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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1〕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认真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

   (一)切实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依照《条例》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把关。抓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服务体系。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查、保密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等工作机制,处室(单位)报请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发文的,以局名义发文的,须明确相关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要将政策原文和解读稿件同步审核、同步发布。(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二、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的实效

 (一)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以及减税降费、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等法定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深入解读。特别要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确保解读质量和实效。政策解读工作实行“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政策起草处室和单位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二)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各处室(单位)凡是面向企业和公众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充分发挥局网站互动栏目作用,及时回应网民政策咨询。加强政策解读材料的质量把控,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政策问答、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各处室(单位)制订涉企政策应当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局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意见建议征集信箱、政务新媒体等群众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四)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进一步完善网上留言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起草或业务主管处室(单位)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民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咨询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务服务。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做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养老、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做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强化民政领域疫情防控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针对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二)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部署,通过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做好我局财政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三)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遵循“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健全完善机制体制建设,有效提升公开执行情况,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四、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加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与管理,推动信息多平台同步发布,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及时通过吉林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法规、制度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五、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推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办公室负责)

 (二)提高业务培训实效。将《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三)狠抓任务落实。对重点任务进行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