踪监测,建立“吉林优质畜产品”品牌库。促进品牌营销,组织企业参加长春农博会、中国农交会等各大展会,借助中国品牌日等系列活动,做大做强桦牛等企业品牌,推介塑造“吉林优质畜产品”公共品牌。
(五)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依法实施农业投入品登记许可,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建立兽用处方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购销台账。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推行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管理,建设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体系,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强化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监管,有效发挥“动监e 通”和“拱e 拱”“鼎e 鼎”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功能作用。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畜牧领域的应用,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能力,确保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建设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县、乡两级监管机构条件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基层监管人员师资培训。强化监测体系,推进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资质认定,提升检测人才队伍能力水平。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瘦肉精”监督抽检,充分发挥检验监测、监督抽查“雷达”预警作用,科学制定监测计划,及时调整监测参数,不断扩大监测范围,有效提升监测水平,确保市级每年300批次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3000批次“瘦肉精”监督抽检任务计划有效落实。对标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宣传创建经验成效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开展“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质专项打击行动和“治违禁促提升”行动,针对禽蛋禁用药物、牛肉“瘦肉精”、屠宰注药注水、兽药饲料隐性添加等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禁限用兽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使用及超标问题,严厉打击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畜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每年开展1次专题培训或警示教育,1次案卷评查和交叉互查活动,逐步消除县域内畜产品质量安全“零案件”现象。完善生产主体名录,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备案管理,严格落实“双随机”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增加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次,市级每季度、县级每月要对规模以上养殖、屠宰企业和饲料兽药、生鲜乳收购站开展一次监督抽查和飞行检查,严防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六)深入推进安全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积极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以及地理标志畜产品生产,推行食用畜产品达标合格制度。强化畜产品认证和监管,完善地理标志畜产品认证审核流程,推动认证工作开展。实施地理标志畜产品保护工程,逐步构建一批具有我市特色畜产品品种繁育和核心生产基地,推动地理标志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识别化和全程数字化发展。推行食用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应用覆盖,加强合格证开具日常巡查,对合格证实施成果进行集中宣传,扩大合格证社会影响力。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查证验物工作,进一步提高合格证市场采信度。指导畜牧生产主体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探索开证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健全完善主体名录,提升食用畜产品合格证含金量以及带证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协调指导组,强化责任落实,有力推进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小组,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协调,聚合力量,推进落实。
(二)创新推进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三品一标”的要求和重点任务,细化落实到重点区域。发挥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主动推行畜牧业生产“三品一标”。完善考核制度,将畜牧业生产“三品一标”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三)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将农业绿色发展、乡村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种养业良种繁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项目资金,向畜牧业生产“三品一标”的实施区域倾斜。强化金融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畜牧业生产“三品一标”,扩大信贷规模。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强化担保融资功能。
(四)强化科技支撑。支持科研单位开展育种联合攻关,推进科企深度融合,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支持种业龙头企业进入商业化育种体系。发挥各级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作用,加强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
(五)强化法治保障。在标准化生产、产地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监管、畜牧业品牌建设等方面,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打击使用禁用投入品、生产销售不合格畜产品、破坏农业资源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强化宣传引导。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平台,扩大展示推介,提升畜产品知名度。及时总结、发现典型,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吉林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协调指导组人员名单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31日
附件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协调指导组人员名单
根据《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落实畜牧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财发〔2021〕129号)要求,为推进我市畜牧业“三品一标”提升实施方案落实,加强协调指导,决定成立吉林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协调指导组。
组 长: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董庆
组 员: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处处长刘泽金
市农业农村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付伟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产业发展处处长张影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药政处副处长孟昱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总站站长姚洪军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大队长胡延顺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七大队大队长王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