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513489/2012-09353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2年02月10日 |
标 题: | 市农委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工作制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2年02月10日 |
索 引 号: | 013513489/2012-09353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2年02月10日 |
标 题: | 市农委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工作制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2年02月10日 |
市农委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工作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要定期下访的要求,切实变上访为下访,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下访领导干部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下访领导干部是指委领导班子成员。
二、时间安排
委行政办公室根据委接访情况和委领导分工,负责安排委领导每月下访计划,确定下访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负责接待案件情况的梳理。委领导下访,原则上每月一次,深入到基层接访。当月遇有特殊原因未下访的,安排到下月累计下访。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听取信访群众基本诉求。
(二)认真研究接访信访案件的解决方案,对具备解决条件的尽快给予解决;对不具备条件马上解决的,向上访人说明情况,承诺解决时限;对诉求过高的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对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结合开展的“一下四送”活动从帮扶救助角度给予帮助;对于请诉求无理,且出现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对于情况复杂,难予定性的案件,提交市信访专家组讨论研判。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包案。坚持“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及时落实包案、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研究落实信访案件的化解方案和负责信访案件协调处理工作。
(二)限时办案。按照《信访条例》规定,领导干部在下访过程中受理的信访案件,原则上能办结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梳理研究的,在两个月内必须办结。如果案情非常复杂,两个月内未能办结的,向信访人承诺办结期限,督促具体承办单位限期办结。
(三)坚持回访。领导干部对包保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要进行跟踪。对不能按时办结的信访案件,在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的同时,指导承办部门分析案情,制定措施,限期办结。对于一些信访问题办结后,群众仍未息诉罢访的,努力好思想转化工作,征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结果运用。建立工作成果汇总通报机制,下访领导指定专人填写《领导下访情况登记表》,及时向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情况报送。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