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97G/2022-03512 |
分 类: | 专项规划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04日 |
标 题: | 吉林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0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97G/2022-03512 | 分 类: | 专项规划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04日 |
标 题: | 吉林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04日 |
吉林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年~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冲刺的五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要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五年,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于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积极应对挑战,实现林业健康协调发展意义重大。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和吉林省林业厅的部署,结合我市林业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林业“十二五”发展简要回顾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发展,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了林业建设力度,全市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改革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林业各项主要指标如期完成。到2014年底,全市累计完成造林面积 83103公顷,其中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造林面积 33103公顷。全市林业用地面积、有林地面积分别达到162万公顷、149万公顷,是规划指标的103%和101%。林业总产值累计实现485亿元,是规划指标的 105 %。
林业投资大幅度增加。5年间,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完成15.7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15.2亿元,是“十二五”期间的1.67倍。“十二五”期间,实际利用外资折合人民币835万元。
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五年共完成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15112套,75万平方米,有1.5万名职工搬进新居。职工住房面积由户均35平方米增加到50平方米。职工收入显著增加,截止2014年年底,职工年均收入达2.31万元,是规划指标的115%。
(二)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规划任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1、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清收非法侵占林地,实施停耕还林成效明显。2014年、2015两年清收非法侵占林地12.3万公顷,停耕还林7.1万公顷,有效地保护了林地资源。表明了我市林业建设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的原则,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重点生态工程完成人工造林33103公顷,其中退耕还林15000公顷,“三北五期”防护林工程18103公顷,迹地更新8795公顷,中幼林抚育30629公顷。
——城乡绿化扎实推进。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到12.05平方米。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到10.4平方米。
——全市绿色通道(公路、铁路、河流)建设成效显著,已绿化达标的总里程为1796 公里,占可绿化地段的 55 %。
——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有效开展。5年来全市义务植树2061万株,参加人数达 756万人次,建立义务植树基地 110 个、面积320公顷。
2、林业产业建设稳定发展
——林业主导产业发展步伐加快。林木培育、经济林、种苗花卉、森林食品采集培育、林产品加工、林下资源开发、野生动物驯养和森林旅游等八大主导产业,已经成为全市山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特别是森林旅游已经成为最具发展潜力的领域。目前,全市已有森林公园 8 处(国家级4 处),森林旅游经营面积达 64300公顷。
——产业结构调整趋向合理。全市林业产业结构逐步趋于优化,较“十一五”时期,一产业降低了20%,二产业提高了16%,三产业增长了4%;林木培育、经济林、林产品加工、林下资源开发和森林旅游业等优势产业产值,占全省同期林业总产值逐步提高。
3、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措施明显加强
——林业科技事业稳步发展。全市共完成43项林业科技成果,其中获省部级重大科技成果35项,并形成了一批科技示范基地。
——林木种苗建设得到加强。到2014年底,全市共有苗圃 262 个;林木良种培育基地 5 处,采种基地 1 处。基地供种率达到 70 %,良种使用率达到 67 %,Ⅰ级苗供应率达到 50 %。
——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得到巩固。全市已建林业工作站 100 个,完成52 个县级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工作。现有市、县级林业技术推广站 80 个,实施国家、省级重点林业技术推广项目10项。
——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显著提高。全市建成18 支专业森林消防队,完善了国家与省林火卫星监测系统联网,并在5个林业重点县(市)建立了林火电视远程监控系统,森林火灾的受害率始终低于国家控制标准,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取得重要突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每年成灾率控制在 0.4% 以下,其中无公害防治率达到 87 %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林木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林业执法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全市共有森林公安局5个,森林公安派出所30个,专兼职林业稽查队伍10个,共有652名林业警察和专职稽查人员保护全市森林资源。2011年制定了吉林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建设更加完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6 次专项治理活动,各类森林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林业案件查处率不断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会发展不断增长的多样化需求与林业整体功能不强、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和问题,在我市依然存在,主要是:森林资源保护难度加大,林地面积减少,森林质量亟待提高,防护林数量与生态需要相差较大,用材林可采资源接续不上;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市场配套功能不全,产业聚群不强,资金集聚能力弱,自主品牌少,竞争力不强;林业系统职工平均收入低于全市职工平均水平,林区农民从经营林业中获得的纯收入少;林业对社会的贡献份额与所具备的资源优势不匹配;林业发展缺乏改革和科技的强大推动力;缺乏资本支撑;依法治林力度不够;林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明显,基层服务不到位;思想解放不够,缺少创新意识。今后5年必须重视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
二、林业发展“十三五”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总动力,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围绕建设完备的生态体系、发达的产业体系和繁荣的文化体系的总要求,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效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切实提升林业产业水平,提高林业经济对全市经济的贡献率,推进我市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资源增长、职工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与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原则。与吉林省、各县(市)区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我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有机结合。
2、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的原则,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
3、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区突破。
4、坚持惠民利民,转变发展方式,发展壮大林业经济,增加林区职工和农民收入。
5、坚持科技兴林原则,以现代林业理论指导我市林业发展,全面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
6、坚持依法治林原则,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的保护、发展和利用的关系。
7、坚持文化引领,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生态文明。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严格护林等多措并举,全市森林面积增加 6.74万公顷,达到15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57%。森林活立木蓄积量增长1100万立方米,达18400万立方米。濒危动植物保护率达95%,自然湿地保有量达到120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
------森林质量显著提升。通过实施森林抚育等措施,对急需抚育的中幼龄林采取科学合理的经营措施,优化森林结构,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森林质量,林地平均生产率达每公顷105立方米,平均每公顷增长5立方米。
------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全面实施。地方国有林场停止商业性采伐,给森林资源休养生息的机会,生态脆弱地区开展生态修复,恢复森林功能,削减天然林采伐量,年减少森林采伐量30万立方米。
------转方式调结构初见成效。围绕产业基地建设,做大第一产业;立足优势资源,做强第二产业;增强服务职能,做活第三产业;不断培育新的增长点,切实转变增长方式,努力构建特色鲜明、优质高效、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林业产业体系。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225亿元,林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二、三业产值占林业总产值80%以上。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切实加大对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投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就业渠道,使职工就业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在岗林业职工年收入达3.8万元。
三、总体布局
在总体布局上,继续建设并完善四大功能区,即松花湖生态保护核心区,西北部平原和城镇绿化集中建设区,东北部、西南部生态建设重点区和东南部商品林重点建设区,进而构建新时期全市林业发展的新格局。
(一)松花湖生态保护核心区
区域范围:包括蛟河市:庆岭、松江、新农、漂河。桦甸市:常山、桦树。丰满区:旺起、江南等共8个乡镇。
本区特点:本区地貌复杂,有中山、低山、丘陵和谷地,千米以上山峰数十座,松花湖湖面面积550平方公里,是我省和黑龙江省重要的水源地。本区山峦起伏、水面辽阔、青山绿水、风景优美,是重要的风景旅游区。
建设重点:禁止商业性采伐,保护现有植被。以提高林分质量为主,大力封山育林,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大力治理坡耕地以控制水土流失。同时,实施果材林富民工程,适度开发林下资源,积极培育食用菌、中药材、山野菜采集及人工栽培、野生动物驯养等林业特色产业;开发特有的森林景观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二)西北部平原防护林体系和城镇绿化集中建设区
区域范围:包括永吉县:金家、岔路河、万昌。舒兰市:溪河、白旗、莲花、法特、亮甲山、天德、吉舒、朝阳。丰满区:小白山。龙潭区:金珠、乌拉街。船营区:搜登站、大绥河、一拉溪、欢喜、越北。昌邑区:孤店子、土城子、桦皮厂、左家。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乡。共24个乡镇,为防护林体系和城镇绿化建设的集中区。
本区特点:本区主要是沿江平原,第二松花江由南至北贯穿全区,地势平坦,农业发达,缺林少木,林业基础薄弱。
建设重点:以建设绿色生态屏障为重点,实施农田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加快城市绿化和村屯绿化和“四旁”绿化,提高绿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农田防护林网,形成以生态系统多样性为主要特征的城市森林建设体系,提高城市绿化档次,提升城市生态品位,为城市建设提供绿色保障。同时,充分利用中心城镇的优势,大力发展名特优新种苗花卉基地。
(三)东北部、西南部生态商品林重点建设区
区域范围:本区包括东北部和西南部两部分。东北部17个乡镇,包括龙潭区:缸窑、大口钦、江密峰。舒兰:金马、平安、七里、开原、水曲柳、小城、上营、新安、青松。蛟河:乌林、奶子山、前进。西南部21个乡镇包括丰满区:二道。永吉县:口前、北大壶、西阳、双河镇、皓月。磐石:取柴河、烟筒山、明城、吉昌、驿马、朝阳山、宝山、牛心、黑石、富太、呼兰、红旗岭、松山。桦甸:八道河子、榆木桥子,全区共36个乡镇。
本区特点:本区以丘陵、岗地为主,有少量中山和一部分低山,森林资源比较丰富,是我市重要后续资源基地。本区人多、地多、河流多、次生林多,低质林分多。由于毁林开荒严重,森林受到破坏,森林对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的效能日趋下降,水土流失严重。
建设重点:以保护现有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为重点,加快低产林改造步伐,搞好退耕还林,改善生态环境,控制水土流失。充分发挥本区资源优势和人力优势,重点发展木材精深加工,矿产资源开发,食用菌、林下药用植物等特色基地及名特优新种苗花卉基地,大力发展森林观旅游。因地制宜营造速生丰产林,培育好现有森林资源,提高现有森林质量。
(四)东南部商品林重点建设区
本区范围,蛟河:天岗、天北、拉法、黄松甸、白石山、新站。桦甸:苏密沟、夹皮沟、二道甸子、红石。磐石:江南、红旗岭等共11乡镇。
本区特点:多山地带,森林资源丰富,成过熟林较多,森林茂密,动植物资源丰富。是我市重要商品林基地。
建设重点:本区林业建设的重点是调整木材生产布局,继续实施天然保护工程,确保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调整林业经济结构,以木材的综合利用为重点发展木材精深加工,矿产资原开发与利用,冠下药用植物、林木种子采集、林蛙等野生动物繁殖,开发长白山系列林特产品加工,逐步扩大森林旅游业,依托黄松甸继续发展食用菌等多种经营。
四、“十三五”重点建设任务
从着力解决当前林业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围绕建立完善的森林生态系统、发达的产业系统和繁荣的文化系统,充分考虑中央重视、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谋划“十三五”工作。
(一)生态用地保护工程
1、 加强对现有生态用地保护。严守生态红线,将林地、湿地等生态空间保护与治理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政府责任制考核。到2020年,全市林地面积不低于168万公顷、森林面积不低于156公顷、森林蓄积量不低于1.84亿立方米,自然湿地面积不少于9.1万公顷。濒危动植物保护率不低于90%。
2、继续实施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实行停耕还林工程。在2014年、2015年的基础上,继续严厉打击毁林开荒侵占蚕食林地行动,依法清理被侵占林地,对清理收回的林地全部实行停耕还林,“十三五”期间做到应收尽收,应还尽还,还林6.67万公顷(100万亩)。
3、实施生态移民工程。把居住在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区位重要、自然环境恶劣地区国营林场、自然保护区内的职工及林区人口移居到附近城镇。到2020年,完成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市松花湖实验林场和左家自然保护区范内职工移民工程。生态移民1260户、4607人,建城镇化林场4个、建移民新村5个。
(二)重点造林工程
1、三北五期防护林建设工程。在巩固和扩大以往工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调整工程布局和重点,以农田防护林建设和大江大河综合治理为重点,以保护和增加森林植被为中心,切实保护现有植被,大力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培育以人工森林植物群落为主体的多林种、多层次、多功能、多效益的“三北”防护林体系。
规划任务:完成人工造林9700公顷,林冠下造林1500公顷,封山育林500公顷。
2、继续实施百万亩红松经济林建设工程。在巩固已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选择立地条件适宜的地方建立以生产红松果仁为主要目的,兼顾用材林的红松基地。到2020年完成11190公顷。
3、继续实施百万亩速生丰产林建设工程。
以营造长白落叶松、斑克松和杨树为主,建立速生丰产林基地或对现有林分采取相应措施,将其培育成速生丰产林。通过实施该工程满足晨鸣纸业年消耗100多万立方米的市场需求。到2020年,完成速生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9002公顷。
4、封山育林工程。对郁闭度较低、目的树种幼树幼苗较多的林分,或依靠自然力可迅速恢复森林的无林地、疏林地,大力开展封山禁牧工程,扩大封育面积,加大禁牧力度,冠下补植珍贵树种,促进森林正向演替。
规划任务;完成冠下造林910公顷。
(三)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1、城镇绿化美化工程。以建设生态宜居城镇为目标,以“增绿量、提功能,强管理、上档次”为主线,以创建为载体,坚持以地城带镇、以镇促城、城镇联动、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绿化水平,形成科学生态、总量适宜、布局合理、均衡发展、功能完善、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城镇绿化格局。到2020年,创建省级以上森林城市1个,创建特色森林小镇10个。
2、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有序推进农村绿化美化。积极引导农民以“四旁”绿化为主攻方向,大力营造环屯林、宅旁林、经济林,经绿进院,引果进园,积极发展观光农业,基本达到窗前有花、院内有果、屯边有树、路边有荫的绿美标准。到2020年,全市建成绿化美化示范村屯90个,初步形成美丽乡村大格局。
3、绿色通道工程。积极推进公路、铁路、江河堤防、库区等交通廊道和生态廊道的绿化美化,加大投入,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建成覆盖全市的绿色通道网络。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绿色通道建设,以美化环境为主要功能,在条件适宜的地带合理配置主副林带,实行针阔混交,形成立体复层的绿化带。县乡道路沿线绿化,在突出美化的同时,兼顾防风固土,改善环境,要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形成乔灌草结合的绿化带。河渠、堤坝、水库沿线绿化美化,以保持水土、护坡护岸、涵养水源为主要功能,力争到2020年,主要交通干线和江河沿线都建成高标准的绿色生态长廊。完成公路绿化1490公里,江河两岸绿化150公里。
(四)森林资源保护与培育工程
1、继续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对上级审核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公益林实施禁伐,限伐。通过冠下引进、补植、适当抚育和有效管护等措施、积极诱导以红松为主的针阔混交林,提高林分质量和次生林生态系统的多功能效益。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全面停止采伐。通过发展替代产业实现转型发展和协调发展。到2020年,减少森林采伐限额150万立方米,封育管护重点公益林74.6万公顷。
2、中幼龄林抚育工程。对郁闭后的幼龄林,通过间密留匀、去劣留优,调整林分组成,为保留木留出适宜的营养空间,促进其生长。对中龄林伐除生长过密、生长不良和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病腐木、枯立木、秃头木和干形不良的树木,提高林分质量,促进林木生长。到2020年,全市共完成中幼龄林抚育24381公顷。
3、珍贵阔叶树种大径级用材林建设工程。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建设以水曲柳、胡桃楸、黄菠萝、紫椴、柞树等为主要树种的大径级用材林基地。主要是对现有的以珍贵阔叶树种为主的天然次生林,通过抚育调整树种结构,增加珍贵阔叶树种比例,提高林分质量和林木生长量,从而达到增加珍贵阔叶树种资源总量的目的。规划期内完成在天然次生林中改造成珍贵阔叶树种大径级用材林17180公顷。
4、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一是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大高科技产品应用和配套力度,加快险预警和视频监探系统建设,提升扑火装备现代化水平,积极推广以水灭火、化学灭火等实用技术。配备隔离带开设机、全地形森林消防车、全道路运兵车、大型灭火飞机、无人机等设备,并启动吉林省吉林航空护林起降场工程,提高森林航空消防能力。到2020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二是进一步加强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突出监测预警,注重科学防控,切实加大重大灾害治理,严控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全面提升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对能力,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7%以上,测报准确率达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三是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平台,实施对资源的动态监测,切实把资源管护到位。
5、加强林木种苗建设。强化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改善良种基地生产、科研条件,加快良种选育进程,培育一批优良品种和优良无性系。加大林木良种生产和推广体系建设,确定保障性苗圃重点建设,培育良种壮苗、珍贵树种苗木和生态林苗木,满足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需求。到2020年,林木良种使用率要达到80%。
(五)野生动植保护工程
1、加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全面实施《全国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度规划》吉林省实施方案,针对刺楸、东北经豆杉、人参等野生植物,采取就地保护、近地保护和迁地保护措施,稳定、恢复和壮大野生资源,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5个,面积10万公顷。
2、加强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加强东北虎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地保护,完成舒兰东北虎自然保护区规划、实施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保护区的规模及功能,为野生动物栖息创造良好的环境。拯救和保护中华秋沙鸭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及其栖息地。完善野生动物监测体系和保护管理体系。
3、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在全市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疫病高发区、自然疫源地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密集区、集散地,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监测覆盖率达到95%。到2020年,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监测站6个。
(六)林业产业提升工程
充分发挥林业资源多样性优势,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方向,以蛟河林特产品加工贸易园区、永吉长白山森林食品科技产业园区和舒兰林业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建设为载体,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旅游经济、特色经济、循环经济,构建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市林业经济总量达到225亿元,在“十二五”期末的153亿元的基础上增加72亿。为此,突出抓好10个重点产业:
现代森林培育业。依托“三个百万亩”建设工程,实施森林定向培育。百万亩红松经济林工程,以清收还林工程为载体,大力营造红松经济林,“十三五”期末,建设红松经济林104.6万亩。百万亩速生丰产林工程,以杨树和落叶松为主,建设速生丰产林100万亩。百万亩珍贵树种大径级用材林工程,以水曲柳、核桃楸、黄菠萝、紫椴、蒙古栎等珍贵树种为主,建设珍稀树种大径级用材林100万亩。
经济林产业。打造以木本油料、水果和特色食品为主的经济林。鼓动农民利用林地资源培育榛子、葡萄、蓝霉等特色经济林。在条件相对成熟的永吉、昌邑等地将榛子的栽培面积推广扩大至20万亩。重点扶持丰满区发展李子、梨、苹果等经济林,引导农民发展各类采摘园,使特色经济林培育面积达50万亩以上,加速林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野生动植物养殖培育业。依托舒兰泰信达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吉林市长白山中国林蛙研究所,发展林蛙养殖业;依托宇宙统一鹿业集团及吉林市松花湖实验林场、船营区民主林场,发展梅花鹿养殖业;依托吉林市德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天一昊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发展养猪、养牛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以林蛙、梅花鹿、野猪等为主的野生动物的特色养殖业。加大蛟河北五味子基地、舒兰石河万亩药材园、桦甸中药材基地建设,培育人参、五味子、天麻等为主的中草药基地,加大蛟河黄松甸食用菌基地建设,培育以木耳、香菇等为主的食用菌基地。逐步把野生动植物培育养殖业打造成全民创业的主战场,成为富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到“十三五”期末,使野生动植物养殖培育从业户数达到3000户。
苗木花卉产业。立足全省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的新形势,结合森林城、园林城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绿化苗木花卉产业,构建林木种苗和园艺花卉产业基地。加快实现苗木花卉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在容器大苗培育技术创新、完善花卉新品种繁育、绿色景观布局构建等方面加大投入,推动种苗花卉产业提高层次、扩大规模,形成区域经济增长新动力。达到年产优质苗木500万株、花卉100万盆的生产能力。
木材精深加工产业。巩固、提升蛟河林特产品加工贸易园区,通过整合金蛟木业、永熙木业、森源木业等高档实木家具、木制品生产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重点发展生态木屋、高端家具、环保家装、木材改性新产品开发等新兴产业,着力实现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由初级产品向终端产品转变,由贴牌生产向自主品牌转变,由满足工业原料需求向满足多样化民生需求转变。到“十三五”期末,力争使入户企业达到25户,安排就业2000人,年实现销售收入25亿元。
林特产品加工业。充分发挥丰富的野生动植资源优势,依托经济林和林下种养殖基地,构建绿色食品、森林中药、森林保健品等林特产品加工产业体系。进一步发展壮大永吉长白山森林食品科技产业园区和舒兰林业特色产业工业园区,重点扶持林蛙、山野菜、食用菌、坚果食品、人参等加工企业入户园区,到“十三”期末,园区企业达到30户,安排就业4000人,实现销售收入30亿元,并力争培育3-5个产值规模达百亿元的重点龙头企业。
森林生态旅游业。加大拉法山、朱雀山、官马莲花山、肇大鸡山等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朱雀山公园完成景观路、植物园、朱雀阁建设。其它公园依托我市森林、冰雪、湖泊、民俗、文化遗址等旅游资源,围绕朱雀山公园、松花湖等旅游景点,打造避 、度假、观光、科普、健身等休闲旅游观光基地,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和服务业。力争到2020年森林生态旅游年接待能力达到200万人次。
林业新能源产业。依托林业资源优势,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推动跨领域、跨行业资源整合和产业重组,积极培育林业新型能源产业。立足节能减排,加快发展林区水电、沼气等清洁能源,建设生物质能源产业基地,探索发展林区新型循环经济产,最大限度减少生产生活对森林资源的消耗。
林区矿产开发产业。在保护生态前提下,积极开发林下矿产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资源入股等形式,加大对矿泉水、石材、硅藻土等和钼、镍、镁等稀有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打造林业、矿产业深度融合的产业基础,形成支撑地方工业、拉开动林区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集群。
林产品商贸物流产业。加快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快捷高效、安全方便、货畅其流的林特产品物流服务体系。培育和扶持一批专业化物流企业。改造提升林区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
(七)生态文明宣教工程
充分挖掘林业文化内涵,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依托,建设一批生态文化教育基地。
1、生态文明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朱雀山、拉法山、莲花山、肇大鸡4处国家级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建设森林博物馆、书画院、动植园、影视基地等设施,使之成为普及生态文明知识的示范窗口。同时新建舒兰东北虎自然保护区、永吉县口前森林公园等一批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到2020年年末,上述基地客流量达200万人次。
2、生态文化产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大众传媒,创造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化产品,普及全民生态知识,增强全社会生态意识。到2020年,推出林业生态宣传教育片2部以上。
(八)林区民生改善工程
结合生态移民,改善林区职工住房条件,进一步完善道路、供热、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提高林区职工生活质量。
1、林区职工住房工程。将居住在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区位重要的职工就近搬迁到交通便利、水电路等生活设施比较完善的乡(镇)所在地或中心村居住。完成新建住房1260户、面积9.7万平方米。
2、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各移民新村建设与住房相配套的基设设施,完成饮水工程4451人,供电线路20千米,取暖工程7.4万平方米,污水处理管道17千米,主、次干道建设17千米,除此之外,还有垃圾处理场、绿化及亮化工程等内容。
3、完善服务设施。完成改扩建学校5个、卫生院5个、幼儿园7个、社区综合服务站9个等服务设施建设。
五、投资概算
完成上述重点工程,离不开资金支持,准确测算资金和多方筹措资金是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保证。
(一)投资估算依据及标准
1、生态用地保护工程,参照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支出补助标准,国有林每年每亩5元,集体林每年每亩10元。
(1)、清收还林补助标准,造林补贴每亩300元。
(2)、生态移民。参照《吉林市生态移民规划》(2015年-2030年),需2.96亿元。
2、重点造林工程。
(1)退耕还林。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标准,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每亩1200元,其余为省财政补贴。
(2)冠下造林。2000元/公顷。
(3)有林地封山育林。70元/亩。
(4)百万亩红松经济林。依据《吉林市百万亩红松经济林工程规划》,404元/亩。
(5)速生丰产林。依据《吉林市百万亩速生丰产林工程规划》905元/亩。
(6)百万亩珍贵阔叶树种用材林。依据《吉林市百万亩珍贵树种大径级用材林工程规划》,174元/亩。
3、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1)森林小镇建设,30万元/个。
(2)绿化美化示范村屯,5万元/个。
(3)公路绿化,3万/公里。
(4)江河两岸绿化,2万/公里。
4、森林资源培育工程
(1)公益林管护费用。参照《吉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吉财农[2010]583号),每亩每年5元。
(2)珍贵阔叶树种大径级用材林建设工程。依据《吉林市百万亩珍贵阔叶树种用材林工程规划》,每亩174元/亩。
5、林业产业提升工程
具体项目投资数额依据建设单位上报的测算数据。
(二)投资金额
依据上述标准,实施“十三五”规划共需投资29.42亿元,其中10.42亿元为各级财政投入,其余19亿元为建设单位自筹。具体如下:
(一)生态建设和保护投资10.42亿元
1、生态用地保护工程6.57亿元(森林管护0.61亿元,清收还林50万亩,3.0亿元,生态移民2.96亿元)。
2、重点生态工程建设2.02亿元(三北五期防护林0.6444亿元,百万亩红松经济林0.73亿元,百万亩速生丰产林0.52亿元,封山育林工程0.13亿元)
3、绿化美化提升工程0.52亿元(特色森林小镇0.06亿元,示范村屯0.0045亿元,绿色通道0.45亿元)
4、森林资源保护与培育工程1.31亿元(生态公益林管护0.56亿元,珍贵阔叶树种培育0.75亿元)
(二)林业产业建设投资需19.0亿元
一产投资5.3亿元,二产投资4.5亿元,三产投资9.2亿元。
六、保障措施
(一)深化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一是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通过改革国有林场用工和劳动分配机制达到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减高效、保障机制健全、政府购买服务、资源监管严格,林场发展可持续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管理体制。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建立和完善以林地和活立木流转、资源资产评估、产权交易、林业资产抵押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业要素市场,为林业经营者提供各类服务平台。围绕盘活林地资源,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围绕规模经营,推进林业合作社建设,最大限度地促进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向林业产业集聚,实现森林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
(二)开展森林保险,提高林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对森林火灾、水灾、旱灾、病灾、虫灾等自然灾害开展森林保险业务,提高林业部门防灾防损能力,减轻资金压力。“十三五”期间,将五县(市)、四个城区、上营森林经营局和松花湖实验林场全部纳入省森林保险试点范围,并按相关要求参加森林保险,在发展现代林业、降低灾害风险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三)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将目标具体细化、逐级分解,并纳入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确保“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并取得明显实效,实行领导干部森林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森林资源破坏责任终身追究制。把生态建设绩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依据之一,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切实做到建设任务、措施、投入和责任“四到位”。
(四)坚持科技创新,靠科技进步带动林业发展。要积极创造条件,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催生高新技术产业。在全系统普及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努力发展电子商务,促进林业信息化。下力气搞好林业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鼓励我市林业科研、推广机构和人员,面向重点工程,进入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的主战场,引导林业经营主体参与科研推广,成为科研成果应用的主体。利用域内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优势,指导和支持全市林业科技开发。要注意软科学,特别是林业经营管理等学科的研究和应用。重视引进人才,发挥人才作用,加快林业职工由“体力型”向知识的转型。
(五)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林。完善林业法制建设,依法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加快推进天然林保护、森林资源流转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为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加大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林业法制教育,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确保依法治林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