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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497G/2017-1139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17年11月09日
标      题: 关于开展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497G/2017-1139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17年11月09日
标      题: 关于开展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09日
 

关于开展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 

 

  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按照省林业厅的要求和安排部署,市林业局和吉林省林业厅驻吉林市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将对各县(市)、区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检查采取县(市)、区自检自查,市林业局和专员办抽查的形式进行。县(市)、区根据省林业厅检查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市林业局和专员办进行抽查。 

  二、检查依据及内容 

  根据《2017年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2017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检查方案》和《2017年林木采伐管理情况检查方案》、《吉林省新成林资源验收办法》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2016年1月1日至检查时林木采伐管理情况;采伐限额执行及集体林采伐指标分配使用情况;新成林验收情况。 

  对新成林验收的检查方法: 

  1、原则上每个县(市)抽查一个乡镇(包括林场); 

  2、按省林业厅规定最低不低于3%的数量抽查县(市)上报的合格小班(地块); 

  3、以集体林地块为主,国有林地块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