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013513489/2017-0977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1月22日
标      题: 吉林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农业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农发〔2017〕26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22日
索  引 号: 013513489/2017-0977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1月22日
标      题: 吉林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农业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农发〔2017〕26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22日

   

  吉林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农业

  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 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委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6号)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农业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加发〔2017〕1号)文件精神,市农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全市农业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市农业委员会 

  全市农业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实 施 方 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安委会的部署及省农委的要求,为全面加强全市农业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壮治理,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结合农业系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安排,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坚持标本兼治、严格监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危险化学品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得到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坚决完成好农业系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农业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农业系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 

  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并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和要求,负责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以及本单位的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农业系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办公室,负责对该项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   

  组  长:耿云久  市农委主任 

  副组长:闫静波  市农委副主任 

  成  员:刘泽金  市农委农业处处长 

          潘福群  市农委科教处处长 

          刘喜昌  市农委法规处处长 

          唐  维  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处处长 

          刘  峰  市农业环保检测站站长 

          陈振天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办公室主任:王  锋  市农委办公室主任 

  按照省安会提供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行业品种目录》,结全农业系统工作职责分工,原则上农业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村负责对全省农业种植业、农业服务业、使用环节的化肥、农药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指导;委科教处、市环保站主要负责对全市农村沼气等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指导;委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主要负责对在全市属地管理中,网格化管理或已明确行业分工由农业部门负责的农副产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加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指导。其他各处室、各单位负责所属企业、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包括实验室、化验室、职工食堂、车库等有易燃易爆化学品重要场所的综合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今后的重要工作日程,强化组织领导,配备精干力量,细化任务分工,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管控与管理责任,坚决遏制农业系统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省安委会提供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中关于农业行业所涉的危险品品种,认真组织本部门排查本行业领域所涉化学危险品的使用情况,监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有效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2018年3月底前完成)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责任主体认真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督促落实中大危险源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二)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3、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三)依法推动行业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 

  4、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责任主体的执法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业户、合作社等责任主体的曝光力度。 

  (四)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5、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依托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积极配合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数据库建设,实现部门数据共享。 

  6、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大数据库建立。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2017年1月开始 至2019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部署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动员部署所属部门、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为整治阶段; 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阶段)。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0月底前)。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市农业危险化学品综合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委行政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与2017年2月底前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报送至市农业系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凝聚共识,把握大局,深刻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工和任务目标,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的推进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并按季度向市农业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把春节和冬季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继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四防”工作要抓细、抓实、抓紧、抓好,确保全系统安全形势稳定。 

  (二)加大监管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安全隐患、违章违规行为施重拳、下猛药,依法严查快处。严格责任追究,对检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治理不到位、监管责任和工作不落实的,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单位和部门领导责任。 

  (三)健全值班值宿制度要居安思危,严阵以待,周密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反应迅速、灵敏、高效。要健全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对瞒报或对发生事故处置不力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吉林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