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2XD/2019-09242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议题案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6月14日 |
标 题: |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交运议字〔2019〕4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6月1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2XD/2019-09242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议题案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6月14日 |
标 题: |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交运议字〔2019〕4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6月14日 |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市交运议字〔2019〕4号
牛长杰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吉林市换乘中心规范标识的建议》(人大建议1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吉林站换乘中心标识不清、指示性不强,给旅客的出行带来不便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查阅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到长春站及其换乘中心进行考察学习,参考其各功能区标识规划设计方案及标识样板。同时,按照与吉林站内标识设计质量和标准一脉相承的理念,先后两次联合市城建集团、市执法局、市公路客运站、市公交集团到现场进行踏查,研究形成了标识改造方案,并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如下:
1.换乘中心入口区域。一是增加地面标识,分别标出长途客运站、出租车、公交车、社会车辆停车场方向,同时标注通往的主要街路。二是对出站口对面三个公交车立标指示牌进行合并调整,增加换乘中心周边公交线路(含各站点)指示牌。三是增加“吉林站西广场换乘中心”标识,将“站台出口”标识改为“出站口”标识,将“火车站”标识改为“售票处、候车室”标识,将“停车场”标识改为“社会车辆停车场”标识,增加地面标识予以指引(脚印或箭头标识)。
2.主通道区域。在主通道各立柱上、地面上增加指示标示,对火车站售票处、候车室、长途客运站、出租车、公交车、社会车辆停车场和通往的主要街路方向进行标识。
3.长途客运站区域。一是换乘中心客运站门口“吉林市公路客运站”标识存在遮挡问题,调整“售票厅、候车厅”标识位置。二是在人工售票处之间增加硬隔离或地面标线,规范排队买票秩序。三是对西广场地面上标识、客运站正门标识进行整合、更换。
4.公交车区域。一是分别在通往市区公交和郊区公交区域的扶梯(楼梯)前,设立公交线路立式(含各站点)指示牌。二是调整换乘中心出口处“市区公交车”方向指示牌,将右边指示牌“←”调整为“↑”。
5.出租车待客区域。一是增加照明设备,提高整体亮度,方便乘客、工作人员和出租车出行;二是增加“出租车待客口”和“按序排队,文明乘车”标识,公布出租车违法违规运营投诉举报电话12328。
6.建议在换乘中心设立吉林市游客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旅游、乘车、住宿等订制服务,同时全面宣传我市旅游资源,提升城市形象。
市城建集团和市执法局于6月底前将各类标识逐步安装完毕。按照改造方案,对换乘中心区域改造标识60块,增加灯箱标识2块、地贴标识10块,社会车辆停车场增加LED标识2块,出租车待客区增加LED标识3块、照明灯10盏。改造中将放大标识尺寸、加大字号,采取空中标识与地面标识相互结合方式,为百姓出行提供便利。
再次感谢牛长杰代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不断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4日