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97G/2020-09109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14日 |
标 题: | 吉林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年02月1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97G/2020-09109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14日 |
标 题: | 吉林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年02月14日 |
吉林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功能分类支出预算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济分类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研究拟订市 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国家、省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相关产业市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林业工作站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有关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单位)开展宣传较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提请吉林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市林业局内设10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审计处、资源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科技产业处、生态保护修复处(吉林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吉林市朱雀山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处和机关党委。
下设13个预算单位,分别为:
1、吉林市林业局(本级)
2、吉林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3、上营森林公安局
4、吉林市森林公安局
5、吉林市林业调查规划院
6、吉林市林业科院研究院
7、吉林市林业稽查支队
8、吉林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9、吉林市林木种苗管理站
10、吉林市林业工作总站
11、省林业厅驻吉林市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
12、吉林市松花湖国有林保护中心
13、吉林市上营国有林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总计
本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 结转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 金预算拨 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 单位 经营 收入
上级 补助 收入
附属 单位 上缴 收入
其他 收入
小计
财政预算 拨款收入
非税收入
小计
教育收 费收入
其他 事业收入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
10,163.90
5,087.60
5,087.60
4,528.60
559.00
5,076.3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70
3.70
20138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3.70
3.70
2013811
标准化管理
3.70
3.7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028.00
973.60
973.60
973.60
54.40
20402
公安
1,028.00
973.60
973.60
973.60
54.40
2040201
行政运行
1,005.60
973.60
973.60
973.60
32.00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40
2.40
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
20.00
2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0.00
409.20
409.20
409.20
0.8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10.00
409.20
409.20
409.20
0.8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1.50
30.70
30.70
30.70
0.8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78.50
378.50
378.50
378.5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67.80
162.40
162.40
162.40
5.4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67.80
162.40
162.40
162.40
5.4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90.90
85.90
85.90
85.90
5.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76.90
76.50
76.50
76.50
0.4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3,268.20
3,268.20
21105
天然林保护
3,268.20
3,268.20
2110503
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38.20
38.20
2110506
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
3,230.00
3,230.00
213
农林水支出
4,969.90
3,227.80
3,227.80
2,668.80
559.00
1,742.10
21301
农业农村
5.00
5.00
5.00
5.00
2130104
事业运行
5.00
5.00
5.00
5.00
21302
林业和草原
4,964.90
3,222.80
3,222.80
2,663.80
559.00
1,742.10
2130201
行政运行
852.60
852.60
852.60
852.60
2130204
事业机构
1,297.10
1,297.10
1,297.10
1,297.10
2130234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96.30
96.30
96.30
96.30
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2,718.90
976.80
976.80
417.80
559.00
1,742.1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16.30
314.60
314.60
314.60
1.7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16.30
314.60
314.60
314.60
1.7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16.30
314.60
314.60
314.60
1.70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087.6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4,528.60
外交支出
非税收入
559.00
国防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
1,025.30
1,025.30
教育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0.00
410.00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
167.80
167.80
节能环保支出
3,268.20
3,268.20
城乡社区支出
农林水支出
4,676.50
4,676.50
交通运输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金融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316.30
316.3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
预备费
其他支出
转移性支出
债务还本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5,087.60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9,864.10
9,864.10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776.5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收 入 总 计
5,087.60
支 出 总 计
9,864.10
9,864.10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功能分类支出预算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济分类基本支出预算表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济分类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栏次
1
2
3
合计
4,073.70
3,469.70
604.00
一、工资福利支出
3,438.20
3,438.20
基本工资
1,488.00
1,488.00
津贴补贴
967.60
967.60
奖金
101.90
101.9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78.50
378.5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51.10
151.10
工伤保险
8.00
8.00
生育保险
8.70
8.70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伙食费
伙食补助费
12.80
12.80
住房公积金
316.30
316.30
医疗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30
5.3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04.00
604.00
办公费
114.80
114.80
印刷费
3.70
3.70
咨询费
手续费
水费
8.00
8.00
电费
22.70
22.70
邮电费
10.30
10.30
办公用房
29.10
29.10
专业用房
14.30
14.30
物业管理费
5.10
5.10
专用电费
3.60
3.60
差旅费
64.00
64.00
维修(护)费
1.00
1.00
会议费
培训费
2.50
2.50
公务接待费
5.20
5.20
专用材料费
专用燃料费
劳务费
工会经费
43.90
43.90
福利费
106.20
106.20
公车改革交通费补贴
117.70
117.70
车辆运行维护费
33.60
33.60
其他交通费用
5.10
5.10
税金及附加费用
专用水费
离退休公用经费特需费
13.20
13.2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1.50
31.50
离休费
11.60
11.60
退休退职费
生活补助
0.80
0.80
医疗费
离退休津贴补贴
10.40
10.40
其他离退休支出
8.70
8.70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
专用设备购置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
||||||||
|
|
|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用 |
公务 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费 |
||||
小计 |
运行 维护费 |
车辆 购置费 |
||||||
*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49.30 |
|
5.70 |
43.60 |
43.60 |
|
||
吉林市林业局 |
49.30 |
|
5.70 |
43.60 |
43.60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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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预算数”的单位范围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 13 个预算单位。 |
|
|
|
|
||||
2、“2020年预算数”的实有人员 729 人,其中:在职人员 371 人,离退休人员 358 人。 |
|
|
||||||
|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 支出 |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
* |
1 |
2 |
3 |
4 |
5 |
|||
|
|
|
|
|
|
|
|||
|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吉林市林业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非税收入和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10163.9万元,比2019年增加263.4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收支中的上年结转资金数大于2019年含有的上年结转资金数。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016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87.6万元,占50.1%,上年结转资金5076.3万元,占49.9%。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28.6万元,占89%;非税收入559万元,占11%。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01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4.4万元,占39.9%;项目支出6109.5万元,占60.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466.5万元,占85.5%,公用经费587.9万元,占14.5%。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28.6万元,非税收入559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776.5。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02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68.2、农林水支出467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6.3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3.7万元,占41.3%;项目支出5790.4万元,占58.7%。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469.7万元,占85.2%;公用经费604万元,占14.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0万元,占4.2%,主要用于保障离休职工工资和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167.8万元,占1.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节能环保支出3268.2万元,占33.1%,主要用于省上营森林经营局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住房保障(类)支出316.3万元,占3.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农林水支出4676.5万元,占47.4%,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事业运行支出,事业机构运行支出,行政单位运行支出,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和其他林业草原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1025.3万元,占10.4%,主要用于两家森林公安单位行政运行。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7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取暖费、其他对个人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6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9.2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5.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林业部门对公务接待费数额进一步压缩。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8.9万元。主要原因是林业部门公车数量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之后有所减少。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部门本级、市森林公安局、上营森林公安局等3家行政单位以及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等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8.5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5万元,下降0.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末,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2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20年我部门无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金额 0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0年主要支出项目有:广森厂安置补偿支出项目项目,金额219.4万元,朱雀山门票收入用于公园运行维护(国有资源)项目,金额500.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保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