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861/2017-14494 |
分 类: | 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7年08月14日 |
标 题: |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年08月1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861/2017-14494 | 分 类: | 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7年08月14日 |
标 题: |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年08月14日 |
黎雅杰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机制的建议》(第2号建议)已收悉, 经认真研究办理,吉林市民政局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社区养老工作开展情况
从2010年开始,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的通知》(吉民发〔2010〕33号)文件规定,我市利用3年的时间在全市城市社区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省民政厅通过省本级福彩公益金为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一次性拨付专项经费2万元,集中用于购置电脑、电话、办公桌椅、档案柜、多功能打印机、建立养老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并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社区要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展工作提供场所和条件,县、市、区民政部门通过本级福彩公益金保证每年为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供5000元以上服务经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结合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群众自治服务、志愿者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等形式为老年人开展信息服务、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体健身、组织协调、紧急救助等服务。从2012年开展试点到2015年,又在城市社区开展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并达到了全覆盖。日间照料中心主要包括5个功能区(娱乐活动区、学习阅览区、健身康复区、 休息区、就餐区。重点实现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健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精神慰藉服务。
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扶持成立了水晶人、华德、惠民养老服务中心等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是积极探索和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试点。从2013年开始,在24个社区采取搭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引入企业、养老机构和专业机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送货上门、代购代缴等有偿、低偿和公益服务,覆盖辖区老人2.4万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支持各区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船营区裕华社区、独立路社区引入融博鸿泰家政企业,实施居家养老惠民工程,被民政部确定为首批居家和社区养老信息惠民试点。在龙潭区新工社区引入澳阳家政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服务,取得了一些成效。
三、机构养老服务发展现状
一是大力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新建吉林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设置床位300张,全部用于“三无”人员供养、护理服务,实现了市区“三无”人员应收尽收。二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制定并落实补贴和税费减免等政策,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截至2015年末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63万张,民办养老机构已经成为养老服务业主力军。
四、护理员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近两年,与人社部门联合组织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和民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389人开展岗位培训和职业培训,岗位培训合格率达到100%,民办养老机构培训人员取得职业证书268人,同时积极组织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及社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远程护理人员培训,目前我市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已达80%以上。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一是现在社区养老服务资金和工作人员配备无法满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当前,按照文件规定,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每年只有5000元的服务经费,而且各社区基本上都没有专门从事社区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或公益岗位人员,因此暂无法满足社区老年人的各种服务需求。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为社区配备居家养老工作人员,为社区养老争取所需资金。
二是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过程中,为困难老人提供的政府购买服务效果明显,其他老人对无偿服务和公益服务普遍愿意接受,但对有偿服务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一是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市场尚未打开,受传统节俭生活方式影响,老人的有偿消费理念和意识不强;二是服务价格未让老人感到优惠,服务价格是老人最关注的,高了老人有意见,低了服务商会降低服务质量,受人员力量、运营成本等因素影响,服务商在服务价格方面优惠力度不大;三是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不全,服务商的规模、功能有限,如老人必需的医疗、康复等上门服务,养老机构、专业机构不具备资质,仅能由医疗机构完成,无法满足居家老人的实际需求。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宣传,提高老人对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的参与度。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做法,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运行正常、效果明显、树立品牌的社区、养老机构和专业机构,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引导服务商降低服务价格,提高服务质量,真正让居家老人享受到优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