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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513489/2018-0644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1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农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农发[2018]34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3日
索  引 号: 013513489/2018-0644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1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农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农发[2018]34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3日
  

吉林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农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局: 

  为深入落实省农委《关于农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吉农安发〔20182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年”各项工作,持续保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稳定向好趋势,市农委党组研究决定实施农药、农机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现将具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吉林市农业委员会         

                                                                           2018312日         

    

  吉林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共印15份) 

  

  吉林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农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安发〔201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实际,为确保“安全生产治理年”收到实效,市农委决定实施农机、农药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农安全生产大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农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落实,行业监督指导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围绕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存在的问题,实施标本兼治、源头管控等精准防范对策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监管责任落实盲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我市农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农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任务     我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以平稳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农业安全生产“八个到位”即:“安全意识是否树立、安全要件是否齐全、安全隐患是否排除、安全预案是否制定、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人员是否到位、安全设施是否备齐”等目标任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督责任的落实,突出重点环节,补齐薄弱短板。 

  ()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健全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措施“五落实”。 

  (二)要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要明责知责工作细化到项、责任具体到人,普查有序推进,巡查及时到位,筛查突出重点。 

  (三)要强化行业管理部门监督责任落实。行业管理部门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将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措施贯穿于行业监督全过程。 

  三、重点内容    

  (一)农药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重点治理农药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安全隐患等问题, 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安全源头管控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责任落实 

  1生产环节。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做到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和安全培训“五到位”。 深入生产企业重点抽查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增强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2流通环节。重点排查违规销售高毒农药、限制农药、无证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排查是否落实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等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农药成分监测技术、农药执法信息平台,在农药销售、使用旺季,采取例行抽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结本地区销售的农药产品开展随机抽查,确保产品质量。配合好省农药检定所农药市场抽查工作任务,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成好违规生产经营企业的查处。二是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确保检查范围覆盖到每个门店,依法查处无登记证生产农药、非法添加其它农药成分、生产经营违禁及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 

  3使用环节。重点排查农民安全用药情况, 大力提高农药科学使用水平,防止重大农药使用事故。一是强化农药使用指导。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增强农民安全用药意识,指导农民严格按照安全用药规范和准则使用农药。二是开展小宗作物病虫害发生及用药情况调查。 

  4监管环节。重点检查农药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等。 

  (二)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重点在春秋农业生产季节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排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械作业安全隐患及安全生产监督责任落实,治理违法违规操作农业机械行为,有效地消除农机事故隐患。 

  1、农业机械及安全操作治理。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时特点,深入到道路外的村屯、田间场院、乡镇集贸市场等农业机械集中的地方,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安全隐患及驾驶操作违规违法行为。特别是要重点排查治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证行驶和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2、农机安全源头管控治理。排查安全技术检验、牌证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安全技术检验中是否存在执行检验项目和标准不严格的问题,是否存在只发牌证和检验贴不检车的问题。 

  3、农业机械非法改装治理。重点排查治理非法改装、拼装农业机械整机行为,坚决杜绝新增“变型拖拉机”等注册登记,消除存量,在全地区“变型拖拉机”系统清零的基础上,确保“变型拖拉机”无增量。 

  4、“平安农机”创建开展情况。检查“平安农机”活动农机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等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     农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要“以安全促工作,以工作保安全”,采取分阶段梯次推进方式进行。     

  一)全面攻坚治理。全市农机、农药等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安全生产各环节、各部位、各节点以及安全事故易发期、多发期等重要时段节点重点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农业机械 “带病”、违规运行以及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无视安全生产的现象发生。(2018年3月-6月30日)     

  (二)全面巩固提升。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回头看”行动,对于排查治理中存在较大问题并告知整改意见的责任主体进行复查整治,对于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事故隐患不排除的企业,要联合有关部门予以关停整顿处理。(2018年7月1日-10月30日)     

  (三)反馈总结经验。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阶段性工作情况,分别于2018年628日和1028日前报市农委办公室。市农委还将派出督导工作组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保证措施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特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一)强化组织,落实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通过采取签订农机、农药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使专项治理各项要求都得到有效落实。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发挥属地农业部门横向协调和直接监管职能,做好纵向督导检查,加强协作、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有效开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机构建设,把重点放在指导、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上,注重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办理、现场解决,要以“严、准、细、实”的工作作风,深入一线,强化检查督导。     

  (四)建立机制,平稳发展。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保持稳步发展态势,必须坚持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把实现农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根本任务,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自觉落实责任,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各县(市)区要根据新修订的《吉林省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农药法》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强化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处理人员对突发农机事故快速反应能力、处置能力和配合协调能力。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利用多种渠道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法律法规、安全操作等相关知识宣传。 

  (六)及时总结,推广亮点。对于全市出现的亮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推动整体工作有序健康发展。加大智能化、现代化的管理方式以方便农民原则为引导,简化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七)强化队伍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各类法律法规文件及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反应迅速的农业系统安全生产人员监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