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42XD/2017-09755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题案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3月09日
标      题: 关于市2017年“两会”第84条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交运议字〔2017〕5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42XD/2017-09755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题案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3月09日
标      题: 关于市2017年“两会”第84条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交运议字〔2017〕5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09日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2017年“两会”第84条委员提案
  的答复
  吉市交运议字〔2017〕5号
由守义委员:
  您在市2017年“两会”提出的“建立水上大道,汽车不但能在陆地上走,而且还能在水上跑,提案松花湖的知名度”的提案收悉。市交通运输局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如果能够落实此建议,既能提高松花湖的知名度,又能带动我市旅游经济发展。
  实现您的提案要求,需要用车船合一的水路两栖设施,在陆地上行驶时所涉及的相关审批与监管由交警部门负责,在水上行驶时,视为船只,由海事部门审批,驾驶人员既要有汽车驾驶证,也要有船舶驾驶证,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向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放事权及人员划转相关问题》),松花湖管理事权由松花湖管委会具体负责。我们将积极与交警部门和松花湖管委会沟通,争取尽快使这一提案落地实施。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