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2XD/2018-06402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议题案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05月24日 |
标 题: | 对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交运议字〔2018〕6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5月2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2XD/2018-06402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议题案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05月24日 |
标 题: | 对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交运议字〔2018〕6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5月24日 |
对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市交运议字〔2018〕6号
张延勤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快退耕还林加大绿化我市公路沿线,打造生态美丽吉林的建议》(第17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计划、财政、农业、水利、粮食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退耕还林的有关工作(退耕还林条例第六条)。全省公路管理工作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省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国道、省道的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省公路条例第五条)。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
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资金投入渠道主要来自省公路管理局,虽然每年养护资金有限,但我们每年都从有限的养护资金中最大限度的安排一定资金,有计划、因地制宜的在我市国省干线公路进行绿化美化,打造我市公路的生态化养护,创造了较为优美的道路通行环境。
目前我市国省干线主要公路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基本都已经实施了绿化、美化和景点建设。但由于我省公路建设时,是严格按照公路建设标准征地和建设的,公路两侧征地面积有限,要想达到您提出的按大连滨海路和北欧国家生态旅游景区标准,需要再次大面积征地,不仅要协调林业、计划、财政、农业、水利、粮食、土地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果涉及基本农田,还需要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审批,难度相当大。因此,这个目标暂时还无法实现,希望您能够理解。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