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513489/2011-09686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1年11月24日 |
标 题: | 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1年11月24日 |
索 引 号: | 013513489/2011-09686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1年11月24日 |
标 题: | 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1年11月24日 |
根据《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吉农企字〔2011〕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在保持原有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农业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努力做到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再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再提高,在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位次再提高,确保全市“三农”工作环境更安全、更稳定、更高效。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实现“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促进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类非法违法及违规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的意识显著增强,坚决把事故总量降下来,把重特大事故遏制住,把较大事故控制住,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阶段任务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好农业安全生产职责。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计划,明确具体任务,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障人力、资金、技术装备等要素的投入。要在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应急演练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全市农业系统形成“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检查不到位不放过、安全隐患整治不达标不放过、安全生产知识不熟悉不放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安全网络体系。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份—10月份)。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加强对下级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监督。针对农业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事故多发领域,加强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安全生产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
1、加强安全生产“软件”建设工作。各单位要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继续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增加干部政绩考核中安全生产权重。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落实督办责任,提高督办效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实必要的救援物资和装备,着力建设完善覆盖农业系统危险化学品和农机安全为主的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和救援基地。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和应急避险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加强调度信息管理,完善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制度。
2、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四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专(兼)职管理人员。要科学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提高执法的有效性、计划性和针对性。要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针对春季、汛期和冬季安全生产特点,以“安全生产月”,“国庆”、“元旦”等节假日为载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部门全面行动,扎实开展三次以上的集中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确保完成整改任务,着力消除死角、死面。要加强隐患日常排查监管。各单位、部门要加强隐患日常排查监督,建立安全巡视巡查制度,负责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和下班后要经常性的对办公场所进行巡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调度统计工作,如实准确的填写上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和数据。对安全隐患进行科学分类,逐项登记造册,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档案。
3、加强农机安全治理工作。农机管理部门要周密部署,主动和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减少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推动建立“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4、加强对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整治。对存在隐患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放过”。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从责任追究制入手,采取强有力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点、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地、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控。各农垦企业要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场所、消防重点部位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整改,暂时难以解决的要限期整改,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完善监管制度,坚持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防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坚持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监管队伍,抓好质检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全省农产品消费安全。
6、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以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为载体,认真做好春、秋两季消防安全工作,深刻吸取火灾教训,开展以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技能是否掌握、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齐全好用、防火巡查制度是否健全、火灾隐患是否整改、灭火预案是否制定并实施消防演练为内容的消防安全工作自检自查活动,消除火灾隐患,规范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
(三)“回头看”阶段(11月份)。各单位要切实巩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行动,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再检查、再落实、再提高。重点查看各项基础建设是否完善,监管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要一件事一件事地抓紧抓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有效解决。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即查即改,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落实。严防安全生产形势发生逆转。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份)。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要求,认真搞好检查验收,对在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具体、人员不明确的单位、部门要进行重点处罚。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农委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市农委主任 赵春贵
副组长:市农委副主任 耿云久
市农委副主任 于若丹
成 员:张春慧、杨金梅、车庆平、林海策、朱瑜、潘福群、孙 刚、张洪玉
办公室主任:张春慧
成 员:郭 鑫、顾 军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行动起来,成立领导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抓落实,确保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领导班子尤其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好文件,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中创新工作招法,强化工作举措,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三)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各单位要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实施问责机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定期调度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四)加强沟通,及时调度。各单位要在每月月初第1个工作日,将上月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情况、成效、问题和措施形成报告,上报到吉林市农委办公室。此外,各单位还要将本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4月30日前报吉林市农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62049800,传真:6204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