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2XD/2022-00754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20日 |
| 标 题: | 关于开展船员适任证书到期换发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交运发〔2022〕3号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20日 |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2XD/2022-00754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20日 |
| 标 题: | 关于开展船员适任证书到期换发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吉市交运发〔2022〕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20日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船员适任证书到期换发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监测中心:
2017年我省持证船员统一换发了新版船员适任证书,证书有效期五年,现即将到期。依据吉林省地方海事局《关于开展船员适任证书到期换发工作的函》(吉海安监〔2021〕37号)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地区船员能够顺利换发《船员适任证书》,我局组织开展我地区持证船员适任证书换发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换证范围
《船员适任证书》和《客船特殊培训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一年内的所有船员。
二、批量受理船员适任证书换发截止日期
批量受理船员适任证书换发截止日期至2022年2月28日。
三、换证所需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船员服务簿》水上服务资历复印件;
3.经县级以上医院盖章的《内河船舶船员健康检查表》;
4.《适任证书》及《客船特殊培训合格证》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有客船特殊培训合格证的船员还应填写《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发证办理表》。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由于疫情防控需要,为了避免人员过于集中,请前来报送换证材料的船员提前与吉林市交通运输监测中心海事事务科进行电话预约。到达时请大家佩戴好口罩,做好实名登记、扫码、测温等常态化防疫措施。
2.《船员适任证书》换发一事,涉及每位持证船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船员适任证书换发工作的宣传、动员、指导,请监测中心将此次换证的要求通知到《2017年船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中的《吉林市船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里面的每一名船员,并做好详细通知记录且长期保存,对于船员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故无法联系到本人的情况,要逐一做好登记,并及时与市局水运处对接情况。请各辖区海事执法部门同步发动一切宣传资源和力量,向本辖区持证船员广泛通知传达换证精神。确保船员适任证书应通知尽通知、应换尽换。
3.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地区可以统一将换证材料邮寄至省海事局,也可以由船员自行携带换证材料到省海事局办理。因此如有船员需要走我地区统一报送换证材料程序的,请船员本人或各辖区海事执法部门统一将本辖区船员换证材料按时报送至监测中心海事事务科。监测中心要对收存的材料做好登记,并在整理、审核接收到的换证材料后,统一报送至省地方海事局。在监测中心整理审核过程中,如有需要船员补齐材料的,请船员在监测中心通知的时限内补齐材料,否则因船员本人自身未能提供完整或有效换证材料而导致未能如期换证的,由船员本人自行负责。如果换证材料未经省海事局审核通过返回的或省局告知我地区有换证不予通过的船员的,由监测中心及时通知反馈到船员本人,由船员本人自行完善换证材料并自行进行后续申办。此次船员适任证书换发集中统一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逾期未报送换证材料的船员,请自行到省海事局办理。
4.《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内河船舶船员健康检查表》、《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发证办理表》、服务资历填写要求、《船员服务簿》水上服务资历复印件示例、《2017年船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可在http://jtyst.jl.gov.cn/hsj/tzgg/202112/t20211230_8367021.htm下载。新证换发完毕后由市交通运输监测中心海事事务科进行新证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与监测中心海事事务科工作人员沟通联系。
联系人:薛丽楠
联系电话:0432-65098118;
吉林市交通运输监测中心海事事务科地址:吉林市松江南路385号,吉林市交通运输局三楼。
附件:《吉林省地方海事局关于开展船员适任证书到期换发工作的函》(吉海安监〔2021〕37号)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