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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513489/2010-0713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10年05月27日
标      题: 吉林市农委机关工作规则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5月27日
索  引 号: 013513489/2010-0713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10年05月27日
标      题: 吉林市农委机关工作规则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5月27日

   1、各处()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出本处()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作为年终机关工作人员考核、评优的主要依据。 

   2、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保证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妨碍他人工作,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3、认真执行请假、休假制度。不得在工作时间随意办私事,有急事必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休假。 

   4、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不得任意行事。要按照自上而下逐级下达命令和自下而上逐级汇报、请示,无特殊情况不得越级下达命令或越级请示汇报,必须按法定程序办事,不得有越权或侵权行为。 

   5、必须遵守机关人员流动管理制度。各处()凡因工作需要临时借调人员,在七天以内需经主管人事同意,七天以上需经委主任批准并报人事劳资处备案。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从基层长期借调人员。 

    6、实行处()工作季调度制度,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各处()季初将本季度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给主管领导。 

    7、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文体、公益劳动等活动,自觉保持好机关的环境卫生。 

    8、机关工作人员要从实际出发,经常深入基层单位,调查研究,排忧解难,总结典型,指导工作。 

    9、领导批示交办或传阅的文件,各处()负责人要认真办理;阅后的文件及时退给办公室;阅办结果要及时向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