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吉林市农业农村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农发〔2021〕32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高新区农林水利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吉林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安排,持续抓好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建设,现制定下发《2021年吉林市农业农村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此通知。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8日
2021年吉林市农业农村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对吉林省进行督察检查,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吉林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境建设作出安排部署,恰逢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做好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入抓好吉林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提升全市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局,以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目标,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年度工作目标
——化肥减量增效: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用量继续保持减量增效的良好势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要达到95%以上,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实现90%以上,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
——农药减量控害:在无重大病虫害发生的前提下,全市农药使用量总量控制在2750吨以内,继续保持减量控害态势;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5%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9.5%。
——秸秆农用化利用:全市实现玉米秸秆肥料化利用60万吨;实现秸秆饲料化利用169万吨;实现秸秆基料化利用8000吨。
——村庄清洁行动:全市村庄清洁行动扎实推进,完成1.29万户农村厕所改造任务。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及时统计最新的监测和调查结果,不断细化和调整耕地质量类别并继续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有序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逐步提升。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全市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175吨以上,其中:每个县(市)处理任务30吨以上,4个主城区每区处理任务5吨以上,高新区、经开区各处理完成2.5吨以上。积极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保护渔业资源和防控渔船渔港污染:加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完成增殖放流51万尾,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抓好渔船渔港污染防治。
——有序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快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步伐,预计建成省级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1个,创建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个,培育5个以上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
——农膜回收利用:全市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
1.着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在抓好粮食作物测土施肥应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在设施农业和蔬菜、果树等经济园艺作物上的应用。鼓励肥料企业参与测土施肥的积极性,开展多种合作模式,实现配肥、供应、施肥一条龙服务。充分利用“土肥管家”APP、“12582”手机测土施肥信息系统,助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广泛应用。
2.积极推进施肥方式转变。全市上下要加强施肥技术培训与指导服务,推广先进适用施肥技术,积极推进施肥方式转变,彻底改变广大农户浅施、表施、过量施肥习惯,减少养分流失,提高化肥利用率。大力推广应用大型农用整地施肥机械,特别是新型追肥机械的应用,稳步推进机械深施、深松追肥等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用量。积极示范推广滴灌施肥、微喷灌施肥等技术,增加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
3.扩大新型肥料和新技术应用。一是加快水溶性肥料、液体肥料、土壤调理剂、生物有机肥等高效新型肥料的示范推广,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二是推广应用效果好、增产作用大、肥料利用率高的缓控释肥,突出解决玉米生长中后期追施肥难度大的问题。三是着力推广有机水稻生产、玉米少耕免耕等重点栽培技术,减少化肥用量。
4.鼓励增加有机肥施用量。争取上级项目支持,扩大增施有机肥应用面积。鼓励种植主体增施有机肥,各地要探索实现种养主体间建立长期稳定的畜禽粪肥供销对接机制和有偿付费机制,打通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加快探索有机养分资源利用的有效模式,加大支持和宣传力度,引导瓜果蔬菜等棚膜种植户科学使用畜禽粪肥。要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引导农民利用秸秆积造农家肥和施用商品有机肥。
5.持续提高耕地质量水平。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内新建面积45万亩,完善水利配套设施,改善耕地基础条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高耕地地力等级,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培肥地力。加强对酸化、重金属超标等受污染耕地的有效治理。
6.积极减少灌溉水污染。根据水稻生长发育的需水特点和规律,在生产上科学控水、深浅交替、科学合理灌溉,避免和减少灌溉水形成径流,造成化肥流失、残留农药污染农田和河流。
(二)持续推进农药减量控害行动。
1.抓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要认真按照农作物病虫害测报技术规范,落实虫情调查与信息报送制度,准确掌握重大病虫害的发生动态,密切结合作物布局、长势和天气气候趋势等情况,及时组织农业专家会商、分析研判病虫害发生趋势,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多渠道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指导农户开展科学防控。
2.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要继续培育和扶持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规模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促进植保机械与农艺配套,切实提高统防统治覆盖率和防治效率,解决一家一户“打药难”、“乱打药”等问题。
3.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要大力推广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防治综合治理技术,重点采用灯诱、性诱、食诱、颜色诱等诱捕技术,针对玉米螟、玉米大斑病、水稻二化螟、稻瘟病等主要病虫害,采用不同的单项绿色防控技术或绿色防控技术组合,提升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率和覆盖率。
4.扩大应用高效植保机械和高效、低毒、低风险农药。要积极推广高效低毒低风险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大中型高效药械替代小型低效药械、标准喷头(喷头体)替换劣质喷头,扩大飞防作业和高效植保机械的应用范围,示范推广功能性桶混助剂,提高农药的利用率和防治效果。
5.开展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培训。要组织开展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培训工作,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中的骨干人员、农药经销商等为重点,努力提高他们农药安全使用意识和技能,更加精确使用农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农业绿色发展提供支撑。
(三)大力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1.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养殖场户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粪肥还田路径是否通畅,不仅要靠政策引导,更要加强监督管理,才能长治长效。各地要加强入户指导,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养殖场户环保意识,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向乡镇政府下达工作提示单,向养殖场下达整改告知单,及时提交违法违规问题反馈单,切实督促养殖场户落实主体责任。
2.抓好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农业农村部已明确将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推进不力的省份和项目县,将调减或暂停后期相关资金安排。舒兰市、蛟河市、永吉县、磐石市务必落实项目主体责任。认真谋划,把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项目推进力度,抢抓项目建设进度,同时要梳理项目建设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创新工作机制,加快项目评估验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在建项目如期竣工投产。
3.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是畜禽粪污有效利用的佐证材料,是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建立粪污利用台账,要包含养殖场的基本信息、粪污产生量、土地配套情况、参考标准等,要根据养殖情况,引导推动养殖场(户)与粪污处理企业、专业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稳定的粪肥购销关系,指导各个环节如实填写粪污产生、处理、利用、流通台账,要详细记录粪污产生量、处理量和有机肥(粪肥)流通量信息。各地要不定期对台账建立情况、填报情况进行抽检,避免施用超量或填写不合理。
4.积极推广典型技术模式。各地要认真梳理辖区内各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将有代表的成熟模式进行总结提炼,形成简单易懂可复制推广经验材料,同时要借鉴外地经验,探索适应北方天气特点的经济、高效、环保的典型技术模式,创新试点创新模式,采取专家集中授课、入户指导、现场观摩、印发技术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推广普及。
(四)积极开展秸秆农用化利用工作。
1.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一是落实农机补贴政策,增加联合收割机和秸秆捡拾压捆机、深松机、免耕播种机等机械的购置数量,因地制宜地开展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重点支持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购置机械,提高秸秆处理能力。二是加大科技研发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组织农技人员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等农机农艺成型适用配套技术,发挥技术能人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努力提高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量。
2.大力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利用现有财政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在贮窖建设、黄贮发酵饲料和“揉搓方包”方面给予扶持。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支持秸秆饲料收贮加工机械购置,提升秸秆饲料收贮和加工机械化水平。认真落实《吉林省“秸秆变肉”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积极培育秸秆养畜示范县、乡、村、户和示范企业,提升全市秸秆饲料化利用量。
3.扩宽秸秆基料化利用渠道。积极示范推广秸秆食用菌基料化生产技术。根据不同食用菌的生物特性,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合理优化配方,制作优质食用菌基料,大力推动食用菌秸秆基料化生产。二是发展秸秆基质育苗。积极探索将玉米等秸秆粉碎后与畜禽粪便堆沤发酵,通过基质理化性质调节,制作节能环保的水稻育秧基质。
4.持续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深入宣传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和处罚案例,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引导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增强秸秆禁烧意识,逐渐自觉形成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的秸秆处理习惯。
(五)着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1.抓好任务落实。工作全面落实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沟塘、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等“三清一改一建”5个方面24项任务和村庄清洁整治36项重点工作。全年广泛开展全域、全时段的全面整治,以此来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
2.强化督导推动。采取日常督查、调研检查和随机抽查、暗访相结合等办法,对各县(市)区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反馈、通报,督促各地整改。
3.构建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市级主导、县级主责、乡级主抓、村社主干、农民主体”的五级联动工作推动机制;在整治资金上采取市级政府奖补、县级政府主投、乡级政府补贴、村集体补助、农户适度出资出劳的经费保障机制;发挥好村级组织作用,多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动员能力。同时调动好农民的积极性,鼓励投工投劳参与建设管护,开展房前屋后和村内公共空间环境整治,逐步建立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4.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积极探索适合我市的改厕模式。本着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实际适用、群众欢迎的原则,组织农户选型、招标投标、施工组织、监督检查、验收结算、建档管理等工作。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奖补政策,按照省里要求,引导广大农民群众适量出资出劳。强化农村改厕技术指导,举办业务培训班,强化技术指导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建立厕所运营维护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明确厕所设备管护机制,配套建立相应的维修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充分调动农户以出工出资等方式主动参与厕所改造施工、运营管护、粪污清掏的积极性、主动性。协调推进农村公共厕所、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厕所和旅游厕所建设。全市年内计划完成改厕任务1.29万户。
(六)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管理,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农产品常态监测。
1.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后续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及时统计最新的监测和调查结果,不断细化和调整耕地质量类别。
2.继续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有序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逐步提高。
3.对受污染耕地地块农产品开展常态化监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充分发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省厅与县局的沟通协调,协调督导各地开展工作,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七)着力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
1.加强调查监测。各地要加强调查监测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回收情况,准确统计本辖区农药使用量,及时统计汇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
2.强化责任落实。要以贯彻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为契机,继续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担负起工作职责,深入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工作。
3.加大推进力度。各县(市)区要围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任务,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提早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与环保、财政、乡(镇、街道)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流程,加大组织推动,确保这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4.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力度,让广大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单位和农药使用者了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了解他们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主体地位,从源头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基数,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八)保护渔业资源和防控渔船渔港污染。
1.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工作。抓好吉林松花湖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松花江吉林段七鳃鳗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加强濒危珍稀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和保护力度,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确保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积极多渠道争取资金,开展松花江、松花湖水域增殖放流系列活动。
2.提高水产养殖环节污染防控能力。指导养殖企业加强养殖生产管理,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引导养殖户提高生产环节污染防控能力。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和农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养殖企业规范用药意识。
3.抓好渔船渔港水污染防治。加强渔船滴油盘和油污分离器、垃圾存储设备的配备,落实“渔船渔港水污染防治承诺书”及“禁排责任状”制度,推进渔船渔港垃圾接收、转运装置配备,开展渔船渔港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4.强化渔政执法工作力度。深入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制度,做好禁渔宣传活动,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行动。针对重点水域组织开展打击“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的联合执法行动,及时有效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
(九)发展优质品牌,农业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
1.加快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构建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延伸产业链价值链,着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计划建成省级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1个,创建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个。
2.扶持发展品牌农产品。围绕消费者从“吃饱”转向“吃好”,提升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设立项目扶持资金对新认证和续展认证企业进行奖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全年计划培育5-10个绿色、有机和地标农产品品牌。
3.大力实施品牌提升行动。积极组织“三品一标”农产品企业参加全国各类农业展销会、产销对接会、农产品推介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为企业拓宽营销传播渠道,讲好品牌故事,传递品牌价值,让重质量、讲诚信的生产主体更有获得感,使质量安全成为我市优质农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金名片”。
4.加大监测检测频次和范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状况,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内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全年开展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两类监测评估,计划抽检种植业产品、水产品400个样品以上。
(十)扎实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1.引导和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争取上级对农业生态环保项目支持,开展试验示范点建设,对可降解地膜和非降解地膜进行试验示范,加快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的推广应用。
2.推进地膜覆盖减量化。开展地膜覆盖技术宣传与指导,努力减少地膜用量。加强市场管理和监管力度,确保不合格地膜不得上市进田。
3.加快农膜回收专业化。鼓励和支持地膜回收加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探索推广废旧地膜回收机具,积极推进机械化回收。
4.做好地膜残留监测评价。完善地膜残留监测网络,科学开展地膜残留数据调查和回收利用率测算,加强地膜应用和残留基础数据监测工作,突出做好永吉等地的地膜监测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对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为确保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吉林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位副局长、四级调研员任副组长,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处室处长(主任)为成员的“吉林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种植业管理处,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调度推进。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局、各区林业和畜牧局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指标,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林业和畜牧部门要针对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拿出破解难题的措施和办法,保障工作顺利推进。要在机制建设、资金保障、项目争取等方面多下功夫,确保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扎实开展、获得实效。
(三)要抓好督导推动,促进工作任务落实。 各地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合力推进。要加大督导推动力度,建立季度调度、半年总结、年底报告的工作调度督促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将结合河长制年度考核指标,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或林业和畜牧部门定期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各地也要做好对本系统、各乡(镇、街道)的督促推进。全市上下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四)要狠抓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支持。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技术指导组,研究制定相应技术方案,确定包保乡(镇、街道)、包保村屯和包保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到具体人,认真抓好技术指导服务,把各项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着实各项工作措施。
(五)要抓好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措施,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激发他们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落实改善生态环境生产措施,在提升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中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