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861/2019-08968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9月19日 |
标 题: | 吉林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检情况的通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19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861/2019-08968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9月19日 |
标 题: | 吉林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检情况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19日 |
市级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市级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我局依法对2018年6月30日之前成立登记的市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检。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检情况
截止目前,市本级登记在册社会组织共571家,2018年6月30日之后注册登记按规定予以免检社会组织43家,2018年度应参检社会组织528家,实际参检社会组织240家(其中免检社会组织主动参检3家),申请延期年检社会组织13家,未参检社会组织278家。通过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部门初审、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确定2018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231个,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9个。总体来看,通过此次年检,比较全面地了解了市级社会组织运作管理情况,有效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接受监督意识淡薄。部分社会组织对年检工作不够重视,检报告书填报缺项,不规范,少数单位填报不认真,漏项错项较多,年度总结过于简单,经反复填报才完成。部分社会组织已连续多年未参加年检,成为僵尸社会组织。
(二)内部治理不规范。部分社会组织存在领导成员职责分工不明确、未按期召开理事会和按期换届、召开会议未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办理变更手续或因故停业办理注销手续不及时等情况。
(三)自身建设能力不足。部分社会组织不重视制度建设,除章程外缺乏其他内部管理制度;少数社会组织没有严格依照章程开展活动,章程多年未经修改;少数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使用会计制度错误,票据管理不规范。
三、处理意见
(一)申请延期年检的社会组织应在本通报下发后2个月内,完成补检,未在规定时间补检视为没有参加年检。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视情况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长期不年检的社会组织将移交民政综合执法支队进行处理。
(二)市民政局将把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作为社会组织申请中央财政支持社会服务项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参加社会组织评估的重要考核评价依据。
(三)各业务主管单位要把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情况及结论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项目活动和参加行业领域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监督管理,指导所主管的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对管理混乱、长期不开展活动、社会认可度低的社会组织,要督促其主动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四)各社会组织要针对自身存在问题,理清思路,规范治理,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在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要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年检、社会组织评估、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和自律诚信意识,有效促进自身健康发展。
(五)市民政局将通过电视台、报刊、局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对市级社会组织年检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