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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513489/2020-0822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0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农发〔2020〕6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3日
索  引 号: 013513489/2020-0822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0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农发〔2020〕6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3日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全市农业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高新区农林水利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局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吉林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安排,我局结合部门职能,研究制定了《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通知。                     

 

附件: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3日

 

                                                     

 

                                  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抓好吉林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提升全市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能力,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目标,以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化肥减量增效、畜禽污染防治、秸秆农业资源化利用、村庄清洁行动、农膜回收利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保护渔业资源和防控渔船渔港污染、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为重点,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保障。

    二、2020年工作目标

——农药减量控害:在无重大病虫害发生的前提下,全市农药使用量总量控制在2735吨以内,预计比上年减少47吨以上,继续保持减量控害态势;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5%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

——化肥减量增效:全市主要农作物施化肥总量预计控制在(折纯量)30.62万吨,继续保持减量增效的良好势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要达到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实现90%以上,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

——秸秆农业资源化利用:全市实现玉米秸秆肥料化利用100万吨;实现秸秆饲料化利用93万吨;实现秸秆基料化利用5600吨。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村庄清洁行动:全市村庄清洁行动扎实推进,完成1.6万户农村厕所改造任务。

——农膜回收利用:全市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长效机制。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于11月底建立本地耕地分类清单,年底前完成全市耕地质量类别划分。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全市回收和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90吨以上,其中:每个县(市)处理任务15吨以上,4个主城区每区处理任务3吨以上,高新区、经开区各处理完成1.5吨以上。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渔船渔港水污染防治:加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制度,加大打击“电、毒、炸”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监控评估:加强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加快追溯体系建设,监控评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全年确保农畜水产品检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农药减量控害行动。

    1.抓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要认真按照农作物病虫害测报技术规范,落实虫情调查与信息报送制度,准确掌握重大病虫害的发生动态,密切结合作物布局、长势和天气气候趋势等情况,及时组织农业专家会商、分析研判病虫害发生趋势,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多渠道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指导农户开展科学防控。

    2.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要继续培育和扶持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规模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促进植保机械与农艺配套,切实提高统防统治覆盖率和防治效率,解决一家一户打药难乱打药等问题。

    3.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要大力推广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防治综合治理技术,重点采用灯诱、性诱、食诱、颜色诱等诱捕技术,针对玉米螟、玉米大斑病、水稻二化螟、稻瘟病等主要病虫害,采用不同的单项绿色防控技术或绿色防控技术组合,提升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率和覆盖率。

    4.扩大应用高效植保机械和高效、低毒、低风险农药。积极推广高效低毒低风险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大中型高效药械替代小型低效药械、标准喷头(喷头体)替换劣质喷头,扩大飞防作业和高效植保机械的应用范围,示范推广功能性桶混助剂,提高农药的利用率和防治效果。

    5.开展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培训。要组织开展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培训工作,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中的骨干人员、农药经销商等为重点,努力提高他们农药安全使用意识和技能,更加精确使用农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农业绿色发展提供支撑。

   (二)扎实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

    1.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在抓好粮食作物测土施肥应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在设施农业和蔬菜、果树等经济园艺作物上的应用。鼓励肥料企业参与测土施肥的积极性,开展多种合作模式,实现配肥、供应、施肥一条龙服务。充分利用“12582”手机测土施肥信息系统,助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广泛应用。

    2.认真抓好施肥方式转变全市上下要加强施肥技术培训与指导服务,推广先进适用施肥技术,促进施肥方式转变,促进精准施肥。要抓好农机农艺结合,推进追肥机械的研发和应用,探索应用机械深施、机械追肥、种肥同播等技术,减少化肥损失,提高化肥利用率。示范推广滴灌施肥、微喷灌施肥等技术,增加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

    3.加大新型肥料和新技术应用加快示范推广水溶性肥料、液体肥料、叶面肥、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等高效新型肥料。要加大试验示范力度,抓紧筛选出在本地应用效果好、增产作用大、肥料利用率高的缓控释肥,积极破解玉米生长中后期追施肥难度大等问题。

    4.努力增加有机肥施用量争取上级项目支持,扩大增施有机肥应用面积。鼓励种植主体增施有机肥,各地要探索实现种养主体间建立长期稳定的畜禽粪肥供销对接机制和有偿付费机制,打通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加快探索有机养分资源利用的有效模式,加大支持和宣传力度,引导瓜果蔬菜等棚膜种植户科学使用畜禽粪肥。要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引导农民利用秸秆积造农家肥和施用商品有机肥。

    5.不断提高耕地质量水平各地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水利配套设施,改善耕地基础条件。要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积极推广大豆玉米间作新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粮豆轮作模式,适度增加大豆种植面积,达到改良土壤结构、培肥地力的目的,促进耕地质量有所提高。

    6.积极减少灌溉水污染要根据水稻生长发育的需水特点和规律,在生产上科学控水、深浅交替、科学合理灌溉,不仅实现节水灌溉,而且避免和减少灌溉水形成径流,造成化肥流失、残留农药污染农田和河流。

   (三)大力推进畜禽污染防治。

    1.建好区域性畜禽养殖废弃物集约化处理中心有效采取政府扶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进畜牧业生产大县和养殖集中区建设与现代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畜禽粪污集约处理中心。

    2.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统筹养殖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土地粪污消纳能力和生态环保要求,根据畜禽品种(种类)、饲养规模和发展潜力,促进畜禽养殖业与种植业紧密衔接,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堆肥发酵、有机肥加工等模式,实现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同时,抓好新型环保饲料产品研发,从源头上促进矿物元素类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

    3.积极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效模式各地要结合区域特点、养殖品种(种类)、资源禀赋,以生猪、肉牛、奶牛、肉羊、家禽等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广“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畜禽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有机肥生产加工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效模式。积极发挥大型养殖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提升粪污处理等养殖设施化建设水平。

    4.配套完善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备设施。各地要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加大本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新建养殖场严格按照环保要求,配套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推进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创建和标准落实推广工作,加快构建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支持现有规模养殖场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套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和利用设施设备。

    5.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时调度和统计各县(市)区病死畜禽的死亡情况,向省申报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要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流程接收、处理病死畜禽,完善工作制度和各项档案记录(影像资料留存),严格做到车辆进出消毒,防治病死畜禽污染。

    6.持续开展兽药(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推进实施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应用,实现辖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信息上传率达到100%。开展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行动,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实行拉网式检查。加强对各类兽药使用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养殖环节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用抗菌药的、使用人用抗菌药、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用抗菌药物、不执行休药期、不填写兽药使用记录和直接使用兽用抗菌药原料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饲料生产过程中直接添加兽用抗菌药原料药和禁用兽药、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外的兽用抗菌药及其它兽药和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等行为,治理兽药残留污染。

    7、继续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动物防疫法》赋予职权,加大对动物诊疗行业执法监督力度,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开办条件要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逾期仍达不到条件,提请发证机关收回、注销《动物诊疗许可证》;重点对动物诊疗机构安装、使用具有放射性的诊疗设备是否经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医疗废弃物及诊疗废水处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诊疗废水是否经无害化处理开展检查,督促其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处理医疗废弃物。

   (四)积极开展秸秆农业资源化利用工作。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以落实农机补贴政策为载体,增加免耕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和捡拾打(压)捆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购置数量。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秸秆还田作业,对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等机械实行优先补贴。重点支持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购机,提高他们的农机装备水平和秸秆综合处理能力。要增加对秸秆饲料开发利用的政策性资金投入,整合有关专项资金,吸引和拉动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到秸秆饲料加工利用行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合作专业组织、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养殖企业购置相应机械、新上秸秆项目等的信贷支持。

    2.加大科技研发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农业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积极研究秸秆农业资源化的开发利用。大力推广秸秆农业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组织农技人员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等农机农艺成型适用配套技术,努力提高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量。以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和牛羊饲养规模户、规模养殖场(小区)为主体,推广以玉米秸秆青储、黄储和生化饲料(微储)等为主的微生物处理加工技术,以玉米秸秆压块、草粉和颗粒饲料加工技术为主的物理加工技术,提高秸秆饲料加工能力和生产效率。鼓励农技人员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的试验探索,开发和应用更多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扶持和发展各类民间技术协会,提高科技推广的组织程度,发挥技术能人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为秸秆的农业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3.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深入宣传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和处罚案例,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引导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增强秸秆禁烧意识,逐渐自觉形成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培肥地力的秸秆处理习惯。

    4.积极发展种养结合模式。要引导养殖大户、规模养殖场开展土地流转,发展种养结合,满足自身及周边草食畜禽的秸秆饲料需求。要借助典型示范带动,积极培育种养结合典型大户和秸秆养畜示范户,鼓励并扶持农民增加专用青饲玉米种植面积,扩大高质量秸秆饲料的原料来源,增加青饲料总量(生物产量)。

    5.引进和培育大型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加快域外秸秆加工综合利用企业的引进步伐,鼓励社会各界力量以独资、股份合作、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兴建秸秆饲料加工企业。支持现有企业建立秸秆饲料开发利用的有效合作模式,发展订单饲料,促进企业对秸秆饲料加工技术改造和扩能升级,提高企业秸秆加工利用和粗饲料生产能力。

    6.加快青(黄)储窖建设要把建好青(黄)储窖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在发展模式上,完善和推广企业示范带动、自储、代储三种模式,建立一批专业化的玉米秸秆青(黄)储企业。在组织服务上,探索建立专业流动服务组织,成立秸秆加工专业化巡回服务队,在养牛规模大的村(社),组建秸秆流动加工点或秸秆饲料化生产企业。

   (五)着力推进2020年全市村庄清洁行动。

    1.推进工作落实。根据省“三清一改一建”任务要求,落实5个方面24项任务。进一步明确村庄清洁行动整治标准。坚持点位突破、推动全局,落实“五项”清洁、清理“八堆一仓”,拆除“八项”多余建筑物、处理好“五种”处理工作、治理好“八乱”。以治理农户庭院内部为重点,细化庭院整治标准,开展庭院整治专项行动。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强化督导检查采取日常督查、调研检查和随机抽查、暗访相结合等办法,对各县(市)区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形成检查结果后及时反馈、通报,督促各地整改。

    3.构建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市级主导、县级主责、乡级主抓、村社主干、农民主体”的五级联动工作推动机制;在整治资金上采取市级政府奖补、县级政府主投、乡级政府补贴、村集体补助、农户适度出资出劳的经费保障机制;发挥好村级组织作用,多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动员能力。同时调动好农民的积极性,鼓励投工投劳参与建设管护,开展房前屋后和村内公共空间环境整治,逐步建立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4.抓好厕所革命。认真总结2019年我市农村厕所改造经验,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继续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注重过程督导,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强化施工管理,完成年度厕所改造任务。

   (六)深入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1.引导和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依托农业生态环保项目,开展试验示范点建设,对可降解地膜和非降解地膜进行试验示范,加快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的推广应用,落实好应用面积的示范。

    2.推进地膜覆盖减量化。开展地膜覆盖技术合理应用,努力减少地膜用量。抓好可降解地膜技术试验示范。加强宣传和市场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超薄地膜不得上市、不得进田,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

    3.加快农膜回收专业化。要鼓励和支持地膜回收加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完善回收利用体系,促进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引导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膜回收。推广废旧地膜回收机具,加大购机补贴力度,积极推进机械化回收。探索农膜回收长效机制。

    4.开展地膜残留监测评价。完善地膜残留监测网络,科学开展地膜残留数据调查和回收利用率测算,加强地膜应用和残留基础数据监测工作,突出做好磐石、永吉、桦甸等地的地膜监测工作。

   (七)积极抓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

    1.总结试点经验。组织永吉县、磐石市和桦甸市等3个试点县,全面总结2019年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借鉴推广相关经验,吸取工作教训,完善工作流程,为完成全年任务目标打好基础。

    2.抓好协调推进。认真贯彻省农业农村厅的工作部署,组织各县(市)区落实属地职责,指导各地申请专项资金,按程序尽早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研究制定本区域实施方案,推动各地工作顺利开展。

    3.研究破解难题。充分发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省厅与县局的沟通协调,注意研判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各地完成规定时间节点的任务。按时完成全市年度工作报告。

   (八)着力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

    1.强化责任落实。要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工作要求为契机,继续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担负起工作职责,深入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工作。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探索长效机制,力争再出经验,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工作常态化开展、长效化推进。

    2. 加大推进力度。各县(市)区要在总结 “强化组织领导为基础、政府部门为主导、财政投入为保障、乡镇收购为支撑、规范管理为依托”工作模式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本地的工作机制。围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任务,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提早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与环保、财政、乡(镇、街道)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流程,加大组织推动,确保这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单位和农药使用者了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了解他们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主体地位,从源头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基数,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九)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渔船渔港水污染防治。

    1.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工作。抓好吉林松花湖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吉林松花江七鳃鳗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为加强濒危珍稀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和保护力度,科学合理地利用松花江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平衡,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确保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069号)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相关规定,加强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促进保护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2.抓好渔船渔港水污染防治。加强渔船滴油盘和油污水垃圾存储设备配备,落实“渔船渔港水污染防治承诺书”及“禁排责任状”制度,推进渔船渔港垃圾接收、转运装置配备,开展渔船渔港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3.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力度深入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实施松花江流域禁渔要求,制定“禁渔期”、“禁渔区”管理实施方案,做好“禁渔制度”的宣传和发动,扎实开展日常检查和巡查。针对松花江、松花湖和大中型水库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的严重违法行为和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鱼系列执法行动,及时有效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积极多渠道争取资金,继续开展松花江流域增殖放流系列活动。在春秋两季,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增殖放流活动,加强监督管理,保证放流苗种数量和质量。

   (十)监控评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知识,进一步扩大法律的社会知晓面,提高全社会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感,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重视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2.推动责任落实,进一步夯实基层监管基础。督导各地政府将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力推进监管、检测、执法三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乡、村监管员队伍建设和县级实验室、乡镇标准化检测室建设,村级协管员工资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强执法条件建设,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调查取证和速测设备等现代执法装备,形成“县有人查、乡有人管、村有人看”的监管工作格局。

    3.强化监测检测,进一步建立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在监管工作中要坚持集中整顿与日常监管结合、治理与巩固结合,持续加大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频次,扩大抽检范围,严防、严管、严控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探索建立政策联动机制,在企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申报各类政策补助、项目立项及评奖评优环节。与市场监督和公安部门建立检打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释放出吉林市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切实加强严打的信号。

    4.加快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监管工作信息化管理。依托“国家农产品安全追溯平台”、“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省“拱一拱”“鼎一鼎”追溯平台等,做到“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测、质量可追溯”。对农畜水产品和兽药使用追本溯源,切实监控和评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

   (十一)突出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的农业农村生产领域污染防治。

    要认真落实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以县级以上和千吨万人以上供水规模的水源地为重点,特别要突出松花湖等大型水源地和5县(市)的县级及跨区域水源地的一、二级保护区。蛟河市、丰满区、桦甸市等环松花湖县区,各县(市)要围绕本地重点水源地,逐一制定农业农村领域污染防治方案,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坚决把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下来,严格执行禁养区制度,消除畜禽粪污、废弃农膜等污染,加强农畜水产品兽药饲料添加管理,严防渔船渔港污染,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和厕所革命,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推动,履行工作职责。

    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对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为确保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吉林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位副局长、四级调研员任副组长,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处室处长(主任)为成员的“吉林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种植业管理处,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调度推进。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局、各区林业与畜牧局也要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指标,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要开展调查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针对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拿出破解难题的措施和办法,保障工作顺利推进。要在机制建设、资金保障、项目争取等方面多下功夫,确保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扎实开展、获得实效。

   (三)要抓好督导推动,促进工作落实。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合力推进。要加大督导推动力度,建立季度调度、半年总结、年底报告的工作调度督促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将结合河长制年度考核指标,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定期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各地也要做好对本系统、各乡(镇、街道)的督促推进。

   (四)要狠抓技术指导,提供技术保障。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技术指导组,研究制定相应技术方案,确定包保乡(镇、街道)、包保村屯和包保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到具体人,认真抓好技术指导服务,把各项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着实各项工作措施。

   (五)要抓好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措施,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激发他们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落实改善生态环境生产措施,在提升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中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