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013513489/2017-0978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2月2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21日
有效性:
索  引 号: 013513489/2017-0978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2月2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21日
有 效 性:

  吉林市畜牧业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畜牧兽医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畜牧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农林水利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7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畜牧业管理局 

  2017221 

  2017年全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全市畜牧兽医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以推动畜牧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重点,加快标准化养殖、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不断提升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争当现代农业发展排头兵。 

  预期目标: 

  ——全市畜牧业产值同比增长6.9%; 

  ——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9%; 

  ——农民人均牧业收入同比增长6%。 

  ——生猪、肉牛、羊、家禽饲养量同比增长7.3%7.3%、4.5%、6.1%。 

  一、确保全市无疫区建设通过国家验收 

  (一)继续完善全市无疫区软硬件建设。强化问题整改,重点抓好市本级应急指挥车配备舒兰市无害化处理场等硬件建设;全面加强市、县(市)两级兽医实验室建设管理,切实抓好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完成乡镇畜牧兽医站标准化建设。按照农业部新出台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调整无疫区技术规范和技术路线,确保动物免疫、疫病监测、检疫监管、监督执法、疫情应急管理等工作体系全面有效运行。 

  全力做好农业部对全省免疫无口蹄疫区现场评估的迎检工作。对照现场评估的区域区划、疫病状况、基础体系、预防监测、检疫监管、疫情管理等6大项、96小项230多个评审要点,做好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乡镇畜牧兽医站、农贸市场、村屯散养户等14类60余个现场评估的验收准备工作,确保我市无疫区建设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继续巩固和提高永吉无疫区建设管理水平免疫、监测、监管、应急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无疫区要求并保持无疫的标准,确保顺利通过国家2次采样监测和1次年度督查。 

  二、全面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加强春秋两季畜禽集中防疫。切实做好常规防疫、应急防疫,全面落实免疫、检疫、监测、消毒、扑杀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确保应免畜禽免疫率达到100%,口蹄疫等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严防重大疫病发生。加强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和小反刍兽疫等外来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确保达到国家控制标准。力争实现全市连续14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动物检疫工作。落实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两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的意见》精神,提升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一线监督执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养殖、屠宰、隔离、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的防疫条件审查和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动物防疫环境安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行为,严厉查处非法实施检疫、不检疫就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畜禽产品动物卫生安全。 

  切实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做好市县两级监测、检疫、监督执法等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养,积极与青岛国家动物卫生和流行病学调查中心和兰州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等国家级动物疫病监测、卫生监督机构建立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满足无疫区建设管理的技术要求,推动全市动物防疫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加快推进畜牧大项目和基地建设 

  做大做强龙头经济。加快现有龙头企业的改造升级,推进精深加工项目,扩大精深加工产能,提升核心竞争力。2017年,支持金牛牧业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力争新增省级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支持万泷牧业、鸿翊业、宏鹏养殖有限公司申报市级龙头企业,力争新增市级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全市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24.7亿元。 

  积极推进大项目建设。突出抓好德生2000万只肉鸡屠宰加工、广维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花猪养殖及深加工、桦甸和丰满德州黑驴试验示范、中新食品区百万头生猪养殖加工和广泽4万吨奶酪加工等在建项目,强化指导、协调和服务,促进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 

  加快建设标准化养殖基地。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依托标准化健康养殖政策,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扶持规模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做到树立一个示范场,带动一片场户,培训一批骨干,引导和带动更多的规模养殖场向标准化养殖迈进。2017年新增级标准化示范场6个。全市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达到13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达到66个,畜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比重分别达到89%和61%。 

  推进畜禽良种化进程。加强标准化繁改站点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设备,提高繁改服务能力。2017年,省级标准化站点达到200个,同比增长7.53%加强优良品种引进,依托域内产业化龙头企业,从新疆、北京等地引进种牛、种猪等优质种畜禽,保证种源适时更新,全市生猪、肉牛、奶牛、蛋鸡和肉鸡良种覆盖率均达到91%以上。 

  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和品牌化进程 

  发挥资源比较优势,积极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积极发展吉林黑毛牛、吉林花猪、东鸽肉鸽、桦甸桦牛、东山白蜜、吉林芦花鸡等产业,抓好标准化养殖、精深加工和种源保护,打造吉林花猪和长白山蜂蜜等产品基地。2017年,全市吉林花猪达到8500头,同比增长107%;吉林黑毛牛达到3300头,同比增长4.76%;东鸽肉鸽达到44万只,同比增长5%;东山白蜜达到128.7吨,同比增长10%。 

  培育地方特色品牌。深入挖掘畜牧业特色品牌资源,加快推进“吉林花猪”、“桦甸桦牛”、“长白山黑牛”等区域特色品牌和企业特色品牌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家名优农产品品牌评选活动,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具有地方特色、市场竞争力强的行业品牌2017年新申请省级著名商标1个、市级知名商标2个。全市畜产品国家驰名商标达到1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省级著名商标5个、市级知名商标6个。 

  创建优质安全品牌深入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充分利用我市无疫区优势,大力发展优质安全畜产品,全年新增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10个。 

  着力抓好秸秆畜牧业发展 

  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深入研究以秸秆饲料为主的“非粮饲料”的开发与利用。青黄贮技术推广充分发挥我市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的优势,深入实施“草变肉”工程,普及青贮、氨化、盐化等处理技术,提高秸秆资源利用率。 

  (二)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快肉牛、肉羊和驴等草食动物的发展,加强品种繁育、规模养殖和产品加工技术研发、集成和推广,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 

  组织开展典型示范带动。积极培育种养结合大户,鼓励并扶持农民扩大专兼用青饲玉米种植面积,不断扩大高质量秸秆饲料的原料来源。全年新建青黄贮窖33个,累计达到220个,加工利用农作物秸秆76.5万吨,秸秆利用率达到17%。 

  切实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全面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监测网络,着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测,提高检验检测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市级完成监督抽样3200份(其中兽药210饲料150份肉蛋奶250份生物制品330份、兽药残留160批次、“瘦肉精”2100份)。 

  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突出抓好投入、养殖、屠宰等关键环节,强化日常巡检和督导巡查,严格产地准出和屠宰检疫,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突出抓好重点环节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风险隐患,重点组织开展瘦肉精、兽用抗生素、畜禽屠宰、生鲜乳等专项治理活动。 

  切实提升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自律意识。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全市规模养殖场、屠宰场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依托全国工商企业信用系统,逐步将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记录、违法经营行为等情况建档入库。力争2017年末纳入信用体系涉牧企业达到400家,覆盖面达60%。 

  积极探索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鼓励支持产加销一体化龙头企业、规模养殖企业、屠宰企业等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示范试点建设推进加入农业部兽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进程,按照“先行试点、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原则,选择9个兽药经营企业做试点,开展数据采集、信息对接工作。 

  创新现代畜牧业发展保障措施 

  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整合国家和省市级畜牧业政策资金,优先支持大项目建设,全年争取政策资金6500万元。支持有资金实力、有带动能力的企业,组建畜牧业专业担保公司,论证组建市级畜牧业融资金融平台,探索建立担保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拓宽担保领域和范围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力争使通过担保平台的畜牧业贷款金额达到1亿元 

  积极推进畜禽排泄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集中处理机制,实现粪污制备沼气、燃料、有机肥等再生循环利用,发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现代畜牧业。2017年,全市所有新建养殖小区配备建设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备案养殖场(小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 

  深入开展养殖业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养殖保险覆盖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适时将种鸡纳入保险范围。加强畜牧业保险防范机制研究,努力提高养殖户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全年全市能繁母猪、育肥猪参保数量力争达到4万头和95万头。 

  八、加强行风建设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忠诚干净担当的畜牧兽医队伍。加大培训力度,严格依法行政,继续强化执法监督队伍管理,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认真落实农业部“六条禁令”和“五不得”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清”“亲”新型政商关系,确保公正公开、透明高效地行使权利,促进、服务畜牧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