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513489/2018-08474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01月19日 |
标 题: | 吉林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林发〔2018〕14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1月19日 |
索 引 号: | 013513489/2018-08474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01月19日 |
标 题: | 吉林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林发〔2018〕14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1月19日 |
各区林业局、上营森林经营局及局直属单位:
2018年2月2日是第22个“世界湿地日”,今年“世界湿地日”的主题是“湿地——城镇可持续发展的未来”。根据《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8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吉林湿〔2018〕25号)精神,为深入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现就全市范围内开展“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今年湿地日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湿地生态系统在城镇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倡导公众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共同做出努力。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关于“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等重要论述。要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印发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通过宣传活动,向全社会介绍和展示所开展的湿地工作。
二、有重点有特色的开展宣传活动。创新宣传理念和方法,不能仅仅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进行宣传,还要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方法进行宣传,实现湿地宣传常态化,努力营造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良好氛围。
三、结合执法检查开展宣传活动。以“世界湿地日”为契机,开展一次湿地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打击各种破坏湿地、侵占湿地和网鸟、毒鸟、捕鸟及非法收购珍稀鸟类的违法行为,促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区、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8年2月25日前,将总结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吉林市林业局保护处。
联系人:赵丽艳 联系电话:64606833
邮 箱:jlslyjbhc@163.com
吉林市林业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