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513489/2015-05060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5年06月19日 |
标 题: | 吉林市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5年06月19日 |
索 引 号: | 013513489/2015-05060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5年06月19日 |
标 题: | 吉林市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5年06月19日 |
吉林市畜牧业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畜牧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农林畜牧水利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畜牧业管理局
2015年6月19日
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按照《2015年吉林市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率先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效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畜牧业法治工作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2015年全局依法行政建设率先在“依法履职、公开透明、高效便民、清正廉洁、守法诚信”方面取得新成效。
二、全面贯彻市政府依法行政方案精神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依法理顺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2.探索推行部门责任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统一部署,探索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加强部门职责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制定部门职责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明晰责任边界,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规范、简化审批流程,做好与国家和省市取消、下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实行目录管理制度,加快标准化建设,完善告知承诺制度和办理时限倒查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解决职能下放不配套,承接能力不强等问题。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等形式或者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
4.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程序。规范性文件所定事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限制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和干预自主经营,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应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或者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对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实行前置审查,必要时采取座谈、论证、听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意见。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5.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吉林市畜牧业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界限,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做到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确保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6.聘请法律顾问。建立以局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建立法律顾问的选拔聘用、日常管理、工作程序、绩效考评、奖励追责等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7.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采取监督检查、实地调研、问卷调查、舆情分析等方式,及时评估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及其经济社会效果。完善决策机关与执行机关沟通机制,通过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及时发现弥补决策错误和缺失。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8.依法确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特别是事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认定并公示。
9.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执法人员信息化动态管理,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取得执法证件和从事执法活动。探索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新方法,每年开展新入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每三年开展一次全员培训考核,结合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适时开展专题培训。执法部门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
10.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与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1.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协调、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
12.规范信息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和权力运行流程、监督方式、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编制、公布行政审批目录,公开审批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
(四)推进法治能力建设
13.推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核,为绩效考核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提供相应情况。
三、健全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加大普法学习力度
落实《吉林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市委“谋发展、敢担当、正风纪、抓落实”活动,坚持把宪法、法律、党规党纪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内容,通过考试、研讨等形式开展学法活动,确保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一)学习范围
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机关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
(二)学习时间和内容
时间 |
主持人 |
题 目 |
主讲部门 |
6月 |
李荫鹏 |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解读 |
李荫鹏 |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
外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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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李树峰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草原饲料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外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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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周鑫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质安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外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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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林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防疫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外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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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董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产业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外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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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高冶秋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
纪检监察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
外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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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刘宏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 |
药政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外聘 |
(三)学习方法和措施
1.每位主持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学法活动的组织领导,具体时间、地点由办公室与各位主持人确定。时间地点确定后,由办公室进行通知。对于各综合法的讲解,由各位主持人负责外请相关专家进行讲解。
2.主讲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法工作,要对所讲解的业务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研究,精心制作讲解提纲,结合省市相关条例和工作实际进行讲解,做到准确理解法律精神,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要杜绝照本宣科,确保学习效果。同时,针对学习内容形成试卷,课后进行考试。
3.讲解时间控制在60分钟/课时以内。讲解时应印发书面学习材料。办公室负责学法活动的签到和成绩备案,结果作为年底学法考核依据。
4.学法时序按本计划安排。各主讲单位应提早做好准备工作,积极与学法主持人和办公室沟通。
(四)考核奖惩
1.每次学法活动考勤和考试各占50分,局办公室负责考勤,因公或病事假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病事假扣5分,无理由不参加学习扣20分。
2.考题下发后三天内,各单位将试卷送至主讲部门,主讲部门进行评分汇总,报办公室。考试试题分填空、对错、单选、多选和论述。
3.年底计算平均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以上为及格。两次无故不参加学法活动成绩取消。成绩不及格的个人取消年底各项评优资格。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平均80分以下,取消年底评优资格。
四、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机制
(一)推进综合执法
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大兽药饲料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根据不同层级部门事权和职能,合理划分执法权限和责任,理顺条块执法部门分工与合作关系,优化配置执法力量。探索开展综合执法,针对定点屠宰场监管,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动检站、监督所、定点屠宰管理所联动机制,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
(二)加大执法力度
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卫生监督领域执法力度,以“放心肉”工程为载体,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建立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制度,全年饲料抽检200批次、兽药抽检300批次、肉蛋奶抽检367批次、瘦肉精抽检1036批次,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规范执法行为
各执法单位和处室根据职责确定重大执法决定范围,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制定程序规则。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制定《吉林市畜牧业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树立畜牧系统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强化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责任,探索建立执法案件质量跟踪评判机制,开展畜牧系统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李荫鹏局长任组长、李树峰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安排,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
(二)加强依法行政的考核评价。修改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升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公众认可度,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导向作用。建立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档案,动态掌握调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三)严格财政保障制度。完善财政保障机制,保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经费落实到位。
(四)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加强人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律专业人员,健全法制内设机构。
(五)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江城日报、局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媒体,积极开设普法专栏,通过百姓喜闻乐见、群众能接受的普法方式,以案说法、广泛宣传,引导养殖户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每年9月确定为畜牧普法宣传月,系统各职能部门、县市区各级畜牧部门、养殖户全员参加,使法治宣传活动全覆盖,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吉林市畜牧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